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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旺家苑东区22号楼“2·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海淀区 发布:2026-09-28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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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旺家苑东区 22 号楼“2·19”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2025 年 2 月 19 日 14 时43 分左右,在海淀区马连洼街道百
旺家苑东区 22 号楼锅炉房内发生一起锅炉爆炸事故。北京源承
玉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承玉芯公司)负责运行的 2
号供暖锅炉内胆突然发生爆炸,造成锅炉房建筑及周边车辆不同
程度受损,百旺家苑小区停暖约24 小时,涉及居民 1396 户。爆
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区委区政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
查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
作的促进作用,督促本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有效落
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
估办法》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办法》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住
建委、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评估组,邀请区
纪委监委按照职责视情同步开展工作,并聘请专业技术机构配合
评估组对百旺家苑东区22 号楼“2·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后认定,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源承玉芯公司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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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已到位。源承玉芯公司和区城管委已基本落
实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源承玉芯公司的安全现状基本符合
《百旺家苑东区22 号楼“2·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要求。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做法
评估组依据相关规定,召开了会议研讨评估工作,并依据《事
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要求,通过
资料审查、查阅文件、座谈询问、走访核查等方式,对该事故责
任追究落实情况、涉事单位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安
全现状进行了评估。参与评估的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根据评估情
况编制了《百旺家苑东区 22 号楼“2·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
改和防范措施落实专项评估报告》(以下简称《专项评估报告》)。
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首先,评估组分别与事故相关单位、属地街镇进行访谈,并
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经核实,事故现场已恢复。
随后,专业技术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被调查单位的责
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明资料
进行分析,并结合前期调研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专
项评估报告》。
最终,评估组结合《专项评估报告》,起草了《百旺家苑东
区22 号楼“2·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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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工作主要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
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要求,在调研访谈、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
被调查单位落实责任追究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具体举措以
及工作成效从两个方面开展评估:一是评估事故单位的整改和防
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评估事故单位的安全现状,最终编制形
成《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进行责任
追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源承玉芯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源承玉芯公司作为百旺家苑东区
22 号楼锅炉房采暖季期间的日常管理和锅炉运营管理单位,疏
于对涉事锅炉运行安全性的隐患排查,未确保运行锅炉的压力安
全保护装置(爆破片)可靠工作;疏于对锅炉房内安全生产状况
的巡查检查,未及时发现无人监控的运行锅炉燃烧器联锁控制开
关位于“手动”状态,其行为违反了《相变锅炉》(GB/T21434-2022)
第 6.3.4.2 条、第 6.3.4.5 条、第 10.3 条 i)项以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第
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事故调查组据此认定源承玉芯公司对事
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并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
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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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源承玉芯公司处以三十万元以上
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法对
源承玉芯公司处以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
号:(京海)应急罚〔2025〕事故002 号),并已结案。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源承玉芯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采暖季开始前
对每台锅炉的压力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测,确保保护装置功能完
好方可投入运行;锅炉运行时,要确保燃烧器联锁控制开关处于
“自动”状态;加强对锅炉房内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及时处理
发现的安全问题,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经核查,源承玉芯公司提供了《整改报告》《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含培训
教育、安全例会、隐患整改、安全投入等各类内容)《锅炉房安
全生产检查制度》《锅炉房员工守则》《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燃气热水锅炉标准操作程序》《锅炉房十项安全管理制度》等
相关制度以及相关劳保用品发放记录、培训记录、会议记录等相
关工作记录,证明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基本落实了整改和防范措
施。
(二)区城管委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区城管委深刻吸取教训,针对供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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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管理中要加强对锅炉运营单位的督促和管理,要求锅炉运营
单位履行真空相变锅炉爆破片等配件的检查,确保压力安全保护
装置可以正常工作。
经核查,区城管委提交了《整改报告》《海淀区 2025 年供
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安全检查记
录》《安全培训记录》《供暖季供热运行周报》等各项记录,在
2025 年供热季期间发布供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提示18 期,
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安全培训专项调度会8 次,向各街镇移
交隐患线索 13 次,发布供热周报17 期,可证明事故发生后,区
城管委落实了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情况
经核实,事故现场已恢复。
根据对源承玉芯公司和区城管委的调研访谈、对事故现场勘
查,并对事故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阅,以及按照安全生产法规
对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进行了评估,基本可以证明
两家单位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和防范要求,完善了相
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了相关整改要求,源承玉芯公司安全
现状基本符合《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和防范要求。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燃烧器联锁控制开关为“手动”
状态,且破碎刀片与爆破片之间存有异物,导致爆破片未及时有
效动作,无法及时泄压,进而引发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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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此次事故暴露了物业、运营、维保多层分包,安全责
任边界模糊的问题。
建议:分级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厘清边界,物业与供暖运营、
运营与维保单位单独签订《安全生产专项协议》,明确特种设备
安全附件校验、24 小时巡检、故障上报、应急处置等硬性条款,
将爆破片、安全阀、联锁保护装置列为必检强制内容。
六、评估工作组综合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依法对百旺家苑东区22 号楼“2·19”一
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后
认定: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源承玉芯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责
任追究已到位。源承玉芯公司和区城管委已基本落实了事故整改
和防范措施,源承玉芯公司的安全现状基本符合《事故调查报告》
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