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旺家苑东区22号楼“2·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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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百旺家苑东区 22 号楼“2·19”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2025 年 2 月 19 日 14 时43 分左右,在海淀区马连洼街道百 旺家苑东区 22 号楼锅炉房内发生一起锅炉爆炸事故。北京源承 玉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承玉芯公司)负责运行的 2 号供暖锅炉内胆突然发生爆炸,造成锅炉房建筑及周边车辆不同 程度受损,百旺家苑小区停暖约24 小时,涉及居民 1396 户。爆 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区委区政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 查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 作的促进作用,督促本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有效落 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 估办法》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办法》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住 建委、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评估组,邀请区 纪委监委按照职责视情同步开展工作,并聘请专业技术机构配合 评估组对百旺家苑东区22 号楼“2·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后认定,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源承玉芯公司进行了 -2- 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已到位。源承玉芯公司和区城管委已基本落 实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源承玉芯公司的安全现状基本符合 《百旺家苑东区22 号楼“2·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要求。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做法 评估组依据相关规定,召开了会议研讨评估工作,并依据《事 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要求,通过 资料审查、查阅文件、座谈询问、走访核查等方式,对该事故责 任追究落实情况、涉事单位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安 全现状进行了评估。参与评估的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根据评估情 况编制了《百旺家苑东区 22 号楼“2·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 改和防范措施落实专项评估报告》(以下简称《专项评估报告》)。 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首先,评估组分别与事故相关单位、属地街镇进行访谈,并 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经核实,事故现场已恢复。 随后,专业技术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被调查单位的责 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明资料 进行分析,并结合前期调研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专 项评估报告》。 最终,评估组结合《专项评估报告》,起草了《百旺家苑东 区22 号楼“2·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3- 本次评估工作主要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 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要求,在调研访谈、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 被调查单位落实责任追究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具体举措以 及工作成效从两个方面开展评估:一是评估事故单位的整改和防 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评估事故单位的安全现状,最终编制形 成《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进行责任 追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源承玉芯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源承玉芯公司作为百旺家苑东区 22 号楼锅炉房采暖季期间的日常管理和锅炉运营管理单位,疏 于对涉事锅炉运行安全性的隐患排查,未确保运行锅炉的压力安 全保护装置(爆破片)可靠工作;疏于对锅炉房内安全生产状况 的巡查检查,未及时发现无人监控的运行锅炉燃烧器联锁控制开 关位于“手动”状态,其行为违反了《相变锅炉》(GB/T21434-2022) 第 6.3.4.2 条、第 6.3.4.5 条、第 10.3 条 i)项以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第 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事故调查组据此认定源承玉芯公司对事 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并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 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 -4- 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源承玉芯公司处以三十万元以上 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法对 源承玉芯公司处以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 号:(京海)应急罚〔2025〕事故002 号),并已结案。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源承玉芯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采暖季开始前 对每台锅炉的压力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测,确保保护装置功能完 好方可投入运行;锅炉运行时,要确保燃烧器联锁控制开关处于 “自动”状态;加强对锅炉房内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及时处理 发现的安全问题,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经核查,源承玉芯公司提供了《整改报告》《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含培训 教育、安全例会、隐患整改、安全投入等各类内容)《锅炉房安 全生产检查制度》《锅炉房员工守则》《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燃气热水锅炉标准操作程序》《锅炉房十项安全管理制度》等 相关制度以及相关劳保用品发放记录、培训记录、会议记录等相 关工作记录,证明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基本落实了整改和防范措 施。 (二)区城管委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区城管委深刻吸取教训,针对供热行 -5- 业的管理中要加强对锅炉运营单位的督促和管理,要求锅炉运营 单位履行真空相变锅炉爆破片等配件的检查,确保压力安全保护 装置可以正常工作。 经核查,区城管委提交了《整改报告》《海淀区 2025 年供 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安全检查记 录》《安全培训记录》《供暖季供热运行周报》等各项记录,在 2025 年供热季期间发布供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提示18 期, 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安全培训专项调度会8 次,向各街镇移 交隐患线索 13 次,发布供热周报17 期,可证明事故发生后,区 城管委落实了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情况 经核实,事故现场已恢复。 根据对源承玉芯公司和区城管委的调研访谈、对事故现场勘 查,并对事故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阅,以及按照安全生产法规 对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进行了评估,基本可以证明 两家单位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和防范要求,完善了相 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了相关整改要求,源承玉芯公司安全 现状基本符合《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和防范要求。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燃烧器联锁控制开关为“手动” 状态,且破碎刀片与爆破片之间存有异物,导致爆破片未及时有 效动作,无法及时泄压,进而引发爆炸。 -6- 问题:此次事故暴露了物业、运营、维保多层分包,安全责 任边界模糊的问题。 建议:分级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厘清边界,物业与供暖运营、 运营与维保单位单独签订《安全生产专项协议》,明确特种设备 安全附件校验、24 小时巡检、故障上报、应急处置等硬性条款, 将爆破片、安全阀、联锁保护装置列为必检强制内容。 六、评估工作组综合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依法对百旺家苑东区22 号楼“2·19”一 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后 认定: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源承玉芯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责 任追究已到位。源承玉芯公司和区城管委已基本落实了事故整改 和防范措施,源承玉芯公司的安全现状基本符合《事故调查报告》 中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