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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三灶济世药王“7·26”一般跌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金湾区·事故调查报告(搜索直采)(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广东省珠海市 发布:2026-09-28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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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三灶济世药王“7·26”一般跌落事故
调查报告
金湾区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6 年 9 月 26 日

目 录
一、 事故基本情况 ..........................................................................................................- 1 -
(一) 事故有关单位(个人)情况 ................................. - 1 -
(二) 事发项目概况 ............................................. - 2 -
(三) 相关合同签订情况 ......................................... - 2 -
二、 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 2 -
(一) 事故发生经过 ............................................. - 2 -
(二) 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 - 3 -
(三) 应急救援评估结论 ......................................... - 3 -
(四) 善后处置情况 ............................................. - 4 -
(五)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 4 -
三、事故现场情况 ............................................................................................................- 4 -
(一) 现场勘验及测量结果分析 ................................... - 4 -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 7 -
(一) 直接原因分析 ............................................. - 7 -
(二) 间接原因分析 ............................................. - 8 -
(三) 事故性质认定 ............................................ - 10 -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处理建议 ..................................................................................- 11 -
六、事故教训 ..................................................................................................................- 12 -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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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26 日 7 时 26 分许,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
街 114 号济世药王营业门店门口发生一起一般跌落事故,造成一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13.004 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由区应
急管理局局长彭雅松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彭贤、三灶镇
镇委副书记徐磊任副组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
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金湾公安分局、区
总工会、三灶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金湾三灶济世药王“7·26”
一般跌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
查工作,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同步开展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询问有
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
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金湾三灶济世药王“7·26”跌落事故是一起
因作业人员物料放置不当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有关单位(个人)情况
1.金湾区济世药王三灶店(个体工商户)[1](以下简称“济
[1] 行业:西药零售;经营场所:三灶镇碧岛大厦一楼 114 号商铺。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食
品销售。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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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药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400L387727701;经营者:
冯某,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9 日。
2.李某航,男,32 岁,身份证号码:4408**********1833,
广东徐闻县人,系济世药王招牌更换的装修工。
(二)事发项目概况
济世药王招牌更换项目(以下简称“招牌更换项目”)位于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街 114 号济世药王营业门店,施工内容
为按照要求拆除门店旧招牌,制作并安装新招牌。
(三)相关合同签订情况
济世药王(甲方)与李某航(乙方)未签订招牌更换相关合
同,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以口头协议方式约定,由李某航按照甲
方的要求拆除事发商铺的旧招牌,制作并安装新招牌(包工包
料),价款暂定为 9054 元人民币,未约定工期。2026 年 7 月 20
日冯某通过个人微信向李某航支付 5000 元人民币定金。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 年 7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许,李某航因刮台风下雨的原
因,决定临时将更换招牌使用剩余的铝塑贴面板放置于济世药王
营业门店左侧门扇夹层中(该侧出入口日常未作出入口使用),
并让当班次的济世药王员工周某将外层卷闸门上锁。
2026 年 7 月 26 日 7 时 26 分许,济世药王员工刘某打开左
侧卷闸门后,夹层中放置的铝塑贴面板向外倾倒,碰撞其下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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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随即摔倒在站立面。
7 时 28 分许,路人彭某和邓某辰看见刘某躺倒在济世药王
营业门店门口,头部处有血迹,随后两人拨打 110。
7 时 36 分许,110 到达现场。
7 时 47 分许,120 到达现场,将刘某送往广东省人民医院珠
海医院进行抢救。
20 时 38 分,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以上过程,经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查阅档案资料及监
控视频得出。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7 月 26 日 21 时 31 分,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接到市应急管
理局值班室通报事故信息。
21 时 34 分,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条
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通知执法室和三灶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开展事故核查工作。
22 时 15 分,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向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报
告事故核查信息。
以上过程,经查阅档案资料及值班值守记录得出。
(三)应急救援评估结论
经综合评定,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及时通报事故情况,及时
参与救援行动,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及时,应急响应程序合法,符
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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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冯某、李某航与死者家属在三灶镇人民政府组
织下协商善后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死者刘某,女,50 岁,身份证号为:4301**********0822,
重庆万州人,系济世药王员工,担任执业药师,具备执业药师执
业资格,资格证书号:2023************2594;持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执业药师注册证,编号:44********71,有效期为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9 年 2 月 28 日。刘某在本起事故中死亡,直接死
亡原因为脑疝(根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根 据 《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统 计 要 求 》
(GB6721-2025)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5 号)
等规定,经事故单位统计、属地政府确认,事故调查组核定直接
经济损失暂定为 113.004 万元(不含赔偿费用)。
三、事故现场情况
(一)现场勘验及测量结果分析
1.现场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三灶镇三灶街 114 号济世药王营业门店,
该门店坐东朝西,左右两侧设置有两个出入口,每个出入口为双
层门体,内侧为玻璃门,外侧为卷闸门,夹层间隙约为 11 厘米,
门长 2.9 米,高为 2.9 米;门店门前建有瓷砖铺装台阶,台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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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约为 6 米,宽度约为 1.1 米,高度约为 15 厘米,死者头部着
地位置位于台阶外约 1.5m 处(如图 1 所示)。事故现场对面停
车场布设一处监控设备。
2.铝塑贴面板基本信息
涉事铝塑贴面板,数量 7 片,长 2.44m,高 1.22m,宽 0.4cm,
每片重约 16kg(如图 2 所示),执行标准为 JG/T373-2012,颜
色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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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事故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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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铝塑板照片
3.现场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未见有安全标识、标线等情况。死者事发时未
穿戴任何安全防护用品。
4.事发当天气象情况
事发当天有大雨到暴雨,气温 26-31℃,陆地阵风 6-7 级,
沿岸及海面阵风 8-9 级。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事故现场相关人员谈话问询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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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取证和分析论证工作,可以确定该起事故的起因物为其他(铝
塑贴面板)(44 参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规范 GB 6442-20
25》附录 E),致害物为工作面(人站立面),致害方式为跌倒
(F04 参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规范 GB 6442-2025》附录
F),不安全状态是贮存方法不安全(G0408 参照《生产安全事
故调查技术规范 GB 6442-2025》附录 G)。不安全行为是物体(
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 放置不当(H
09 参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规范 GB 6442-2025》附录 H)。
事故调查组认为,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刘某开启门扇时,
门扇夹层内放置的铝塑贴面板受开门扰动失去约束而倾倒,砸向
刘某,致其失衡跌倒死亡。
(二)间接原因分析
1.相关单位(个人)安全管理情况
济世药王。未针对外来施工作业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店
内员工风险辨识能力不足,未能发现门扇夹层堆放板材形成的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也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该隐患予以消除。
李某航。将铝塑贴面板放置于门扇夹层,该位置不具备物料
安全存放条件,且未采取防倾倒、防坠落措施;物料堆放完毕后,
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未实施物理防护隔离,致使不知情人员
无法辨识门扇夹层内存在堆放物料的安全风险。
2.相关部门安全监管情况
三灶镇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分工,三灶镇统筹负责辖区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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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省政府公告的行政处罚权调
整项目及城市管理、劳动保障、应急管理、物业管理等领域综合
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部分县级政府
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珠海市乡镇(街道)行使的批复》文件规
定,相关行政处罚权限调整实施后,与其相对应的行政检查权、
行政强制措施权一并交由各镇(街道)行使,其中含“对未经许
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招牌”“对设置权人未及时维护管
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行政处罚”等。一是今年以来,对济世
药王开展 3 次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隐患。二是
今年以来,累计出动近 200 人次,清理“牛皮癣”191 张,拆除
横幅 56 宗,面积 372 平方米,拆除广告 69 宗,面积 226 平方米,
立案处罚 2 宗。发放“门前三包”“户外广告设置法律提示函”
等 130 余份。三是今年以来,共检查“九小场所”2965 家次、
出租屋 1547 栋次,排查隐患 2308 处,整改率达 91.7%,累计整
改违规住人场所 56 家次。
经综合评定,调查组认为三灶镇人民政府已依法履行了权限
范围内的职责。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
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
责本辖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
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
罚权调整由珠海市乡镇(街道)行使的批复》文件规定,相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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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处罚权限调整实施后,与其相对应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
施权一并交由各镇(街道)行使,其中包含“对未经许可擅自设
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招牌”“对设置权人未及时维护管理户外广
告设施和招牌的行政处罚”等。一是今年以来,共办理户外广告
设施和招牌准予许可 10 宗,未收到关于济世药王招牌设置行政
许可审批的申请资料。二是今年以来,累计教育整改乱设置户外
广告、横幅等行为 50 宗;清理整治及拆除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173
宗、横幅 82 处,清理面积 810 平方米。三是今年以来,累计开
展安全生产、三防安全等安全领域专题传达学习 15 次,重点聚
焦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
环境、违法建设等城管领域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工作。
经综合评定,调查组认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依法履行
了权限范围内的职责。
事故调查组认为,本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济世药王未针对
外来施工作业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店内员工风险辨识能力不
足,未能发现门扇夹层堆放板材形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也未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该隐患予以消除。
李某航将铝塑贴面板放置于门扇夹层,该位置不具备物料安
全存放条件,且未采取防倾倒、防坠落措施;物料堆放完毕后,
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未实施物理防护隔离,致使不知情人员
无法辨识门扇夹层内存在堆放物料的安全风险。
(三)事故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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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对事故原因及
性质进行综合分析,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跌落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处理建议
济世药王。作为案涉经营场所的管理责任主体,本次事故中,
未针对外来施工作业对员工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对场所内物
料放置不当形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对事
故负有责任。
冯某。系济世药王的实际经营者,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
生负有责任。
因济世药王系个体工商户,法律上属于特殊自然人主体,其
字号本身不具备独立于经营者的责任财产,民事及行政责任由经
营者个人财产承担。如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字号与经营者分别予以
行政处罚,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原
则。综上,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仅对冯某进
行处理。
李某航。系施工物料的管护责任人,虽事故发生于施工休息
阶段,但其对物料放置不当且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落实防护
隔离措施,形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该隐患与事故伤害后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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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等法律法规对李某航进行处理。
六、事故教训
零星作业双方往往安全意识普遍淡薄,对作业环节存在的风
险辨识不足,未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致使该领域生
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作业双方要破除零星作业 “小事无风险” 的侥幸心
理。简单作业可采用简易风险确认表,明确管控措施。落实作业
报备、安全交底,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配齐防护用品。场所
方原有员工(非作业人员)需开展外来施工作业专项培训,做好
现场对接与交叉作业隔离。
(二)三灶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是可编制简易风险告知模板,通过园区、街道向生产经营单位
推送,组织事故案例警示宣传。二是依托村居网格化排查零星作
业,及时发现无报备、无监护、无证作业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