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张湾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项目(2021年) “4·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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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十堰张湾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项目(2021 年) “4·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2021 年 4 月 6 日 9 时 45 分许,位于张湾区汉江路街办十堰 奥林匹克中心的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项目发生一起事故,造 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16.3 万元。该起事故被企业瞒报。 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2025 年 10 月 25 日,《十堰张湾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项目(2021 年) “4·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4 号)等有关规定,市人 民政府授权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按期组织开展事故评估工作。按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 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有关规定,邀 请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评估工作。2026 年 9 月 18 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成立了由市应急局牵头,市检察院、市 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新局、市文旅局,张湾区人民政府派人 参加的十堰张湾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项目(2021 年)“4·6”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并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对十堰张湾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项目(2021 年)“4·6” — 2 —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以下简称“4·6”事故)的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逐项对照《事 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 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制定了《十堰张湾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 项目(2021 年)“4·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工作方案》,对事故 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 求的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评估。 评估工作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文件资料、走访相关 部门和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评估组听取了十堰市华瑞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汇报,调取了相关文书资料;核 查了对事故责任企业的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二、事故责任落实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张湾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 项目(2021 年)“4·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十政 函〔2025〕85 号)和市安委办印发的《关于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 十堰张湾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项目(2021 年)“4·6”一般高处 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通知》(十安办〔2025〕26 号),各 相关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 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如下: 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1.卓某,时任十堰市华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兼总经理 — 3 — 处理建议: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十堰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对卓某作 出了处 896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十)应急罚〔2025〕执法 40 号,2026 年 2 月 9 日,卓某将罚款全额缴纳至指定银行。 2.张某均,重庆渝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处理建议: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十堰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对张某均 作出了处 2100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十)应急罚〔2025〕执法 38 号,2026 年 2 月 9 日,张某均将罚款全额缴纳至指定银行。 3.十堰市华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十堰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对十堰市 华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处 3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十)应 急罚〔2025〕执法 39 号,2026 年 2 月 9 日十堰市华瑞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将罚款全额缴纳至指定银行。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张湾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 项目(2021 年)“4·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十政 函〔2025〕85 号)和市安委办印发的《关于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 十堰张湾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项目(2021 年)“4·6”一般高处 — 4 — 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通知》(十安办〔2025〕26 号),各 相关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情况如下: 十堰市华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落实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是修订完善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强化风险告知,结合项目实际和岗位风险特点,重新编制年度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内容、频次和考核方式, 确保培训计划科学、可操作,在作业前,由班组长或专职安全员 向当班人员逐项告知当日作业内容、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防控措施, 作业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上岗。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 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新梳理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的安全 生产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每 个岗位、每名员工,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制 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明确排查频次(日常巡 查每日不少于一次、专项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综合检查每月不 少于一次)、排查内容、整改流程和验收标准,形成制度化、常 态化的隐患排查机制。三是配齐配强现场安全管理力量,严格落 实现场安全巡查制度,推行班前安全喊话制度,按照工程规模和 风险等级,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每个作业面有专人 盯守,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覆盖巡查,重点检查 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吊装、动火作业等高危环节,发现违 章行为立即制止并现场纠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按照制度 规定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 震慑。四是组织专题学习培训,明确事故报告流程,规范事故报 — 5 — 告内容,严肃事故报告纪律,建立事故信息报送台账,组织全体 管理人员和班组长集中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重点掌握事故报告时限、报告内容、报 告程序和法律责任,确保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同时将事故报告 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对迟报、瞒报、谎报行为实行“零容忍”, 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 四、检查评估结论 经综合检查评估,市应急局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 理建议对相关责任人员和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关单位 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较好的落实了事故防范和整 改措施建议。在检查评估工作过程中,未发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