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宝屯煤矿“2·17”一般其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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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矿山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办法》相关要求,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以下 简称内蒙古局)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对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金宝屯煤矿“2·17”一般其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进行综合评估。 一、事故概况及调查情况 2025年2月17日,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宝屯煤 矿(以下简称金宝屯煤矿)发生一起一般其他事故,造成1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 2025年2月19日,内蒙古局牵头成立了辽源矿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金宝屯煤矿“2·17”一般其他事故调查组;3月2日, 事故调查组向内蒙古局提交了《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 宝屯煤矿“2·17”一般其他事故调查报告》;3月12日,内蒙古 局对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对责任单位及12名责任人 给予行政处罚,其中11名责任人给予政务处分,并提出事故防范 整改措施。 二、评估工作过程 — 2 — 2026年1月27-28日,内蒙古局组织科尔沁左翼后旗应急管 理局、公安局、总工会等相关单位成立了辽源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金宝屯煤矿“2·17”一般其他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 评估组),并制定了评估方案。评估组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核查、 座谈问询、走访调查、现场抽考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政务处分、 行政处罚情况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内蒙古局对1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 罚共计148.65万元,已全部缴纳到位,其中政务处分11人,已全 部落实。 (二)事故责任单位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内蒙古局对金宝屯煤矿作出行政罚款70 万元,已全部缴纳到位。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落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情况 金宝屯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组织全员培训了两办《意见》、“八 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 年行动相关内容。 (二)落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金宝屯煤矿针对本次事故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查出问题隐患 65条,已全部整改完成。但煤矿及上级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投 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 — 3 — 安全投入不到位,基础管理依然薄弱。 (三)落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金宝屯煤矿重新建立了人员“三违”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了 各级管理人员查抓“三违”行为的目标和责任,矿领导、科室、 区队正职、安全员均下达要求严抓“三违”行为。煤矿重新下发 了各类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 和岗位的职责;针对爆破等高风险环节作业,执行“一工程一措 施”要求。 煤矿组织开展了现场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各 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并建立全岗位“明白卡”,但风险“告知 栏”未全覆盖至所有作业场所。 导致“2·17”事故发生的“U”型钢装卸措施虽进行了补充, 但仍不具备现场可操作性与指导性,该项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 煤矿应进一步梳理、修订、补充完善各类制度措施,保证可实施 性与可操作性,充分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综合措 施,切实做到技术保安、管理保安。 (四)落实提升培训教育质效情况 金宝屯煤矿在事故后重新修订了年度培训计划,煤矿分层 级、各区队分岗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规程措施专项学习贯彻, 但未按事故防范措施中分专业的要求开展培训教育,且存在部分 人员缺培、代签到等现象,培训质效不佳,从业人员操作技能、 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五)落实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情况 — 4 — 金宝屯煤矿在事故发生后,开展了“2·17”一般事故警示教 育学习,3 月4 日召开全矿副科级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但事 故警示教育不深入、不全面、流于形式,未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做到举一反三,导致再次发生“6·11”机电事故。 五、综合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定,金宝屯煤矿“2·17”事 故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但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 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仍存在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情 况,需持续整改。例如“U”型钢装卸技术措施未落实且不具备指 导性与可操作性;安全投入不到位,存在破损电缆违规冷补情况; 事故后培训学习签到表存在代签和未签到现象等,共查出问题17 条,责令煤矿企业立即整改。综上,本次评估结果不合格,现场 检查出的问题已反馈至科尔沁右翼后旗应急管理局,责令科尔沁 右翼后旗应急管理局督促整改落实,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问题 整改完毕前,煤矿不得组织生产。 六、相关工作建议 煤矿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逐一落实“八条硬措施”中各项要求,全力提升矿山安 全生产水平。要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保障从业人员安全;持续对规 程措施补充完善,保证规程措施的可实施性与可操作性。要加强从 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操作技 能,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安全知识,助力提升矿井本质安全 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