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黄村新贝环保公司“11.11”一般淹溺事故整改落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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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左右,位于大兴区黄村镇辖 区内北京懋隆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1 名工人被发现溺亡 在浆水池中。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和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规定,大兴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 2025 年 9 月,大兴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应急局、区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 住房城乡建设委、黄村镇组成的评估工作组,聘请北京天恒安科 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并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参与, 开展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精简效能原则,对照 事故调查报告,综合运用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走访 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2 评估工作组听取了黄村镇、北京新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贝环保公司)、北京懋隆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懋隆公司)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了事故现 场情况。评估工作组会同专家组对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事故 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工作的不足,最终形成评估结论。 (三)总体评估意见 关于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区应急局对新贝环保公司、北京懋 隆公司和 2 名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均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关于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新贝环保公司自行成立事故 调查小组,对此次事故开展调查处理,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 教训。北京懋隆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发包项目的管理,对承包单 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 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黄村镇深刻 汲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二、责任追究落实具体情况 区应急局给予新贝环保公司处 6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 单位申请分期缴款,目前暂未到期;给予北京懋隆公司处 3 万元 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并结案;给于新贝环保公司主要负 责人卢德稳处 6.3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当事人申请分期缴款, 目前暂未到期;给予北京懋隆公司生产经理彭云处 5000 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并结案。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 (一)新贝环保公司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对全员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留存培训记录。三是加强现场作业 安全监管,作业现场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四是加强隐患排查并记 录,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二)北京懋隆公司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发包项目的管理,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 整改。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责任到人,加强监 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二)黄村镇 一是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二是进一步督促辖区企业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各方安全责任。三是加大入企宣贯的力 度和频次,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夯 实安全生产基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贝环保公司教育培训形式化较重,尤其是对设备操作规程 的培训,从业人员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属地政府还需要进一 步加强对辖区内各企业巡视巡查,严厉查处违章作业等隐患问题。 五、工作建议 (一)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 训,要完善、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4 程;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开展经常性检查, 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黄村镇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 对辖区内各企业巡视巡查,严格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须 落实风险交底、现场监护、防护措施。加大作业现场突击检查, 重点查无审批、无监护、防护不到位等违规作业行为。督促企业 配齐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规范佩戴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