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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3·5”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安徽省 发布:2026-06-03 等级:一般 类型: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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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3·5”一般火灾事
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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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 5 日,位于绩溪县华阳镇的绩溪县永波商贸有
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火灾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造成
2 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安委办〔2021〕4 号)及《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 号)要求,市安
防办成立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3·5”一般火灾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
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 年 4 月 30 日,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复《绩溪县永波商
贸有限公司“3·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
故调查报告》),并抄送至绩溪县人民政府。2026 年 5 月 5 日,
市安防办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成立由宣城市安防办副
主任任组长,市纪委监委、市消防救援局、市住建局、市商务
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估工作组,组
织开展评估工作。2026 年 5 月 29 日,市安防办评估组赴绩溪
县开展现场评估。评估组从绩溪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吸取事故教训等方
面梳理问题清单,在该县安防办自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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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台账资料和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现场检查抽查等方式,
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及
党纪政务处分的意见均已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绩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判决,均
已生效并执行:
1.张正波,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犯重大
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洪美丽,张正波的配偶,焊接雨棚具体负责人,犯重大
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目前羁押在安徽省合
肥市双凤工业区女子监狱。
3.胡元华,融合装饰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
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4.周宝勇,现场施工人员,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
徒刑二年六个月,目前羁押在安徽省九成监狱。
5.张敏,现场施工人员,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
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绩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
全生产法》等规定作出 850000 元(捌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
政处罚(目前因逾期未缴,正在申请强制执行流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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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溪县融合装饰有限公司,原拟处罚 705000 元,经听
证及补充调查,认定该公司在该起事故中无直接关联责任,且
负责人胡元华已承担刑责,依据“一事不二罚”及行刑衔接规
则,已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不再实施处罚。
(三)党纪政务处分及单位检查落实情况
1.2025 年 6 月 8 日,绩溪县委、县政府向宣城市委、市政
府作出书面检查。
2.2025 年 6 月 8 日,绩溪县消防救援局向县委、县政府作
出书面检查;6 月 11 日,绩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向县委、县政
府作出书面检查;6 月 13 日,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信局向县委、
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6 月 30 日,华阳镇党委政府、县住建局
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 12 名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
在的问题线索,纪检部门已经依法依规依纪进行问责处理:
2025 年 5 月 23 日对吴轩亮同志、舒志光同志、程欣同志、许
启兴同志予以诫勉问责;5 月 26 日洪长榴同志向县委、县政府
作出书面检查;6 月 10 日给予汪健同志、冯建丰同志、唐飞同
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绩溪县认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整改措
施,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逐条部署落实,全面加
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关于“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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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高位谋划部署。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2 次、
县委常委会 6 次、县政府常务会 4 次、县安防委全体(扩大)
会议 4 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听
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出台《关于明确县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县政府班子成员牵头负责
违规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违建纠治等九项专项重点工作。
二是深入一线督导。聚焦重点时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
导、分管领导深入企业一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95 次。县
安防办持续开展暗访检查,拍摄制作安全生产暗访片 4 部,印
发交办函、提示单 55 次。
三是部门履职强化。华阳镇成立专项检查组,排查各类场
所 243 家,整改火灾隐患 355 处;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信局制定
商贸场所消防大排查方案,检查重点单位 350 余家次,排查隐
患 295 处;绩溪县住建局开展季度执法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
60 份,拆除存量违建 13 处;县消防救援局检查单位 550 家次,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93 处,责令“三停”单位 11 家。
(二)关于“深入排查问题隐患,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
建议的落实情况
在绩溪县范围内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违章建筑(搭建)和
畅通生命通道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乡
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共排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 2782 家次,发
现并整改问题 3372 处。绩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排查已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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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移送违建线索 37 个。建立隐患“发现—交办—整改—
复核”全流程管理机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三)关于“健全部门协同联动,实现信息互通共治”建
议的落实情况
制定《绩溪县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信息互通工作机制》,聚
焦信息不通、联动不紧等问题,针对违规动火、城镇燃气、消
防等重点领域进行信息互通。各单位使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信息移交单》移交,承办部门主动处置,争议由县安防办协调,
确保隐患发现、移交、处置、反馈、销号各环节责任清晰、协
同高效。
(四)关于“规范动火作业管理,全链条整治违规动火”
建议的落实情况
印发《绩溪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
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链条管控动火作业。持续推进
电焊机“加芯赋码”工作,绩溪县摸排电焊机 408 台(老旧不
兼容及集中保管除外),已完成“加芯赋码”安装 380 台,实
现应赋尽赋。实行违规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
同时,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检查,严查无
证上岗,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无证违规动火案件 8 起。
(五)关于“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持续开展以案示警”建
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全县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现场会,组织 40 家重点
企业观摩“3·5”事故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绩溪县科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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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信局组织商贸领域警示现场会,组织全县重点商超、餐饮
酒店负责人参加。
二是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发放宣传资料 3500 余份,
张贴各类通告 2500 余份;开展动火作业专项培训 19 场,覆盖
620 余人次;开放消防科普教育体验馆,接待近 1000 人次。
三是绩溪县消防救援部门联合总工会举办全县消防职业
技能竞赛,35 个企业微型消防站 58 名队员参赛;联合多部门
开展养老机构、文博单位、商超消防培训 600 余人次。
四、现场评估
2026 年 5 月 29 日,评估组对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事
故现场进行了现场评估,查阅了该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台账资料,并检查了部分整改点位。
经现场评估,绩溪县及相关部门、事故单位针对《事故调
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了部署落实,责任追
究已落实到位,违规动火整治、隐患排查、警示教育等取得一
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执法闭环方面。对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 85 万元
罚款逾期未缴,尚未完成强制执行到位,行政处罚闭环待完善。
二是企业整改方面。事故单位永波商贸有限公司因被处罚
及涉刑,目前经营处于非正常状态,未见到其重新修订的安全
管理制度及动火作业专项管理制度文本。
三是监管细节方面。部分小型商贸场所排查台账登记信息
不完整,隐患整改复查照片及签字归档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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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绩溪县委、县政府对照事故责
任追究及防范措施积极落实整改。经查阅组织部门档案和相关
单位文件,事故涉及的刑事判决已生效执行,对相关单位和公
职人员的追责问责已落实到位,撤销对融合装饰公司不当处罚
的程序合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基本部署落实。但从评估
情况看,仍存在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尚在推进、部分小型场所监
管闭环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提出
如下意见:
(一)举一反三,强化全领域动火作业和消防安全监管
要将“3·5”事故教训向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
城镇燃气、文博宗教等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各行业主管部门对
照事故暴露出的违规动火、违章搭建、安全出口堵塞等共性问
题,制定本领域隐患排查清单,建立重大风险“一企一档”。
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拆窗破网”畅通生命通道
专项整治,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销号闭环管理。
(二)形成合力,推进多部门齐抓共管
充分发挥安防办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大力推行“综合查
一次”联合执法模式,整合应急、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
门检查事项。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动火作业、既有建筑改扩建
等明确牵头职责,定期开展联合整治,消除监管盲区。
(三)严格执法,确保处罚执行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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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对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逾期罚款的法院强制执
行进度,确保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加强对停产停业、被处
罚企业的后续跟踪,防止“以罚代改”或“罚后不管”。
(四)预防为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强化安全宣传“五进”,用“3·5”身边案例分层分级开
展警示教育。总结推广电焊机“加芯赋码”经验,鼓励重点场
所应用物联网监控。推动消防安全联防联控,全面提升本质安
全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
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3·5”一般火灾事故评估组
2026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