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3·5”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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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3·5”一般火灾事 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 年 3 月 5 日,位于绩溪县华阳镇的绩溪县永波商贸有 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火灾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造成 2 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安委办〔2021〕4 号)及《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 号)要求,市安 防办成立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3·5”一般火灾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 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 年 4 月 30 日,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复《绩溪县永波商 贸有限公司“3·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 故调查报告》),并抄送至绩溪县人民政府。2026 年 5 月 5 日, 市安防办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成立由宣城市安防办副 主任任组长,市纪委监委、市消防救援局、市住建局、市商务 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估工作组,组 织开展评估工作。2026 年 5 月 29 日,市安防办评估组赴绩溪 县开展现场评估。评估组从绩溪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吸取事故教训等方 面梳理问题清单,在该县安防办自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 - 2 - 查阅台账资料和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现场检查抽查等方式, 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及 党纪政务处分的意见均已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绩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判决,均 已生效并执行: 1.张正波,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犯重大 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洪美丽,张正波的配偶,焊接雨棚具体负责人,犯重大 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目前羁押在安徽省合 肥市双凤工业区女子监狱。 3.胡元华,融合装饰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 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4.周宝勇,现场施工人员,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 徒刑二年六个月,目前羁押在安徽省九成监狱。 5.张敏,现场施工人员,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 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绩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 全生产法》等规定作出 850000 元(捌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 政处罚(目前因逾期未缴,正在申请强制执行流程中)。 - 3 - 2.绩溪县融合装饰有限公司,原拟处罚 705000 元,经听 证及补充调查,认定该公司在该起事故中无直接关联责任,且 负责人胡元华已承担刑责,依据“一事不二罚”及行刑衔接规 则,已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不再实施处罚。 (三)党纪政务处分及单位检查落实情况 1.2025 年 6 月 8 日,绩溪县委、县政府向宣城市委、市政 府作出书面检查。 2.2025 年 6 月 8 日,绩溪县消防救援局向县委、县政府作 出书面检查;6 月 11 日,绩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向县委、县政 府作出书面检查;6 月 13 日,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信局向县委、 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6 月 30 日,华阳镇党委政府、县住建局 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 12 名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 在的问题线索,纪检部门已经依法依规依纪进行问责处理: 2025 年 5 月 23 日对吴轩亮同志、舒志光同志、程欣同志、许 启兴同志予以诫勉问责;5 月 26 日洪长榴同志向县委、县政府 作出书面检查;6 月 10 日给予汪健同志、冯建丰同志、唐飞同 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绩溪县认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整改措 施,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逐条部署落实,全面加 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关于“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建 - 4 - 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高位谋划部署。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2 次、 县委常委会 6 次、县政府常务会 4 次、县安防委全体(扩大) 会议 4 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听 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出台《关于明确县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县政府班子成员牵头负责 违规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违建纠治等九项专项重点工作。 二是深入一线督导。聚焦重点时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 导、分管领导深入企业一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95 次。县 安防办持续开展暗访检查,拍摄制作安全生产暗访片 4 部,印 发交办函、提示单 55 次。 三是部门履职强化。华阳镇成立专项检查组,排查各类场 所 243 家,整改火灾隐患 355 处;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信局制定 商贸场所消防大排查方案,检查重点单位 350 余家次,排查隐 患 295 处;绩溪县住建局开展季度执法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 60 份,拆除存量违建 13 处;县消防救援局检查单位 550 家次,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93 处,责令“三停”单位 11 家。 (二)关于“深入排查问题隐患,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 建议的落实情况 在绩溪县范围内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违章建筑(搭建)和 畅通生命通道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乡 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共排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 2782 家次,发 现并整改问题 3372 处。绩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排查已批建设 - 5 - 项目,移送违建线索 37 个。建立隐患“发现—交办—整改— 复核”全流程管理机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三)关于“健全部门协同联动,实现信息互通共治”建 议的落实情况 制定《绩溪县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信息互通工作机制》,聚 焦信息不通、联动不紧等问题,针对违规动火、城镇燃气、消 防等重点领域进行信息互通。各单位使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信息移交单》移交,承办部门主动处置,争议由县安防办协调, 确保隐患发现、移交、处置、反馈、销号各环节责任清晰、协 同高效。 (四)关于“规范动火作业管理,全链条整治违规动火” 建议的落实情况 印发《绩溪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 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链条管控动火作业。持续推进 电焊机“加芯赋码”工作,绩溪县摸排电焊机 408 台(老旧不 兼容及集中保管除外),已完成“加芯赋码”安装 380 台,实 现应赋尽赋。实行违规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 同时,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检查,严查无 证上岗,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无证违规动火案件 8 起。 (五)关于“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持续开展以案示警”建 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全县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现场会,组织 40 家重点 企业观摩“3·5”事故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绩溪县科技商 - 6 - 务工信局组织商贸领域警示现场会,组织全县重点商超、餐饮 酒店负责人参加。 二是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发放宣传资料 3500 余份, 张贴各类通告 2500 余份;开展动火作业专项培训 19 场,覆盖 620 余人次;开放消防科普教育体验馆,接待近 1000 人次。 三是绩溪县消防救援部门联合总工会举办全县消防职业 技能竞赛,35 个企业微型消防站 58 名队员参赛;联合多部门 开展养老机构、文博单位、商超消防培训 600 余人次。 四、现场评估 2026 年 5 月 29 日,评估组对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事 故现场进行了现场评估,查阅了该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台账资料,并检查了部分整改点位。 经现场评估,绩溪县及相关部门、事故单位针对《事故调 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了部署落实,责任追 究已落实到位,违规动火整治、隐患排查、警示教育等取得一 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执法闭环方面。对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 85 万元 罚款逾期未缴,尚未完成强制执行到位,行政处罚闭环待完善。 二是企业整改方面。事故单位永波商贸有限公司因被处罚 及涉刑,目前经营处于非正常状态,未见到其重新修订的安全 管理制度及动火作业专项管理制度文本。 三是监管细节方面。部分小型商贸场所排查台账登记信息 不完整,隐患整改复查照片及签字归档不规范。 - 7 - 五、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绩溪县委、县政府对照事故责 任追究及防范措施积极落实整改。经查阅组织部门档案和相关 单位文件,事故涉及的刑事判决已生效执行,对相关单位和公 职人员的追责问责已落实到位,撤销对融合装饰公司不当处罚 的程序合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基本部署落实。但从评估 情况看,仍存在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尚在推进、部分小型场所监 管闭环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提出 如下意见: (一)举一反三,强化全领域动火作业和消防安全监管 要将“3·5”事故教训向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 城镇燃气、文博宗教等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各行业主管部门对 照事故暴露出的违规动火、违章搭建、安全出口堵塞等共性问 题,制定本领域隐患排查清单,建立重大风险“一企一档”。 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拆窗破网”畅通生命通道 专项整治,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销号闭环管理。 (二)形成合力,推进多部门齐抓共管 充分发挥安防办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大力推行“综合查 一次”联合执法模式,整合应急、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 门检查事项。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动火作业、既有建筑改扩建 等明确牵头职责,定期开展联合整治,消除监管盲区。 (三)严格执法,确保处罚执行闭环 - 8 - 加快对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逾期罚款的法院强制执 行进度,确保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加强对停产停业、被处 罚企业的后续跟踪,防止“以罚代改”或“罚后不管”。 (四)预防为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强化安全宣传“五进”,用“3·5”身边案例分层分级开 展警示教育。总结推广电焊机“加芯赋码”经验,鼓励重点场 所应用物联网监控。推动消防安全联防联控,全面提升本质安 全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 绩溪县永波商贸有限公司“3·5”一般火灾事故评估组 2026 年 6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