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麻涌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11·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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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东莞麻涌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11·2”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 年 11 月 2 日 15 时 27 分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大 步村海心沙的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 辆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 110 万 元。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 事故调查工作,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批复事故调查组提交 的《东莞麻涌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11·2”一般车辆伤害 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事故 整改措施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切实做到闭环管理,根据省 安委办印发的《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 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粤安办〔2023〕79 号,以 下简称《评估工作方案》)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以下简称《评估指引》), 麻涌镇应急管理分局牵头对涉事相关单位及人员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 下: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成立评估组 — 2 — 2026 年 5 月,麻涌镇应急管理分局牵头成立由镇应急管 理分局、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总工会组成 的评估组,评估组依据《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指引》等相 关文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二)开展评估工作 1.评估组依据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调阅事 故案卷资料,对接原事故调查组成员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有 关证据材料。 2.对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文件、档案、台账、通报等进行了审查,并通过资料审 查、座谈问询等方式了解落实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 施的具体举措及工作成效。 3.评估组通过查阅麻涌镇应急管理分局、大步村民委员 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相关文件,整体评估相关政 府部门、村(社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建议的 落实情况。 二、 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各有关部门落实该事故整改工作情况 等相关文件、资料,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 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表: — 3 — (一)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及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东莞市新东 欣环保投资 有限公司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一是叉车 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叉 车驾驶人员赵建合和李群富严格执行本单 位叉车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叉车作业现场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采取技术、 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叉车驾驶人 员赵建合和李群富违反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规定和要求作业的事故隐患,未能保证叉 车安全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 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 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 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东 莞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于 2025 年11 月20 日决定 给予东莞市新东欣环保 投资有限公司处罚款人 民币伍拾壹万伍仟元整 (¥515000.00)的行政 处罚。 2 温*(时任东 莞市新东欣 环保投资有 限公司主要 负责人)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时任主要 负责人温*,一是未认真履行本单位主要负 责人特种设备管理职责,督促、检查特种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二是未及时发 现并消除叉车驾驶人员赵建合和李群富违 反叉车管理规定和要求的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第五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有关 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 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东 莞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于 2025 年11 月20 日决定 给予温*处罚款人民币 柒万肆仟叁佰伍拾肆元 肆角捌分(¥74354.48) 的行政处罚。 3 杨**(时任 东莞市新东 欣环保投资 有限公司调 度室调度 长)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时任调度 室调度长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职责,未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叉车驾驶 人员赵建合和李群富违反叉车安全管理制 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 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 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5 年11 月20 日决定 给予杨**处罚款人民币 贰万叁仟柒佰玖拾陆元 伍角陆分(¥23796.56) 的行政处罚。 — 4 — (二)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及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顾**(时任东莞 市新东欣环保投 资有限公司安全 生 产 分 管 负 责 人) 顾**作为新东欣公司的安全生产分 管负责人,其未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 生产责任制管理职责,对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实施不力,未能 有效指导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建议由新东欣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对 其进行内部处理。 2025 年 7 月 17 日,经 中共广东东实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新东欣环保 投资有限公司为广东东 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委员会会 议审议,决定对顾**进 行批评教育并给予扣罚 其在事故发生上一年年 收入 10%的处理。 2 刘**(时任东莞 市新东欣环保投 资有限公司熔炼 车间经理) 刘**作为新东欣公司熔炼车间经理, 其未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管理职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不力,未能有效督促从业人 员严格遵守叉车安全管理制度,建议 由新东欣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对其进 行内部处理。 2025 年 7 月 17 日,经 中共广东东实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审 议,决定对刘**进行谈 话提醒并给予扣罚其在 事故发生上一年年收入 10%的处理。 3 翟**(时任东莞 市新东欣环保投 资有限公司熔炼 车间班组长) 翟**作为新东欣公司熔炼车间班组 长,其未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管理职责,组织贯彻本单位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不力,未能有效督促从 业人员严格遵守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未能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建议由新东 欣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内部 处理。 2025 年 7 月 17 日,经 中共广东东实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审 议,决定对翟**给予扣 罚月度绩效奖金 15%的 处理。 4 李**(时任东莞 市新东欣环保投 资有限公司熔炼 车间从业人员) 李**作为新东欣公司熔炼车间从业 人员,其未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 责任制管理职责,违反叉车安全管理 制度,违章作业,建议由新东欣公司 按照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内部处理。 2025 年 7 月 17 日,经 中共广东东实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审 议,决定对李**给予扣 罚月度绩效奖金 15%的 处理。 5 王*(麻涌镇市场 监督管理分局负 责人) 建议由麻涌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 领导约谈麻涌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加强叉车日常巡查监管,防止类似事 故再次发生。 2025 年 6 月 5 日,麻涌 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 副镇长杨**对麻涌镇市 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人 王*进行约谈提醒,并形 成会议记录。 — 5 — 6 温*(时任东莞市 新东欣环保投资 有限公司主要负 责人) 建议由麻涌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 长约谈新东欣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 其必须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加强 叉车作业人员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落 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025 年 6 月 5 日 ,麻 涌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局长王毅对时任东莞市 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 司主要负责人温*进行 了约谈提醒,并形成会 议记录。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吸取事故教训,企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逐项梳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地执行,建立常态 化、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强化全员安全培训与警示教育,重点针对叉车作业开展专项 管控,督促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加大现场巡查力度, 及时制止各类违章操作,从严落实考核追责,从源头防范安 全事故发生。 (二)麻涌镇大步村村民委员会 该单位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进 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25 年 6 月-12 月,大步村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专 项排查整治行动,共出动622 人次,巡查企业335 家次,发 现隐患共 411 项,复查整改隐患 411 项。 (三)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麻涌分局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紧盯企业制度落实、隐患排查、 现场管理、人员管控四大薄弱环节强化精准监管。重点核查 企业安全责任制执行、日常隐患整改闭环、现场管理人员履 职、叉车司机规范操作等情况,严厉整治各类违章作业行为。 — 6 — 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宣教,督促企业压实管理层现场管控责 任,完善作业全过程巡查机制。加大执法惩戒力度,对主体 责任悬空、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从严处置,持续压实企业安 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切实守住安全 生产底线。 2025 年,该单位监督检查企业623 家次,对检查过程中 发现的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共 194 次,对存在违法 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计 47 宗。 四、存在问题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未发现相关单位在事故责任追究与 整改措施落实方面问题。 五、工作建议 麻涌镇应急管理分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作业一线 实地核查企业规章制度落地、隐患排查闭环、现场管理人员 在岗履职情况,重点严查叉车超速、违规载人、违规操作等 违章行为。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管 理责任,细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现场管理人员岗位 职责,建立履职考核追责机制,杜绝管理人员履职缺位。全 面开展厂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建立隐患闭环整改台账,紧 盯叉车作业等重点环节,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各类 违章操作。完善叉车作业现场管控措施,规范作业区域、行 驶路线,落实专人现场监护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