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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麻涌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11·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2026-07-17 类型:车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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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麻涌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11·2”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 年 11 月 2 日 15 时 27 分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大
步村海心沙的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
辆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 110 万
元。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
事故调查工作,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批复事故调查组提交
的《东莞麻涌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11·2”一般车辆伤害
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事故
整改措施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切实做到闭环管理,根据省
安委办印发的《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
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粤安办〔2023〕79 号,以
下简称《评估工作方案》)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以下简称《评估指引》),
麻涌镇应急管理分局牵头对涉事相关单位及人员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
下: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成立评估组
— 2 —
2026 年 5 月,麻涌镇应急管理分局牵头成立由镇应急管
理分局、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总工会组成
的评估组,评估组依据《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指引》等相
关文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二)开展评估工作
1.评估组依据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调阅事
故案卷资料,对接原事故调查组成员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有
关证据材料。
2.对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文件、档案、台账、通报等进行了审查,并通过资料审
查、座谈问询等方式了解落实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
施的具体举措及工作成效。
3.评估组通过查阅麻涌镇应急管理分局、大步村民委员
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相关文件,整体评估相关政
府部门、村(社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建议的
落实情况。
二、 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各有关部门落实该事故整改工作情况
等相关文件、资料,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
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表:
— 3 —
(一)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及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东莞市新东
欣环保投资
有限公司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一是叉车
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叉
车驾驶人员赵建合和李群富严格执行本单
位叉车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叉车作业现场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采取技术、
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叉车驾驶人
员赵建合和李群富违反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规定和要求作业的事故隐患,未能保证叉
车安全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
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
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
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东 莞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于
2025 年11 月20 日决定
给予东莞市新东欣环保
投资有限公司处罚款人
民币伍拾壹万伍仟元整
(¥515000.00)的行政
处罚。
2
温*(时任东
莞市新东欣
环保投资有
限公司主要
负责人)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时任主要
负责人温*,一是未认真履行本单位主要负
责人特种设备管理职责,督促、检查特种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二是未及时发
现并消除叉车驾驶人员赵建合和李群富违
反叉车管理规定和要求的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第五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有关
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
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东 莞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于
2025 年11 月20 日决定
给予温*处罚款人民币
柒万肆仟叁佰伍拾肆元
肆角捌分(¥74354.48)
的行政处罚。
3
杨**(时任
东莞市新东
欣环保投资
有限公司调
度室调度
长)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时任调度
室调度长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职责,未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叉车驾驶
人员赵建合和李群富违反叉车安全管理制
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
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
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5 年11 月20 日决定
给予杨**处罚款人民币
贰万叁仟柒佰玖拾陆元
伍角陆分(¥23796.56)
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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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及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顾**(时任东莞
市新东欣环保投
资有限公司安全
生 产 分 管 负 责
人)
顾**作为新东欣公司的安全生产分
管负责人,其未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
生产责任制管理职责,对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实施不力,未能
有效指导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建议由新东欣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对
其进行内部处理。
2025 年 7 月 17 日,经
中共广东东实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新东欣环保
投资有限公司为广东东
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委员会会
议审议,决定对顾**进
行批评教育并给予扣罚
其在事故发生上一年年
收入 10%的处理。
2
刘**(时任东莞
市新东欣环保投
资有限公司熔炼
车间经理)
刘**作为新东欣公司熔炼车间经理,
其未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管理职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不力,未能有效督促从业人
员严格遵守叉车安全管理制度,建议
由新东欣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对其进
行内部处理。
2025 年 7 月 17 日,经
中共广东东实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审
议,决定对刘**进行谈
话提醒并给予扣罚其在
事故发生上一年年收入
10%的处理。
3
翟**(时任东莞
市新东欣环保投
资有限公司熔炼
车间班组长)
翟**作为新东欣公司熔炼车间班组
长,其未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管理职责,组织贯彻本单位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不力,未能有效督促从
业人员严格遵守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未能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建议由新东
欣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内部
处理。
2025 年 7 月 17 日,经
中共广东东实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审
议,决定对翟**给予扣
罚月度绩效奖金 15%的
处理。
4
李**(时任东莞
市新东欣环保投
资有限公司熔炼
车间从业人员)
李**作为新东欣公司熔炼车间从业
人员,其未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
责任制管理职责,违反叉车安全管理
制度,违章作业,建议由新东欣公司
按照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内部处理。
2025 年 7 月 17 日,经
中共广东东实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审
议,决定对李**给予扣
罚月度绩效奖金 15%的
处理。
5
王*(麻涌镇市场
监督管理分局负
责人)
建议由麻涌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
领导约谈麻涌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加强叉车日常巡查监管,防止类似事
故再次发生。
2025 年 6 月 5 日,麻涌
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
副镇长杨**对麻涌镇市
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人
王*进行约谈提醒,并形
成会议记录。
— 5 —
6
温*(时任东莞市
新东欣环保投资
有限公司主要负
责人)
建议由麻涌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
长约谈新东欣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
其必须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加强
叉车作业人员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落
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025 年 6 月 5 日 ,麻
涌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局长王毅对时任东莞市
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
司主要负责人温*进行
了约谈提醒,并形成会
议记录。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吸取事故教训,企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逐项梳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地执行,建立常态
化、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强化全员安全培训与警示教育,重点针对叉车作业开展专项
管控,督促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加大现场巡查力度,
及时制止各类违章操作,从严落实考核追责,从源头防范安
全事故发生。
(二)麻涌镇大步村村民委员会
该单位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进
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25 年 6 月-12 月,大步村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专
项排查整治行动,共出动622 人次,巡查企业335 家次,发
现隐患共 411 项,复查整改隐患 411 项。
(三)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麻涌分局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紧盯企业制度落实、隐患排查、
现场管理、人员管控四大薄弱环节强化精准监管。重点核查
企业安全责任制执行、日常隐患整改闭环、现场管理人员履
职、叉车司机规范操作等情况,严厉整治各类违章作业行为。
— 6 —
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宣教,督促企业压实管理层现场管控责
任,完善作业全过程巡查机制。加大执法惩戒力度,对主体
责任悬空、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从严处置,持续压实企业安
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切实守住安全
生产底线。
2025 年,该单位监督检查企业623 家次,对检查过程中
发现的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共 194 次,对存在违法
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计 47 宗。
四、存在问题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未发现相关单位在事故责任追究与
整改措施落实方面问题。
五、工作建议
麻涌镇应急管理分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作业一线
实地核查企业规章制度落地、隐患排查闭环、现场管理人员
在岗履职情况,重点严查叉车超速、违规载人、违规操作等
违章行为。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管
理责任,细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现场管理人员岗位
职责,建立履职考核追责机制,杜绝管理人员履职缺位。全
面开展厂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建立隐患闭环整改台账,紧
盯叉车作业等重点环节,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各类
违章操作。完善叉车作业现场管控措施,规范作业区域、行
驶路线,落实专人现场监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