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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贵池_4·6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评估报告

分类:06_整改评估与防范措施 / 2021 年份:2021 大小:26.6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2:26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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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2021•4•6”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事故评估组

2021 年 4月 6日 8 时 45 分许,池州市贵池区长江中路与杏村东街交界处南侧希望·财富广场(又称“铜锣湾商场”)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 4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暂行办法》(皖安办〔2021〕64号)等文件要求,省安委办成立了池州市贵池区“2021•4•6”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1年 12月 2日,省政府批复池州市贵池区“2021•4•6”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2 月 13日,省应急厅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向池州市政府印发《池州市贵池区“2021•4•6”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通知》(皖应急函〔2021〕498 号)(以下简称《调查报告》)。2022 年 10月 9 日,省安委办依据批复的《调查报告》组织开展评估工作。2023 年 5 月 25日,评估组一行赴池州市贵池区开展现场评估工作,并邀请省纪委监委和有关专家参加。评估组从池州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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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有关部门,贵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吸取事故教训等方面梳理问题清单,在该市安委办自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调阅台账资料、查阅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赴事故现场复查和抽查同类企业等方式,开展现场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调查报告》印发后,池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贵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一)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5人)

  1. 孟某勇,东莞市广大二手设备回收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2年4月1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22)皖1702刑初72号)。

  1. 王某,东莞市广大二手设备回收公司作业现场管理人员。2022年4月1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2022)皖1702刑初72号)。
  1. 汪某涛,池州市宏图市场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2022年4月1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2022)皖1702刑初72号)。
  1. 何某,池州市宏图市场管理公司总经理。2022年4月1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2022)皖1702刑初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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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某明,东莞市广大二手设备回收公司员工。2022年4月1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2022)皖1702刑初72号)。

(二)给予行政处罚人员处理落实情况(3人)

  1. 汪某毛,池州九华电梯公司员工。2021年 4月 23日,贵池区人民检察院以汪某毛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贵检不批捕〔2021〕21 号)。

同日,汪某毛被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采取取保候审(池贵公(治)取保字〔2021〕96号)。2022年 11月 17日,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给予汪某毛行政拘留 14日(刑事拘留 14日折抵行政拘留 14日)的处罚(池贵公(治)行罚决字〔2022〕872号)。

  1. 时某中,东莞市广大二手设备回收公司员工。2021年 4月 16日,被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采取取保候审(池贵公(治)取保字〔2021〕93号)。2022年 11月 21日,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给予时某中行政拘留 7日(刑事拘留 7日折抵行政拘留 7 日)的处罚(池贵公(治)行罚决字〔2022〕870号)。
  1. 时某友,东莞市广大二手设备回收公司员工。2021年 4月 16日,被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采取取保候审(池贵公(治)取保字〔2021〕94号)。2022年 11月 21日,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给予时某友行政拘留 7日(刑事拘留 7日折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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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拘留 7 日)的处罚(池贵公(治)行罚决字〔2022〕871号)。

(三)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处理落实情况(2家)

  1. 东莞市广大二手设备回收有限公司。2022年 2月 9日,池州市应急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 65.9万元的行政处罚((池)应急罚〔2022〕001号)。池州市应急局经核实,东莞市广大二手设备回收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注销,据此终止办理该行政处罚一案。
  1. 池州市宏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 2月 9日,池州市应急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 65.9 万元的行政处罚((池)应急罚〔2022〕002号)。2022年 3月 14日,池州市应急局向该公司下达加处罚款决定书,加处罚款 65.9 万元((池)应急加罚〔2022〕001号)。2022年 8月 10日,池州市应急局向贵池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池)应急强执〔2022〕001号)。2022年 8月 26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下达行政裁定书,对池州市宏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需缴纳的 65.9万元罚款及加处的 65.9万元罚款采取强制执行((2022)皖 1702行审 36号)。目前贵池区人民法院正在强制执行中。

(四)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处理落实情况(8人)

  1. 孙某彪,贵池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局长。

2021年 10月 4日,孙某彪向池州市纪委监委作深刻检查。

  1. 王某敏,池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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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2021年 10月 11日,池州市纪委对王某敏进行诫勉(池纪〔2021〕44号)。

  1. 曹某华,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21年 10月 14日,池州市贵池区监委给予曹某华警告处分(贵监〔2021〕6号)。
  1. 疏某民,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021年 10月 14日,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给予疏某民党内警告处分(贵纪〔2021〕34号)。
  1. 潘某武,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街道孝肃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2021年 10月 14日,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给予潘某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贵纪〔2021〕33号)。
  1. 吴某平,池州市贵池区市政物业管理处主任。2021年 10月 14 日,池州市贵池区监委给予吴某平警告处分(贵监〔2021〕7号)。
  1. 胡某晖,池州市贵池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2021年 11月 3日,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对胡某晖进行诫勉。
  1. 伍某发,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九华路派出所所长。

2021 年 9月 30 日,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对伍某发进行诫勉。

(五)给予问责处理单位处理落实情况(5家)

  1. 2021年 10月 28日,贵池区政府向池州市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贵政发〔202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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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 10月 16日,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向贵池区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秋街处〔2021〕57号)。
  1. 2021年 10月 18日,贵池区住建局向贵池区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
  1. 2021 年 11 月 8 日,贵池区消防救援大队向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作深刻书面检查(贵消〔2021〕25号)。
  1. 2021 年 10 月 6 日,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九华路派出所向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作深刻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调查报告》印发后,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市委组织部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市委宣传部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思想宣传重点。池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贵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开展了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2021年 6月,池州市安委会和市消委会分别印发《关于调整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池安〔2021〕7号)和《关于调整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池防办〔2021〕7 号),调整市安委会和消委会组成成员,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同年 8月,市安委办印发《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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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池安办〔2021〕93号),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派员参加组成巡视组,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巡查。2022年 9月,市安委会印发《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池安〔2022〕20号),修订完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市消委会印发《池州市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池防〔2022〕5号),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补齐基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事故发生后,贵池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事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跟进事故整改落实;及时调整充实区安委会和消委会成员单位,并修订完善成员单位职责;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区委综合考核体系和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2022年 5月,区安委会印发《贵池区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专项行动方案》(贵安字〔2022〕7号),为主城区 6个街道共配备 24 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员,13 个涉农镇街挂牌建设消防应急工作站,选聘 133名专兼职人员,新配备消防车 14辆,强化了基层消防安全力量。秋浦街道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负责人签订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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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书,要求街道、社区强化属地责任,街道分管负责人、联系社区负责人对辖区内的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等做到常走访、常提醒、常督促。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火灾风险防控。

池州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事发当日,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池安〔2021〕4号),对商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消防安全隐患。累计检查单位 7239家,发现各类火灾隐患 4677处,均已整改完成,查封 46 处火灾高风险场所。2021 年 6月,市安委办印发《池州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 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池安办〔2021〕58 号),要求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明确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做好社会层面火灾风险防控,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小火亡人”。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池消〔2021〕45号)、《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池消〔2021〕55 号)对全市商场、公共娱乐、“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对全市 71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存在违规用火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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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情况、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火灾隐患 256 处,查封 1 家,罚款 6.8 万元。同年 7 月,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池安办〔2021〕73号),要求各成员单位监督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修订完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动火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管理。

贵池区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出台《研究推进主城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落实工作经费、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等事宜,加强消防能力建设。2021年 9月,区安委会、消委会联合印发《贵池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贵安字〔2021〕8号),合理划分安全监管责任区,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和责任体系。区消防救援大队印发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贵消〔2022〕23号)、《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设施调查测试工作方案》(贵消〔2022〕18号),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约 30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不放心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对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开展调查测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 2022年 8月,共对 1处大型商业综合体、27个高层小区开展测试,全面强化了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熟悉程度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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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能力。2022 年 7月 25 日,区消委会印发《贵池区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贵防办〔2022〕25号),对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擅自停用机械防排烟系统等风险进行排查整治。截至 2023年 4月,共对 55栋公共建筑开展专项检查,对 7家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均已落实到位。区住建局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专项检查,将事故单位池州市宏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纳入季度考核。2022 年对全区 65 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季度考核,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进行限制。区公安分局强化人员配置,将具有一级消防监督检查资质人员调整到治安大队负责指导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截至 2022 年 5 月,该局组织开展各类消防专项检查十余次,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改。秋浦街道开展了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2022年 7月制定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优化方案》(秋街处〔2022〕47号),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长、网格员的工作职责以及 12 个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单位,落实落细消防安全责任。

(三)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精准监管执法。

池州市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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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安委会通过新闻宣传、专题讲座、融入执法检查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2022年10月,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的通知》(池安办〔2022〕124号),要求消防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部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事故发生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执法检查,2021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1起、责令停产停业 13家、查封59家,有效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期间市消防救援支队提请省、市、县三级政府对14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整治期间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经费,跟踪督办问效,对重大火灾隐患全部完成销案、摘牌工作。

贵池区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坚持动态销号清零。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期间,累计排查企业3707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2242条,行政处罚116次,其中责令停产整顿8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6家,关闭取缔企业13家,罚款177.92万元。2022年4月,区安委办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外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安办字〔2022〕41号),加强新业态和重点工程领域外包作业管理,对全区涉及外包的185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排查出各类问题隐患183项,已全部整改完成,累计罚款10.7万元。秋浦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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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组织对辖区内各物业、酒店、商业综合体、商贸城、小商品批发市场、高层建筑消防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池州市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市安委会将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对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再部署再要求。市委宣传部组织池州日报、池州广播电视台连续推送 6期消防应急知识宣传信息,市安委办协调市城管局在公园、市民休闲场所、大型商场超市等 led大屏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常识。截至 2022年 2月,全市各地各部门共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500余次。

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池州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在人员密集场所等悬挂大型消防宣传展板和宣传横幅 47块(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5万余份,对社会开放消防站(馆)200余次。利用双微、抖音对 700 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开展宣传。市住建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举办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培训班,利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小区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组织各物业企业开展消防、电梯应急救援演练。

贵池区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平台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报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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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安全风险提示和预报预警信息;该区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五进”和集中消防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群众初期火灾自救能力。2021年 9月,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开展节前警示约谈和培训;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指导全区多家社会单位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活动。秋浦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利用广播、墙报、宣传图板等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常识,组织对消防专员、物业、社区网格员、安全员开展安全培训,组织社区成员及沿街商业店铺学习《消防法》。

四、现场评估情况

2023 年 5月 25 日,评估组在池州市贵池区现场查看了事故发生场所(现由池州市鑫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以下简称池州鑫福公司),并抽查了同类企业大润发商场。经查,事发场所消防恢复改造工程于 2022年 11月 7日由池州鑫福公司自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论合格;2023 年 4月 26 日通过贵池区住建局消防验收备案(贵建消竣查字〔2023〕10号);2023年 5月 26日,贵池区消防救援大队审查并出具了《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池贵消安许字〔2023〕第 0010号)。

现场查看发现,池州鑫福公司吸取事故教训不够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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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缺失,未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制度。二是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内容不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消防控制室仅 1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每班只有 1名值班人员,不符合每班 2人值班要求,现场查看当班人员,无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也不具备消防设施设备操作能力。三是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流于形式。现场查看该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防火巡查记录表,发现其检查记录内容不符合实际,且记录表中存在代签现象。

五、评估意见

《调查报告》印发后,池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贵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照意见落实整改,围绕事故主要教训,举一反三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经过调阅组织部门档案和相关单位文件,涉及事故追责问责的公职人员已落实到位,但涉及相关事故企业的行政处罚方面,仍存在 1家责任单位已注销、1家责任单位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罚款未缴纳到位的情况。通过查看原事发现场及同类企业,发现原事发场所现经营单位仍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管理”现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现场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为深化事故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评估组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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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深入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细悟把握核心要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持续从本起事故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找差距,对标对表抓整改,对涉嫌逃避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确保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位。

二要在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上下功夫。

要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开展教学式、培训式检查,提高专业化监管水平。要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外包单位资质审查、作业现场监督等过程管理,从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危险品等问题。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帮助企业单位查隐患解难题。

三要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上下功夫。要持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阵地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和经验推广,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共创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形成共治共建共享格局。

四要在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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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一线查找症结、剖析根源,研究解决问题办法。聚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以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熟悉岗位操作规程,持续用力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落实。

附件:1.需整改的问题清单

  1. 工作建议清单

附件1

需整改的问题清单

池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贵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1.池州市宏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广大二手设备回收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未落实的问题。2.池州鑫福公司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重缺失,未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制度。二是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内容不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消防控制室仅1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每班只有1名值班人员,不符合每班2人值班要求;现场查看当班人员,无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也不具备消防设施设备操作能力。三是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流于形式。现场查看该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防火巡查记录表,发现其检查记录内容不符合实际,且记录表中存在代签现象。

附件 2

工作建议清单

池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贵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一要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 深入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深学细悟把握核心要义,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持续从本起事故中汲取教训, 举一反三找差距, 对标对表抓整改, 对涉嫌逃避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 要主动作为, 确保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位。二要在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上下功夫。要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开展教学式、培训式检查, 提高专业化监管水平。要强化工作责任, 规范外包单位资质审查、作业现场监督等过程管理, 从严格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危险品等问题。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积极帮助企业单位查隐患解难题。三要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上下功夫。要持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阵地作用, 加强宣传引导和经验推广, 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共创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形成共治共建共享格局。四要在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深入一线查找症结、剖析根源, 研究解决问题办法。聚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 以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做到持证上岗, 熟悉岗位操作规程, 持续用力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落实。
源文件:06_整改评估与防范措施/2021/2021_池州贵池_4·6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评估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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