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头屯河区)高铁街道云庐二期项目“4·1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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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头屯河区)高铁街道云庐二期项目 “4·1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经开区(头屯河区)政府事故调查组 编制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 目 录 一、报告开篇和事故性质认定 ..................................................................... 1 二、事故基本情况 ....................................................................................2 (一)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概况 .............................2 (二)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 4 (三)云庐二期项目地层结构 .......................................................... 4 (四)事故发生经过 .........................................................................5 (五)事故现场情况 .........................................................................5 (六)事故当天天气情况 ................................................................. 6 (七)事故涉及机械及操作人员情况 ............................................... 6 (八)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6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 7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 7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 7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7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 7 四、事故原因分析 ....................................................................................7 (一)直接原因分析 .........................................................................8 (二)间接原因分析 .........................................................................8 五、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8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9 (一)对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 9 (二)对个人的处理意见 ............................................................... 10 七、事故主要教训 ..................................................................................11 八、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11 九、附件: .............................................................................................12 — 1 — 经开区(头屯河区)高铁街道云庐二期项目 “4·1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一、报告开篇和事故性质认定 2026 年 4 月 11 日 22 时 47 分许,经开区(头屯河区)高铁 街道云庐二期项目地勘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 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50 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 河区)管委会(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 理局)、区建设局、高铁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 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4·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同时邀 请昌吉市应急管理局、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头屯河区人 民检察院、区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下设 3 个 工作小组,分别为综合小组、技术小组和善后小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 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通过事故现场勘验、询问 谈话、调查取证和综合研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查清了事 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处理和整改防范 措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高铁街道云庐二期项目“4·11”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因违章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2 —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建设单位:新疆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05 月 31 日,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忠,注 册资本:壹仟玖佰陆拾陆万元整,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头 屯 河 区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650106MADL******,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 该公司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新房资[2024] 26501****,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贰级,有效期至 2027 年 06 月 26 日。 2026 年 4 月 8 日,该公司与新疆圣峰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工程名称:云庐 二期岩土工程补充勘察,工程勘察任务:对云庐二期 12 # 、13 # 楼进行补充勘察;承接方式:包工包料及机械设备。 2.地勘单位:新疆圣峰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01 月 16 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某春,注册资本:壹仟陆佰万元整,住所:新疆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7957******,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勘 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 — 3 — 该公司持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 资质,证书编号:B16500****,有效期至 2029 年 07 月 24 日;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编号: A26515****,有效期至 2029 年 10 月 21 日。 2026 年 4 月 9 日,新疆圣峰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与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钻探合 同》与《安全质量协议书》,工程名称:云庐二期补勘;工作 内容:机械钻孔、机械调遣等,由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 公司提供建筑施工设备并配备机械操作人员。 3.施工单位: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05 月 16 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 表人:陈某锋,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652301MA78******,住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经营范 围包括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其他道路、隧道和 桥梁工程建筑,管道和设备安装,其他建筑安装,建筑装饰, 电力工程施工等。 4.其他单位 经事故调查组询问谈话和调查取证,相关合同中未列明工 程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在云庐二期项目地勘阶段的监管事 项。 — 4 — (二)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新疆圣峰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庐二期项目设 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有 3 名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有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有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开展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 查工作。2026 年 4 月 4 日至 4 月 10 日,该公司累计开展隐患排 查 2 次,安全检查 2 次,排查出安全隐患 6 处。2026 年 4 月 10 日对全体勘察人员进行了勘察技术安全交底。 新疆圣峰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法开展了安全技 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施工期间进行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并 书面督促整改,已履行安全监督管理义务。 2.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配 备 2 名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机制,未见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制定有《旋挖钻机岗 位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但未列明埋设钢筋笼、 护筒等相关安全操作及技术要求。 (三)云庐二期项目地层结构(摘自《云庐项目二期岩土 工程勘察报告》) 根据野外勘探及室内试验结果,拟建场地在勘探深度 40.0m 内,岩土主要由第①1 层杂填土、第①2 层素填土、第②层粉土、 第③层卵石、第③1 层粉砂、第④层强风化砂岩、第⑤层中风化 — 5 — 砂岩构成。 第①1 层杂填土:层厚 0.5~5.0m,主要成分为堆砌的建筑 垃圾,岩块及碎石。呈欠固结状,钻探成孔困难,易塌孔、漏 浆。松散,稍湿。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26 年 4 月 11 日 20 时 30 分许,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 限公司王某林等 5 名从业人员进入云庐二期项目工地,新疆圣 峰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李某启确定补勘点 位并向王某林等作业人员口头交底,随后 220 与 300H 两台旋挖 钻机分别在工地南北两侧开展钻探施工作业。22 时 52 分许,南 侧 300H 旋挖钻机操作手翟某忠将第二个补勘点位旋挖出 3.23m 深的勘察孔洞后,吊装第一节护筒进入洞口,辅助工王某林用 铁杆解开护筒上方的 2 个挂钩。22 时 57 分许,翟某忠提升钻杆, 准备将护筒旋压入洞时发现,护筒开始发生倾斜。翟某忠立即 呼喊王某林进行躲避,王某林被倾倒的护筒砸中背部后受伤倒 地。 (五)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经开区(头屯河区)高铁街道云庐二期项目 工地南侧,地面基本平整,处于浇筑基础桩和补勘作业阶段。 场地内停放有 1 辆履带式 300H 旋挖钻机,东侧 2.4 米处有 1 个 探孔,深 3.23m、直径 0.87m。孔口处放有 1 根南北向钢质护筒, — 6 — 长 3.65m、直径 0.87m,护筒北侧地面放有 1 顶黄色安全帽。 事故地点全貌 预埋护筒近照 (六)事故当天天气情况 据经开区(头屯河区)气象局数据显示,2026 年 4 月 11 日 23 时,气温 15.6℃、风速 2.8m/s(风力 2 级)、风向西南, 天气状况良好,未出现影响吊装作业的天气因素。 (七)事故涉及机械及操作人员情况 旋挖钻机,机型:S***300H,发动机编号:3536****,检 验日期:2020 年 4 月 22 日。 翟某忠,男,33 岁,身份证号码:3207**********6317, 住址:江苏省东海县,2024 年 6 月 3 日取得旋挖钻机操作证, 有效期至 2030 年 6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15 日与新疆丰厚信诚 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八)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死 者 王 某 林 , 男 , 汉 族 , 54 岁 , 身 份 证 号 : 6224**********1913,住址:甘肃省陇西县,2026 年 3 月 10 — 7 — 日与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旋挖 钻机施工普工工作。 此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50 万元,全 部为死者的赔偿金,已向其亲属支付。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3 时 30 分许,经开区(头屯河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 监督管理局)接值班室电话通知并赶赴现场,随后区建设局等 相关部门也到达现场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23 时 04 分,翟某忠拨打 120 急救电话。23 时 17 分,120 医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将伤者王某林送往新疆医科大学第一 附属医院救治。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4 月 12 日 00 时 30 分许,王某林经抢救无效死亡。新疆丰 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随即展开善后工作,2026 年 4 月 14 日,双方就善后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死亡赔偿协议。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新疆圣峰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丰厚信诚机 械租赁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通知项目相关负 责人,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 8 —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王某林违反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旋挖钻机岗 位工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第四条第一项[1]规 定,在对安放进孔洞的护筒摘钩后,未预见护筒倾倒的风险因 素,未及时离开旋挖钻机作业半径 3 米以内的危险区域,致使 被倾倒的护筒砸伤致死。 2.云庐二期补勘区域地表属杂填土,土质松散,护筒埋设深 度不足,东北侧土层在持续受力下发生崩塌,导致护筒倾倒。 (二)间接原因 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在 300H 旋挖钻机施工现场,作业现场监管缺失;旋挖钻机岗位人员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列明埋设钢筋笼、护筒 等相关安全操作及技术要求;未在施工现场设置照明设备,事 故当日,施工人员仅依靠旋挖钻机车灯作业,直接影响作业人 员的视觉判断。 五、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 到位;未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有效落实隐患排查治 [1]第四条第一项:钻机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严禁人员在钻杆下方、吊物下方停留或通过,并离 开作业半径内 3 米以外。 — 9 — 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第一款[2],第二十八条第一款[3],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 二款[4]规定。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 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项[5]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对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第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 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 产。 [3]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 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 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 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 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 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5]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10 —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1.王某林,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4 岁,身份证号:6224**********1913,住址:甘肃省陇西县。 王某林在对安放进孔洞的护筒摘钩后,未预见护筒倾倒的风险 因素,未及时离开旋挖钻机作业半径 3 米以内的危险区域。以 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6]规定, 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王某林已经在事故中死 亡,不予追究其责任。 2.陈某锋,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47 岁,身份证号:2301**********1037,住址:黑龙江省宾县。 陈某锋作为法定代表人,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项[7]规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 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第(一)项[8]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6]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 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11 — 对陈某锋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3.对其他相关人员的处罚建议 建议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参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 抄送经开区(头屯河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七、事故主要教训 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加 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并 严格落实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八、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新疆丰厚信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此次事 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工 作,提升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 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经开区(头屯河区)建设局要立即开展事故警示教 育活动,举一反三,对辖区建筑工地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进一步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 12 — 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九、附件:事故现场平面图 “4·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26 年 5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