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乌鲁木齐市大寨闸公园“6·16”淹溺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新疆兵团/天山区·事故报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2026-04-20 类型:淹溺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 1 —
乌鲁木齐市大寨闸公园“6·16”淹溺
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6 月 16 日 20 时许,乌鲁木齐市大寨闸公园内一名
未成年人溺水死亡。
根据乌鲁木齐市安消减委办督办工作要求,按照《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有关规定,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纪委
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园林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
工会、新华南路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6·16”事故调查
组,并邀请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通过现场取证、询问有关人员、综合分析,查明了事
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及
整改建议。
经调查认定:大寨闸公园“6·16”淹溺事故是一起未成年人在
封闭管理区域玩耍不慎落水的责任事故。现将事故调查有关情况
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公园情况
事故发生于乌鲁木齐市大寨闸公园,该公园位于河滩南路和

— 2 —
平渠旁,总占地面积约 15.57 公顷,是乌鲁木齐市“水进城”项目
先导工程之一,于 2018 年至 2023 年 7 月施工建设。2024 年 8
月起,由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安排其下属
事业单位乌鲁木齐市燕儿窝景区管理中心对园区内绿化代为养
护管理。
该公园为封闭管理,未对外开放,周边设有铁艺围栏,贯穿
公园的内景观湖是和平渠水利工程的重要枢纽,处于东西渠分流
的位置。景观湖周围设有“水深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标志。
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勘定区县行政界线的决定》
(乌政发〔2001〕86 号)规定: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行政区域
界线为:北起红山路与河滩北路交叉处,向南经西大桥折向和平
渠,再沿和平渠折至坐标点(北纬 43°38′50″、东经 87°32′42″)
止。大寨闸公园内和平渠为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行政区域分界
线。
(二)事故经过
经公安部门询问,溺水人员王某 6 月 15 日通过自制抓鱼工
具捕捉到了景观湖中的鱼,并将捕鱼装置设置在和平渠西侧位
置。
根据监控、询问笔录及走访情况,2025 年 6 月 16 日 19 时
33 分许(此时间为根据监控时间推算,下同),视频可见有 6

— 3 —
名学生背着书包翻墙进入公园。19 时 38 分,王某祖母骑电瓶车
将王某带至公园南大门,随后王某手拿捞鱼小网兜和空瓶翻过围
墙进入公园,19 时 40 分,王某祖母离开。
20 时 30 分许,110 报警中心接到报警,称在上述地点有一
名未成年人漂浮在水上。西河坝 TS063 警务站于 20 时 35 分赶
到大寨闸公园内,此时园内一名成人(系周边群众)正在对溺水
人员进行抢救,出警民警立即接手对溺水人员实施心肺复苏。
20 时 46 分许消防救援力量及 120 救护车到现场,随后救护
车将溺水人员送至自治区中医院进一步抢救,22 时 10 分宣布经
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王某,男,汉族,住址:沙区某小区 32 号楼*单元*室,在
事故中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接报及应急处置情况
2025 年 6 月 16 日 20 时 30 分许,110 报警中心收到报警后,
西河坝 TS063 警务站迅速赶往事故现场,于 20 时 35 分到达大
寨闸公园内,立即开展现场救援,等待专业医疗救护力量到场接
续救援。接到事故报告后,消防、公安、水务等单位立即前往事
故现场进行处置工作,120 救护车到场后,将王某送至自治区中

— 4 —
医院进行抢救。
(二)应急处置情况评估
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等部门快速出警,引导 120 到场,
并能够在专业医疗力量到场前对溺水人员进行心肺复苏,应急处
置流程正确。
三、事故原因与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通过民警现场测量,湖边水深为 1.2 米,低于溺水人员身高,
因现场无相关视频资料,推断为王某在和平渠西侧捕鱼点查看捕
鱼情况时,不慎落水,呛水后溺亡。
(二)事故性质分析
事故发生地点大寨闸公园为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
林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乌鲁木齐市燕儿窝景区管理中心代管的
封闭式公园。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
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
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王某多次进入公
园内捕鱼玩耍,乌鲁木齐市燕儿窝景区管理中心未采取有效措施
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发生,故该起事故性质为在事业单位封
闭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责任事故。
四、公园管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 5 —
经调查,乌鲁木齐市燕儿窝景区管理中心日常安全管理存在
盲区,对封闭区域内群众擅入公园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辨识、防
范不到位,安全巡查执行不力,未能完全覆盖重点区域和关键环
节,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足,未能有效起到安全警示作用。
五、处理措施建议
乌鲁木齐市燕儿窝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丁某,作为安全生产
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指导不力,建议由乌鲁木
齐市燕儿窝景区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理。
乌鲁木齐市燕儿窝景区管理中心保卫科科长马某,未对外来
人员多次擅自进入封闭管理区域的情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建议
由乌鲁木齐市燕儿窝景区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理。
六、事故教训
事故造成 1 名未成年人溺水死亡,给死者家庭造成沉痛的打
击,教训深刻。反映出公园管理单位对封闭区域风险辨识和防范
不到位,溺水人员作为在校学生防范溺水意识不强,安全教育存
在短板。
七、防范措施建议
一是溺水人员所在属地街道、社区,要强化对临近大寨闸公
园居民安全宣传,尤其向未成年人家长强调监护的重要性,提升
周边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 6 —
二是相关学校、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
作,通过讲解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在校学生安
全意识。
三是乌鲁木齐市燕儿窝景区管理中心要强化安全防范,在公
园封闭管理期间,采取物防、人防等措施,有效防范外来人员进
入产生的各类风险,强化日常巡查,对临近景观湖水域人员及时
劝返。要进一步完善园区安全警示标识,补充、更新各类安全警
示标牌,确保标识内容清晰、醒目,设置位置合理。
天山区“6·16”事故调查组
2025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