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里乡G353国道“10·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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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三里乡 353 国道“10·9”一般道路交通 事故调查报告 · — 1 —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2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 2 (二)事故发生经过 ................................................ 2 (三)事故现场情况 ................................................ 2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3 (五)其他情况 .................................................... 3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6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 6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 6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 7 三、事故原因分析 ........................................................7 (一)直接原因分析 ................................................ 7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 7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8 (一)事故单位 ...................................................... 8 (二)有关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9 (三)地方党委政府履职情况......................................... 10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11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11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 11 六、 事故主要教训 ......................................................12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2 · — 2 — 2024 年10 月9日5时35 分,在进贤县G353 国道650KM+900M 处(瑞 洪大桥上),发生一起死亡 1 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00 万元。 经调查认定,G353 国道进贤段由西向东行驶至650KM+900M “10·9”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货运驾驶人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道路直行时 未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前方的无牌三轮电动车的一般道路 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南昌 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12 月7日,登记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 G5G,法人代表:吴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生鲜乳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和维护,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 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销售,汽车 租贷,机械设备租贷,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销售,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4 年 10 月 9 日凌晨 5 时 35 分许,熊 驾驶赣 A 32 轻型厢式 货车经G353 国道进贤段由西向东行驶至650KM+900M 处(瑞洪大桥上), 追尾碰撞前方李 驾驶同向行驶的的无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尾部, 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李 当场死亡的事故。 (三)事故现场情况 · — 3 — 经调阅进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和事 故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显示: 现场道路位于G353 国道进贤段650KM+900M 处(瑞洪大桥上),东西 走向,东往余干、西往进贤,桥面两侧为湖泊,双向两条机动车道、非机 动车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以金属护栏隔离,机动车道宽3.7 米,非 机动车道宽1.6 米,沥青路面,路面见中心实线、边缘线,路面平直、潮 湿。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死亡人员情况 (1)李 ,男,身份证号:362 015,住址:江西省 余干县 ,驾驶证类型:无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事故 中当场死亡。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该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两车受损,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00 万元。 (五)其他情况 1.事故车辆情况 (1)白色“远程”牌赣 2 轻型厢式货车 机动车所有人:南昌 有限公司,号牌种类:轻型厢 式货车,注册登记日期:2023 年 9 月 1 日,车辆类型:轻型厢式货车, 使用性质:货运,实载1 人 (2)蓝色“双宇”牌无号牌电动三轮车 机动车所有人:李 。 2.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 — 4 — (1)赣A 2 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 熊 、男、汉族、1991 年 出生,登记地址:江西省上高县 ,驾驶证号:3622 12,驾驶证类型: C1,初次领证日期:2011 年 11 月 21 日,驾驶证状态:正常,事发时驾 驶赣A 2 轻型厢式货车。 (2)蓝色“双宇”牌无号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 李 、男、汉族、1944 年 出生,登记地址:江西省余 干县 ,事发时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 3.事发道路情况 (1)道路工程实施情况 1、事故路段建设情况 事故桥梁路段位于进贤县境内K650+900 处瑞洪特大桥桥梁路段。该 桥梁中心桩号为K650+454,共计1286.64 米。该桥梁于2023 年实施了桥 梁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单位为余干县环宇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为南京安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长江桥隧特种技术有 限公司,建设单位为上饶市余干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 该工程于2023 年12月9 日交工验收合格。桥梁管养单位为上饶市余干公 路事业发展中心。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贤分中心只负责 K650+464 至K651+110,646 米桥面清洁。管养以来,桥梁状况良好。 2、事故桥梁设计情况 ①主要设计技术指标 事故桥梁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 60km/h。桥梁路面宽度9 米, 桥梁横向布置为:0.25 米(护栏)+1.35 米人行道+0.5 米钢护栏+8.3 米 (行车道)+0.5 米钢护栏+1.35 米人行道++0.25 米(护栏)。桥面类型 · — 5 — 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②设计与规范符合程度情况 事故路段桩号650KM+900M 位于直线段 ③行车道宽度 事故路段设计行车道宽度 3.5m,满足《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第6.2 条设计速度60km/h 车道宽度3.5m 的要求。 ④交通标线 事故路段设计交通标线不可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和车行道边缘线,均 采用热熔型涂料。车行道边缘线和车行道分界线标线宽度15cm,满足《道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第4.2.3 条要求。设计标线厚度2mm 3、事故路段情况与日常管养情况 事故路段位于进贤县境内国道353 线 K650+900 直线段处,由南昌市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贤分中心三里道班负责桥梁桥面日常清扫。事发桥梁 路段为沥青混凝土桥梁路段,桥面干净整洁无石子等杂物,无坑槽,路况 良好,视线良好。 公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G353 国道650KM+900M(瑞洪大桥),排查出道路隐患: G353 国道650KM+900M(瑞洪大桥):瑞洪大桥两侧限速标志不合理, 禁止超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缺失,桥梁路侧安全护栏无轮廓反光标 识,建议:增设限速40 标志、禁止超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桥梁 路侧安全护栏增设轮廓反光标识。责任单位: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 贤分中心。 4.事发前车辆行驶轨迹情况 · — 6 — 赣 2 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轨迹:熊 于 2024 年10 月9日凌晨5 时35 分许驾车经G353 国道进贤段由西向东行驶至650KM+900M 处(瑞洪 大桥上),追尾碰撞前方李 驾驶同向行驶的的无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 托车尾部发生事故。 5.视频解析情况 现场无视频监控 6.天气情况 事发当天10 月9 日天气为雨天,能见度为1.4 千米(以进贤国家站 数据为准),气温为17.1℃,风向为 331°(西北风),风速为3.2m/s。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4 年 10 月 9 日 05 时 45 分 48 秒,进贤县公安局 110 报警服务台 接到报警称,在进贤县三里乡瑞洪大桥上,一辆货车与一辆三轮电动车相 撞,有人受伤。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进贤县120 急救中心、进贤县公安局情指中心于 2024 年10 月 9日 05 时45 分许先后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分别通知120 急救人 员和进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进贤县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于10 日9时47 分许到达事故现场,随 后120 急救人员到达立即进行救援。因事故涉及亡人,中队值班领导带领 值班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同时通知清障车和殡葬车赶赴 现场,并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接到报告后,大队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先 · — 7 — 后赶到现场组织开展现场指挥和救援工作。 现场勘查民警对现场进行了摄像拍照、绘制了事故现场图,尸体运往 县殡仪馆存放,肇事司机被控制并抽血进行酒、毒检测,涉案事故车辆全 部拖移并暂扣于停车场。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进贤县120 急救中心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1 名人员当场宣布死亡。工作人员在现场安抚死者家属,维持秩序,积极开 展善后工作。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当事人熊 雨天夜间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致使其未发 现李林廷驾驶的车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1.酒精、毒物检验鉴定 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 1、赣A 2 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熊 :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血液样本检测意见为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 法)检测均呈阴性。 2、“双宇”牌无号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 :血液中未检出乙醇 成分,血液样本检测意见为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联合检测试剂(胶 体金法)检测均呈阴性。 2.车辆安全性能检验鉴定 · — 8 — 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 1、为白色“远程”牌赣A 2 轻型厢式货车的制动系、转向系、 灯光系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的 要求。 2、蓝色“双宇”牌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的制动系、转向系、灯光系的 安全技术性能事故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的要 求。 3.碰撞痕迹鉴定 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 赣A 2 轻型厢式货车车头右前面直接碰撞无号牌“双宇”牌三轮 电动车尾部及人体可以形成; 4.车辆行驶速度鉴定 经委托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赣A 2 轻型厢式货车、“双宇”牌无号牌电动三轮车速度技术鉴 定情况说明。 5.尸体检验鉴定 经委托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被鉴定人李 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单位 1.南昌 有限公司,对公司从业人员监管不到位,落 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培训内容和 · — 9 — 实际操作有差距,对驾驶员培训也无考核,安全培训达不到预期效果,培 训工作有欠缺。 (二)有关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1.进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发生路段归属进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里中队管辖。事发当日,中队值班人员均在岗在位,且在接到事故报警 后,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事故调查组查阅该中队国省 道错时联勤、检查登记重点车辆等工作台账,发现该中队在日常巡逻管控 中管事率较高,能及时发现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有效针对营运车辆重点 违法、涉牌涉证、酒醉驾等违法行为,定期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2.进贤县交通运输局,经查阅2024 年以来工作台账,已贯彻落实安 全生产法,并落实主体责任。客运行业日常检查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督导, 累计排查28 次、出动督查人员112 人次,查处农村班线车违规8 辆次、 违规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12 辆次,排查安全风险隐患9处,已闭环整改。 与公安交管等部门的联合治超机制,聚焦353 国道、320 国道、316 国道、 211 省道、212 省道等主要干道,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35 人次,查处超限 超载车辆56 辆,处理行政案件40 件,处理非现27 件。对8 家重点源头 企业定期巡查,进行行政执法检查24 次,对普通货运企业进行行政执法 检查10 次。客运执法不断加强,对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华东交大 三阳校区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严历打击,出动执法人员2276 人次,检查 车辆4500 余辆,共查处违规车辆52 辆次,立案52 件,结案52 件。路政 巡查常态开展,道路巡查累计超过200 次,共出动执法人员600 余人次, 行程超1.7 万公里,全程跟踪监管9 处涉路施工项目,累计排除各类安全 隐患15 处。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对全县的公路、桥梁、隧道、临水 · — 10 — 临崖、急弯陡坡、平交道口、涵洞、重点路段等事故高发危险路段进行全 面摸底排查。常态化隐患治理,排查县道安全隐患14 处,均已整改到位。 排查乡、村道安全隐患44 处,已整改39 处,剩余5处乡、村道隐患已下 发整改通知给属地乡镇并督促整改。县、乡道在建工程安全隐患 25 处, 已整改25 处。 3.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贤分中心,事故发生路段归属南昌市公 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贤分中心管养。经查阅日常工作台账,南昌市公路事业 发展中心进贤分中心已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抓 好日常检查工作,重点对桥梁、高边坡、平交路口、事故多发等路段进行 排查,确保管养道路安全畅通。2024 年 6-9 月份共计排查隐患 158 处, 均已整改到位。 (三)地方党委政府履职情况 进贤县三里乡人民政府,先后就春运保畅通保安全、极端天气道路安 全防范、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等 专项工作及时召开部署会,针对辖区G353 国道和 S211 省道路面较窄、无 法设置中央隔离护栏及减速带、警示牌未做到全覆盖安装等交通基础设施 薄弱问题、辖区“一老一小”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一方面对人力、 物力、财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发 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逐一整改到位,对因资金难、施工难等原因导致一 时难以整改的、建立科学合理的整改计划,确保尽可能的消除交通安全隐 患。2021 年以来,全乡已整治道路安全隐患426 处,花费资金50 万余元; 另一方面,整合乡村干部、交警派出所等人员,在乡血防站、乡门牌等4 个重点路段设立 4 个固定劝导站,每天由一名副科级班子成员带班,10 · — 11 — 名干部值班;在18 个村到三里街主要路口设立18 个视频监控点位,由交 警派出所每天通过智慧云眼等摄像头定期监控。同时,在乡卫生院、血防 站附近,乡交安办联同交警派出所进一步加强流动巡查执法,2024 年度, 共执法30 余人次。对辖区“一老一小”电动车及三轮车等重点人、车再 次开展全面摸排,建立一户一工作清单,进一步完善电动三轮车“三见面 一建档”工作错误息更正和新增信息补录,发放《交通安全告知书》,对 重点车全部配齐反光贴。经排查,全乡 60 岁以上老年人、中小学生且电 动车或三轮车的人数分别为1793 人、832 人,全乡有电动自行车948 辆, 三轮车1763 辆,老年代步车87辆,面包车4辆,农用机械车4 辆,货车 4 辆。此外,统筹交通、应急消防、派出所及团委等部门力量,由有关分 管领导带队,集中利用早晚或乡赶集日时间,对三里街常住人员开展上户 宣传,在乡本级及18 个村应急广播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广播,进一步 提升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经事故责任认定,死者“双宇”牌无号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 承 担次要责任,追究不了其刑事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赣A 2 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熊 ,一是当事人缺乏交通安全意 识;二是雨天夜间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熊 承担本次事故 主要责任。建议由进贤县公安交警大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南昌 有限公司,作为事故车辆赣A 2 轻型厢 式货车登记所有人,对公司从业人员监管不到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 — 12 — 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培训内容和实际操作有差距,对 驾驶员培训也无考核,安全培训达不到预期效果,培训工作有欠缺。建议 由公司注册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对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并跟踪调查反 馈处理结果。 六、事故主要教训 (一)道路交通参与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特别是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安全通行意识缺乏, 随意改变行驶状态,不注意识别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应该预见交通安全风 险而没有及时预见,盲目通行造成事故。 (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弱化。受货运监管政策影响,目前允 许个人领证从事货运活动,人员购车、驾驶、经营均为自己完成,货运驾 驶人的安全教育无法保证,致使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警惕性不高, 不能确保安全驾驶操作,导致事故频发。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进贤G353 国道 650KM+900M“10·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 来的问题,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从根本 上消除安全隐患。 (一)针对城区酒驾醉驾毒驾、电动二/三轮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 全头盔、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危险系数高、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 进行处罚,在暑假期间,加强路面管控,增加定点值守和巡逻检查警力, 加强学校及考点门口交通秩序调控,合理安排警力值守,为考生及家长提 供安全出行保障。 · — 13 — (二)各职能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依法 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存在的道路安全风险要全面排查治 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城市道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违法占道施 工、占道经营、擅自开挖、擅自设置施工围挡等占道从事非交通活动影响 交通安全出行的行为加强巡查和监管,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将道路安全风 险降到最低,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