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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山村8号“1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海淀区 发布:2026-08-25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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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山村 8 号“12·2”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2025 年 12 月2 日 16 时55 分左右,在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
8 号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航材院)
污水管道维修更换项目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北京久融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融建设公司)作业人员李**在 530 厂房
北侧已开挖的污水管沟(深约2.8m,宽约 1m)底部进行清土作
业时,管沟南侧发生土方坍塌,将李**砸压。现场人员立即拨打
了119 救援电话和 120 急救电话。消防救援人员于 18 时20 分左
右将伤者救出,随即送往北京老年医院救治,伤者后经抢救无效
死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区委区政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
查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
作的促进作用,督促本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有效落
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
估办法》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办法》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海淀分局、区总工会、区人
力社保局、区住建委、温泉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评估组,邀请
区纪委监委按照职责视情同步开展工作,并聘请专业技术机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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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评估组对环山村 8 号“1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
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后认定,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久融建设公司进行了
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已到位。久融建设公司、中国航发航材院已
基本落实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安全现状基本符合《环山村8
号“1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
查报告》)中的要求。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做法
评估组依据相关规定,召开了会议研讨评估工作,并依据《事
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要求,通过
资料审查、查阅文件、座谈询问、走访核查等方式,对该事故责
任追究落实情况、涉事单位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安
全现状进行了评估。参与评估的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根据评估情
况编制了《环山村 8 号“1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
措施落实专项评估报告》(以下简称《专项评估报告》)。主要
工作情况如下:
首先,评估组分别与事故相关单位、属地街镇进行访谈,并
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经核实,污水管沟开挖作业已结束,现场
已恢复。
随后,专业技术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被调查单位的责
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明资料
进行分析,并结合前期调研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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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评估报告》。
最终,评估组结合《专项评估报告》,起草了《环山村 8 号
“1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工作主要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
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要求,在调研访谈、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
被调查单位落实责任追究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具体举措以
及工作成效从两个方面开展评估:一是评估事故单位的整改和防
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评估事故单位的安全现状,最终编制形
成《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
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李**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李**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技术
交底和现场要求,擅自进入未采取放坡或其它支护措施的已开挖
管沟,进行清土作业,造成事故。其行为违反了《安全技术交底
书》第 7 条的规定,事故调查组据此认定李**对事故的发生负有
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久融建设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久融建设公司作为污水管道维修项
目施工单位,疏于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疏于对作业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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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
要求,进入未采取放坡或其它支护措施的管沟进行清土作业的冒
险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事故调查
组据此认定久融建设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并建议区
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
久融建设公司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七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法对
久融建设公司处以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
号:(京海)应急罚〔2026〕事故25013 号),并已结案。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久融建设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久融建设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依法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督促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安全
技术交底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听从现场指挥,强化对污水管道
维修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的冒险行
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经核查,久融建设公司提供了《事故整改落实报告》《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与职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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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项目奖罚制度》
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工作记录,可证明事
故发生后,该公司基本落实了整改和防范措施。
(二)中国航发航材院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中国航发航材院要深刻吸取事故教
训,依法加强对污水管道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
工单位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
发现维修作业过程中的监管漏洞,督促作业现场落实安全防护措
施,消除冒险行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经核查,中国航发航材院提交了《整改报告》《职业健康安
全环境能源管理体系文件》《中国航发航材院组织机构图》《安
环保部组织结构及职责》等相关制度文件,同步提供了安全培训
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会议记录等记录资料,可证明事故发
生后,该公司基本落实了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情况
经核实,污水管沟开挖作业已结束,现场已恢复。
根据对久融建设公司、中国航发航材院的调研访谈、对事故
现场勘查,并对事故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阅,以及按照安全生
产法规对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进行评估,基本可以
证明事故单位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和防范要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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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了相关整改要求,安全现状基本
符合《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和防范要求。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管沟开挖时未采取放坡或其它
支护措施,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要
求,擅自进入危险区域作业,造成的事故。
问题:此次事故暴露了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现
场安全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建议:施工单位严格做好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强化作业
现场安全检查,严禁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同时在作业活
动期间安排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监护,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六、评估工作组综合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依法对环山村 8 号“12·2”一般生产安
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后认定:区应
急管理局已依法对久融建设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已到
位。久融建设公司、中国航发航材院已基本落实了事故整改和防
范措施,事故单位的安全现状基本符合《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要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