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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西北旺北京天艺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7·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海淀区 发布:2026-09-23 等级:一般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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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西北旺北京天艺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7·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6 年 9 月 23 日

1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2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2
(二)合同签订情况........................................................................................3
(三)事故发生经过........................................................................................3
(四)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4
(五)事故现场情况........................................................................................4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5
(七)政府部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5
(八)其他情况...............................................................................................7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7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应急处置情况...............................................................7
(二)事故应急处置评估.................................................................................8
三、事故原因分析.....................................................................................................8
(一)直接原因分析........................................................................................8
(二)其他可能因素排除.................................................................................8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8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9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9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9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11

2
2026 年 7 月17 日 11 时 41 分许,在海淀区西北旺镇西山林
语别墅 2601 号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
济损失约 84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区政府的授权,会同公安海淀分局、
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西北旺镇政府等有关单位
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和区检察院参加,同步开展
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
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
了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以及事故单位和相关人
员的责任,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
经调查认定,海淀西北旺北京天艺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7·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规冒险作业、
现场安全管理缺失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北京天艺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艺园公
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于 2021 年 8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柴天路,住所在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甲6-667,
注册资本 5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4DHCQ7C。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

3
2.北京金孔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孔雀公
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于 2013 年 1 月23 日,
法定代表人张伟,住所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泽苑综合楼 1
号楼-1 层-02-1,注册资本 2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612859784。经营范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
3.保利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以下简称保
利物业公司)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20 日,负责人蔡得强,住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1 号院 6
号楼 3 层 3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8381912L。经营
范围:物业管理等。
(二)合同签订情况
2026 年 5 月 20 日,西山林语别墅 2601 号业主与北京天艺
园公司签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由
北京天艺园公司负责屋顶修瓦作业,双方口头约定金额为8.9 万
元。2026 年 7 月 10 日,西山林语别墅 2601 号业主父亲与北京
金孔雀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
约定由北京金孔雀公司负责室内装修,合同金额为 85 万元。2026
年 7 月 12 日,北京天艺园公司和北京金孔雀公司分别进场开展
相关施工作业。涉事作业发生在屋顶修瓦过程中,在北京天艺园
公司作业范围内,与北京金孔雀公司无关。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6 年 7 月17 日 8 时许,按照北京天艺园公司安排,井新

4
房、南玉国、张**等人在西山林语别墅 2601 号屋顶进行修瓦作
业。11 时 41 分许,南玉国在地面操作电动搅拌机将搅拌完成的
混凝土置入小推车(总重约 0.13t),井新房在屋顶操作电动葫
芦提升混凝土小推车至屋顶悬空时,张**站在屋顶边缘手握车把
将小推车拉至屋顶过程中,捆绑小推车的铁丝圆环脱离电动葫芦
吊钩,导致小推车向下坠落,张**随之一同坠落至一层地面,坠
落高度约 8.15m。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
急救人员到场后将伤者送往北京老年医院,伤者后经抢救无效死
亡。
(四)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北京天艺园公司在西山林语别墅 2601 号施工现场对作业人
员进行了口头安全提示,未进行书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涉事电
动葫芦系北京天艺园公司主要负责人柴天路在昌平区北七家建
材市场购买,额定载重量约 0.5t。
(五)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西山林语别墅 2601 号屋顶修
瓦作业现场。房屋周边搭设有脚手架至屋顶,房屋南侧地面放置
一台电动搅拌机(见图 1),电动搅拌机北侧有一辆倾倒的混凝
土小推车,小推车靠近车把一端位置捆绑固定了铁丝圆环,另一
端的铁丝圆环脱落在地面(见图 2)。房屋屋顶悬挂1 台电动葫
芦及吊钩(见图3、图 4、图5)。
经查,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张**站在屋顶边缘时(距离地

5
面约 8.15m)未佩戴安全带,屋顶周边未设置临边防护,电动葫
芦吊钩上原有的防脱钩安全装置已脱落损坏,未及时修复。
图1 电动搅拌机 图2铁丝圆环固定情况
图3 电动葫芦 图4电动葫芦
图5 电动葫芦吊钩情况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84 万元。
死者基本情况:
张**,住址在:河南省商水县。
(七)政府部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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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房管局:区房管局提交的相关材料显示,区房管局高度
关注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2026 年以来主要领导召开党组会、
安全生产专题等会议 6 次,听取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面向全区物业单位下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 25 次,检查
物业单位 1158 次,督促物业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
组织各物业单位参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线上培训 2 次、线
下培训 2 次,督促物业单位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劝阻、制止、
上报”机制。制定《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2026 年安全生产和消防
安全工作要点》,并下发内部科室,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2026 年以来,区房管局对西山林语小区进行 6 次安全生
产检查,发现楼道堆料等问题均已要求立即整改,督促指导保利
物业公司加强装修安全巡查,此外联合西北旺镇政府共同处理装
修管理接诉即办案件。
接到事故报告后,区房管局到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约谈
保利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梳理事故发生经过并调取装修档案材
料,要求保利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的调查工作。
2.西北旺镇政府:西北旺镇政府提交的相关材料显示,西北
旺镇政府平安建设办公室通过多种渠道向辖区内相关物业单位
传导管控压力,一是通过安全部署会议,反复强调物业安全管理
要求,2026 年上半年累计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 3 次,明确了
物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物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要求;
2026 年以来,西北旺镇政府平安建设办公室累计对西山林语社

7
区和保利物业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 次,覆盖安全督导、工程
提醒等关键环节,问题主要集中在物业日常管理不到位,均已整
改完毕。
事故发生后,西北旺镇政府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
场,要求现场相关单位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工作,同
时指派专人对接涉事企业,妥善处理维稳善后事宜。
3.通过调阅区房管局和西北旺镇政府相关材料,同时查阅相
关法律法规,目前暂未发现相关部门及人员存在履职问题。
(八)其他情况
保利物业公司针对西山林语别墅 2601 号家庭内部装修作业
和屋顶修瓦作业以及内部装修单位北京金孔雀公司进行了审核
备案,但在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屋顶修瓦作业的实际施工
单位为北京天艺园公司,业主及北京天艺园公司也未向保利物业
公司主动报备。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于 11 时42 分许立即拨打120 急救电
话,并通知北京天艺园公司主要负责人柴天路、西山林语别墅
2601 号业主父亲以及保利物业公司,北京天艺园公司和保利物
业公司立即保护事发现场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区卫健委初步核
实后,于12 时 20 分向区应急办报告事故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
区应急局、公安海淀分局、西北旺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立即赶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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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西北旺镇政府及时指派相关人员赶赴医
院协助北京天艺园公司做好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未产生社会
舆情。
(二)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区政府相关单位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急值守到位,应急响
应迅速,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有效,现场处置措施
得当,救援力量配备充分,对事故信息和舆情进行了有效的管理。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综合相关情况,认定本起事故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张**
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安全带,违规冒险站在屋顶边缘手握车把
将小推车拉至屋顶过程中,捆绑小推车的铁丝圆环脱离电动葫芦
吊钩,导致小推车向下坠落,张**随之一同坠落至一层地面,造
成事故。
(二)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公安机关结合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等情况,排除人为故意刑
事案件嫌疑。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北京天艺园公司作为屋顶修瓦作业的施工单位,未主动向西
山林语别墅保利物业公司进行作业主体备案;在屋顶边缘未设置
安全防护设施;未及时修复电动葫芦吊钩上原有已损坏的防脱钩
安全装置;疏于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未对张**等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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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书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疏于对作业现场的隐患排查,未
及时发现并消除在混凝土小推车仅通过两个铁丝圆环固定于电
动葫芦吊钩的情况下,作业人员站在屋顶边缘手握车把接运小推
车过程中易因铁丝圆环脱离吊钩致使小推车和作业人员随之坠
落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张**、男、群众、北京天艺园公司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未佩戴安全带,违规冒险站在屋顶边缘手握车把将小推车拉至屋
顶过程中,捆绑小推车的铁丝圆环脱离电动葫芦吊钩,导致小推
车向下坠落,张**随之一同坠落至一层地面,造成事故。其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
[1]
的规定,事
故调查组据此认定张**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
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柴天路、男、群众、北京天艺园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
面工作。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未组织实施对张**等作
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疏于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
促、检查,致使本单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在混凝土小推车仅通过
两个铁丝圆环固定于电动葫芦吊钩的情况下,作业人员站在屋顶
边缘手握车把接运小推车过程中易因铁丝圆环脱离吊钩致使小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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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车和作业人员随之坠落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2]
和
第(五)项
[3]
的规定,事故调查组据此认定柴天路对事故的发生
负有管理责任,并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4]
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 号)第十九条第(一)
项
[5]
的规定,对柴天路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
处罚。
2.北京天艺园公司作为屋顶修瓦作业的施工单位,未主动向
西山林语别墅保利物业公司进行作业主体备案;在屋顶边缘未设
置安全防护设施;未及时修复电动葫芦吊钩上原有已损坏的防脱
钩安全装置;疏于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未对张**等作业人
员进行书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疏于对作业现场的隐患排查,
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在混凝土小推车仅通过两个铁丝圆环固定于
电动葫芦吊钩的情况下,作业人员站在屋顶边缘手握车把接运小
推车过程中易因铁丝圆环脱离吊钩致使小推车和作业人员随之
坠落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建筑与市政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
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5]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4号)第十九条第(一)项:事故发生单
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
处上一年年收入 4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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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第3.2.1
条
[6]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 1 部分:总则》(GB/T 6067.1-2010)
第 4.2.2.3 条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
款
[8]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9]
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10]
的规定,事故
调查组据此认定北京天艺园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并
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11]
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第十四条第(二)项
[12]
的
规定,对北京天艺园公司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七十万元以下罚款的
行政处罚。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
事故,事故调查组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6]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第 3.2.1 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上
方 2m 及以上进行高空或高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采取防滑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
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 1部分:总则》(GB/T6067.1-2010)第4.2.2.3 条:当使用条件或操作方法会导致
重物意外脱钩时,应采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当吊钩起升过程中有被其他物品钩住的危险时,应采用安全吊
钩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
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
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
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第十四条第(二)项:事故发生
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造成 1人死亡,或者 3人以上 6人以下重伤,或者
3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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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天艺园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依法加强对作业人
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在屋顶
高处作业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采取防滑措施,定期检查、修
复电动葫芦上已损坏的防脱钩装置,及时发现并消除屋顶修瓦作
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同时依法依规主动向属地政府、物业单位履
行作业备案手续,主动接受相关单位的安全检查与监管,避免类
似事故再次发生。
2.西山林语别墅 2601 号业主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发包
相关施工作业时要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积极主动向所在社
区的物业单位进行备案,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施工,避免类似
事故再次发生。
3.保利物业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优化小区内施
工作业备案流程,严格审核把关施工单位及作业人员相关信息,
依法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督促
施工单位整改落实,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区房管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依法规范对辖区内各物业
单位的管理,督促物业单位严格履行告知、巡查、制止、报告的
责任;依据《2026 年海淀区住宅物业服务提升考核评价工作方
案(试行)》附件 2《2026 年海淀区住宅物业服务提升考核评价
打分说明》第一条第(三)项记分规则相关规定
[13]
,将保利物业
[13] 《2026 年海淀区住宅物业服务提升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试行)》附件 2《2026 年海淀区住宅物业服务提升
考核评价打分说明》第一条第(三)项记分规则相关规定:经应急部门认定两年内发生亡人或 3人以上重伤的安
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暂不纳入优秀项目名单。

13
公司西山林语物业项目不纳入优秀项目名单,并将处理结果报区
应急管理局备案;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小区公告栏、业主微
信群等多种形式,推进施工作业安全宣传教育,避免类似事故再
次发生。
5.西北旺镇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辖区内开展专项警
示教育,重点剖析简易起重设备、高处临边等突出风险,压实物
业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加强对物业单位的管
理,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物业单位对小区内的施工作业做好审核
备案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