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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新区“11·13”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鼎湖区·事故调查报告(搜索直采)(鼎湖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广东省肇庆市 发布:2021-05-06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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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新区“11·13”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11月13日17时10分左右,肇庆新区新安大道与文创一
路交汇处的肇庆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小镇(一期)B区
项目10#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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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
、专家论证、医学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
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
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肇庆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小
镇(一期)B区项目位于肇庆新区新安大道与文创一路交汇
处。该项目建设规模228514.70平方米,合同造价47356.32万
元,合同工期519天,包括“A1#~A8#三层别墅、T1#~T6#六层
叠拼、1#~10#高层(1#~4#、7#~10#为34层,5#、6#为21层)、
沿街商业及地下车库”。

该项目由肇庆华侨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于2020年01
月09日领取了10#楼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
号:441287************。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公司)与肇
庆华侨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由陕建公司负责该项目的主体建安工程。

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宇公司)与肇
庆华侨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由科宇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作。

 
中盈(深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公司)
与陕建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由中盈
公司负责该项目的专业分包工作。

事发工程概况:

事发地点位于肇庆新区华侨城10#楼,工程进度如下:10#
楼土方开挖日期:2019年5月10日;施工日期:2019年7月16
日;工程桩基完工日期:2019年9月28日;基础底板浇筑
完成日期:2019年12月19日;主体结构封顶日期:2020年8
月23日。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

名称:肇庆华侨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桂城站前大道

法定代表人:杨*飞

 注册资金: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日期:2018年11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2.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陕)JZ安许证字[2005]******

(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1日)

法人代表:张*光

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资质证书编号:D161******

注册资金:200000万人民币

注册日期:1986年11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情况:于2019年1月21日
成立了肇庆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小镇安全生产组织
机构,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安委办,将工作职能分
解到对应的部门及人员,明确安全职责,安全生产领导
小组组长:王*勋。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制及隐患排查情况
:公司建立了《工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对项目部
各工区以及各分包负责人书面通知;有组织开展了安全
生产综合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及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
,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检查记录》、
《整改通知》等文书;有每月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会议有到会人员签到及会议纪要、图片等。

3.监理单位

名称: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

法定代表人:王*夏

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证书编号:E14**********

注册资金:2008万人民币

注册日期:1995年6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查,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有对肇庆华侨城文化
旅游科技产业小镇进行日常监理,每月有对安全检查情
况进行通报,有《监理指令单》及图片为证。

4.分包单位

名称:中盈(深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法定代表人:曾*

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

注册日期:2011年4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中盈(深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
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及
文明施工处罚项目一览表》《现场用工管理制度》等制
度;成立了肇庆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小镇驻肇庆新
区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曾*锋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张*波,组织机构中制定了公司
安全生产简要目标,明确了各机构及人员职责,其中张
*波持有《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会议及教育、培训和记录情况

经查,2020年1—11月,中盈(深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每月月中和月底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有培训内容及会议
记录,抽检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也有
记录在案。

劳保用品的发放记录

经查,2020年1-11月,中盈(深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保用品的发放统一由班组长代签领,然后再由班组长
发放到从业人员,再由其从业人员签领。

(三)事故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信息:汪*亮,男,58岁,身份
证号码:******************,肇庆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产业
小镇(一期)B区项目专业分包单位普工。直接经济损
失50万元。

(四)事故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中盈公司与死者汪*亮家属协商善后事宜
。2020年11月14日,中盈公司与死者汪*亮家属经协商一致
,签订了《补偿协议书》,一次性支付家属补偿金人民
币50万元。11月15日,死者遗体火化完毕,11月15日当天
,死者家属已离开肇庆返乡。

(五)事故发生位置情况

肇庆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小镇(一期)B区项目位于肇
庆新区新安大道与文创一路交汇处。事故发生部位为该
项目10#楼30层3003户阳台,阳台内侧客厅有一堆已经捆绑
好的废弃钢筋材料,阳台处设有完整的防护栏杆,栏杆
高1.2米,临边四周搭建脚手架及悬挂绿网,现场张贴有
“禁止翻越”、“防止高坠”、“小心物体打击”等安
全警示标志。30层整层砌体、抹灰均已施工完成,已移
交精装修单位,不属主体劳务施工作业面。

(事发现场图片)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经过:经现场勘查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事
故发生经过如下:

2020年11月13日下午17时08分左右,中盈公司管理人员张*
对已经封顶的10#进行正常的下班巡检时,发现中盈公司
普工汪*亮正在30层3003户阳台偷捡废弃的钢筋材料。张*
见状,立即上前制止,明确告知其偷捡钢筋的行为触犯
了公司的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构成盗窃行为,并对
其进行了警告后敦促汪*亮离开。在汪*亮起身的过程中
,张*发现汪*亮站立不稳,精神恍惚。

张*发现汪*亮离开后,继续往下走进行巡查。约1分钟左
右,汪*亮偷偷返回到30层3003户并翻越阳台偷捡刚才收
拾捆绑好的钢筋材料,由于脚步不稳失足从30层3003户的
护栏后翻摔下至16层的平台处。正在27层电梯前室巡查
的张*听到阳台处的异响立即循声查看,发现有人坠落
在16层外用施工电梯顶部,那人正是刚才在3003户阳台偷
捡废弃钢筋材料的汪*亮。

企业应急救援处置情况:张*发现事故后立即拨打120并
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王*勋收到事故信息后立即赶
往现场,同时安排相关人员封锁现场,并报告派出所、
街道办,联系家属。17时25分鼎湖区人民医院医护人员
到达现场,经确认,汪*亮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部门应急救援处置情况:广利派出所17时20分到达
现场,到达现场后立即勘查现场及调查取证;区应急管
理局17时40分到达,到达现场后向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出《现场措施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
暂停10#楼30层3003户的施工作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工作,并采取安全评价的方式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评估
;广利街道办事处要求企业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经评估,本次事故相关单位反映迅速,应急处置妥当。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认定

(一)专家意见及鉴定中心事故分析。

1.安全工程专家

11月14日,调查组聘请安全工程专家经过现场勘查结合
调查询问,11月16日出具的专家意见如下:

(1)中盈(深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有建立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配备了专
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了比较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均考核及格后
上岗。

(2)2020年10月10日中盈(深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对
汪*亮进行了三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施工现场安
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施工
安全特点、高处作业的安全基本知识、常用劳动防护用
品佩戴使用、危险源的辨识安全防范措施、紧急情况和
重大事故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内容,符合《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五
条2及《建筑施工工人安全教育规范》35.2.2的相关规定
。

(3)10#楼30层楼面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技术规范,10#楼的
所

有阳台均有安装防护栏,防护栏杆高1.2米;防护栏杆的
固定方式、杆件规格及连接、密目网的设置等均符合《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

技术规范》JGJ80-20161的规定。同时防护栏杆上悬挂有“
禁止翻越”、“防止高坠”等标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
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
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
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
《建筑施工工人安全教育规范》第5.2.2条:新入场工人
三级安全教育的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公司级安
全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项目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12学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4学时。 

 (现场防护图片)

(4)中盈公司的上下班管理制度中有明确规定,为了
能有一个更好的精神状态从事每一天的新工作,从业人
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事发时,是冬季
,根据气候特别,每天的上班时间:上午7时-12时;下
午2时-5时),保持充足的睡眠,如身体出现不适要立即
告知班组长并请假休息。

2.广东谨正司法鉴定中心

11月16日,调查组委托广东谨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汪*亮10
月

13日入职前的体检报告、事故现场图片及调查询问笔录
进行伤病因果鉴定,11月19日分析意见如下:

(1)根据死者现场图片分析,汪*亮符合高处坠落致死
的特征;尸体体表多见小片状擦挫伤,头部、肋骨、右
手腕、骨盆、股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3.1条,
临边作业的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挡脚板组成,防
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
,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
间设置;(2)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
,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3)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
大于2m;4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骨严重畸形,符合高坠特征。

(2)坠落平台(30层3003户客厅)接近钢管防护栏杆处
可见脚印及已捆扎钢筋,可能为汪*亮曾经站立并偷捡
捆绑钢筋活动的痕迹。

(3)根据汪*亮入职前体检报告(2020年10月13日体检)
显示:汪*亮58岁,高血压1:血压偏高156/97mmHg。汪*亮家
人也承认汪*亮有高血压病史。

死者汪*亮在高坠发生两分钟前已被发现存在精神恍惚
,站立不稳症状,考虑其年龄及高血压病史,符合高血
压常见症状,即头晕、头疼、心悸等症状发作。又根据
现有的文证材料及现场照片,坠落平台(30层3003户客厅
)接近钢管防护栏杆处与16层外用施工电梯顶部横向距
离较短,基本排除高坠为他人所为。

分析认为:被鉴定人汪*亮因隐性疾病在体位改变及某
些特殊情形(如畏高)可诱发晕厥、失衡等造成失足致
高坠死亡。

3.事故调查组发现的其他问题:

(1)根据汪*亮的当班班长张*林、当班工友李*春、夏*

明笔录反映,当天全班组在9#楼工作,汪*亮主要工作是
物料清理,下班时间为17时整;当天下班后无工作安排
给整个班组,包括汪*亮;汪*亮经常有私下偷捡变卖钢
筋废料的行为,班组发现后并没有对该情况引起重视,
将汪*亮经常偷捡变卖钢筋废料的情况向公

1.高血压是以体循环动脉压升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心血
管综合征。发病机制很多,包括神经机制、肾脏机制、
激素机制、血管机制及胰岛素抵抗等。主要影响心脏、
肾脏、视网膜等器官系统。常见症状有头晕、头痛、颈
板紧张、疲劳、心悸等,也可出现视力模糊、鼻出血等
较重症状,典型的高血压头疼在血压下降后即可消失。

司汇报,经询问得知,班组长张*林认为汪*亮年纪比较
大,从事的工作是杂工,工资比普通的泥水工少(汪*
亮工资按天结算,150元/天),其家庭负担比较重,因
此一直未将汪*亮经常偷捡钢筋的行为告知公司管理人
员。

(2)根据张*的调查笔录,发现汪*亮17时08分左右在30层
3003户阳台处偷捡废弃钢筋,当时有拍摄现场图片。

 (事发前汪*亮偷捡废弃钢筋的抓拍图)

综合以上情况,事故调查组认定汪*亮私自偷溜至10#楼30
03户阳台,干与本职无关的事情,偷捡钢筋废料打算私
自变卖,违反

公司内部规定1,被管理人员发现后不听劝阻,约17时10
分许因

高血压病失衡造成其失足摔至16层外用施工电梯顶部,
抢救无效死亡。

(四)事故性质

经现场勘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
属于一

1.《现场用工管理制度》【中盈字第20200301】

第一.5条:不得私自偷捡贩卖施工现场材料(含废料)
;班期间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坚决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

第二.3条:有残余价值、可变卖的废料等由材料员指定
专人收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偷捡变卖。

起因突发疾病、汪*亮干与本职无关的事情,偷捡钢筋
废料打算私自变卖,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主要依
据如下:

1.事故发生时间(约17时10分左右)不属于生产时间,事
发当天17时汪*亮所在班组已下班;

2.事故当天汪*亮当天工作面是在9#楼,不在10#楼,其下
班后私自前往10#楼偷捡废弃钢筋,违反其公司管理规定
,被管理人员发现后,且未听从管理人员劝阻离开;

3.事故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事故单位有建立健
全安全管理职责;

4.汪*亮因隐性疾病在体位改变及某些特殊情形(如畏高
)可诱发晕厥、失衡等造成失足致高坠死亡。

四、相关单位、企业履职情况

陕建公司和中盈公司已经按规定配备项目负责人及专职
安全员,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及预防高处坠落专
项施工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及安全技
术交底,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落实建筑企业负
责人带班检查制度。经查,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
日对汪*亮进行了三级培训教育,并有签到。

科宇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在实施项目监理过程中,已按
规定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
会议,对相关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

肇庆华侨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已按程序
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合同中有建设工程安全
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未提出不符合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区住建局,已按照法律、法规核发该项目建设施工许可
证,已对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并履行安全监
督告知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已按
法律规定履行了安全监督职责。

五、事故处理建议

此次的事故发生与汪*亮私自多次在各阳台角落偷捡废
弃钢筋有直接关系,鉴于其已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建议
不再追究其责任。

中盈公司班组长张*林知道汪*亮存在偷捡废弃钢筋的行
为,却没有把该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建议中盈公司对班
组长张*林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六、事故教训

这是一起因工人贪图小利、违反公司规定私自偷捡变卖
钢筋废料,突发疾病失衡造成失足致高坠死亡的事故。
从本次事故的发生可以看出,建筑施工企业除了按照相
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以外,还要加强企业管理
制度的宣贯、教育,并制定、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防
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别是对于一些年纪较长的从业人员
,要对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多加关注。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中盈公司要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
全教育和培训,及时掌握员工的身心健康及业余动态,
杜绝施工人员在工作之余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除此
之外还要举一反三,杜绝施工人员在身体出现不适时仍
带病上岗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二)中盈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
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
,加大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施
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继续整改风险隐患,认
真开展“一线三排”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

 

 
肇庆新区“11·13”事故调查组(代章)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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