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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梅江区2023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4·21”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pdf

来源:梅江区·事故调查报告(搜索直采)(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广东省梅州市 发布:2026-04-03 等级:一般 类型: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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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4•21”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 年 8 月 15 日,梅江区人民政府对《“4•21”一般生产经
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
了批复,按照《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
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评估工作的通知》
(粤安办〔2021〕202 号)的有关规定,区安委办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成立“4•21”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
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由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
长罗*秀、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以及工作人员组成评
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调查报告》中
提出的人员处理和整改措施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到事故企业、属
地政府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实地考察,听取了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
况汇报,查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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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研究,认为“4•21”一般生产
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一般。
二、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在事故发
生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自查
自纠工作,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熟悉掌握岗位专业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防事故再次发生。梅江区各
级政府及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教训,举一
反三要综合运用督查、通报约谈等制度措施,督促辖区内的道路
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
育,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公众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
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
通环境。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涉事企业和有关人员行政处罚情况。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
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建议给予对事故发生存在违法行为的涉事
企业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宝、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直接负责人温*平依据相应法律法规作出了处理。机动
车驾驶员房*欣,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
出相关处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梅江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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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查找工作短板把源头管理工作作为一大工作
抓手,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分工,组织了区有关职能部
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并加强了对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督
管理,督促运输单位落实管理责任,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多措并举促进了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落实。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组通过实地走访核查、资料审查以及座谈问询相结合的
方式对“4•21”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认为梅江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
度重视,研究并部署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各类安全事故隐
患整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
为;针对发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区安
委办提出了以下工作建议:
(一)源头治理,持续清理整治重点车辆隐患。建立“两客
一危一重货”车辆安全隐患台账清理制度,定期将多次违法、违
法未处理的车辆和企业信息通报并公开曝光,推动源头监管责任
落实。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定期组织
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车辆变相挂靠排查整治,
切实解决运输企业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督促落实企业主
体安全责任。
(二)重拳出击,全力整顿路面交通秩序。持续保持高压严
管严查态势,组织开展货运、客运等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
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拳
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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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宣传造势,不断掀起宣传教育高潮。提高全民的
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加大城市交通安全公
益性宣传投入。公安、宣传、网信部门要在媒体、网站、客货运
站场,定期投放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广告,增设宣传标识标牌,形
成交通安全合力。
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