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梅江区2023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6·14”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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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6•14”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 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 年 9 月 26 日,梅江区人民政府对《“6•14”一般生产经 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 了批复,按照《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 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评估工作的通知》 (粤安办〔2021〕202 号)的有关规定,区安委办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成立“6•14”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 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由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 长罗*秀、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以及工作人员组成评 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调查报告》中 提出的人员处理和整改措施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到事故企业、属 地政府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实地考察,听取了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 况汇报,查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 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研究,认为“6•14”一般生产 2 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一般。 二、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梅州市梅江区勇旭货物运输经营部在 事故发生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 查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熟悉掌握岗位专业技能,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梅江区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 题和教训,举一反三要综合运用督查、通报约谈等制度措施,督 促辖区内的道路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道路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公众交通安全 文明守法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 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涉事企业和有关人员行政处罚情况。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建 议给予事故发生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涉事运输经营者林*勇,梅州 市交通运输局已根据法律法规作出了处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梅江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 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查找工作短板把源头管理工作作为一大工作 抓手,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分工,组织了区有关职能部 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并加强了对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督 管理,督促运输单位落实管理责任,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 多措并举促进了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落实。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组通过实地走访核查、资料审查以及座谈问询相结合的 方式对“6•14”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认为梅江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 度重视,研究并部署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各类安全事故隐 患整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 为;也针对发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区 安委办提出了以下工作建议: (一)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事故的发生 梅州市梅江区勇旭货物运输经营部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 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经营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 制度,保证职责明确,管理有序。二是强化、完善经营部的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经营部要结合实际,定期开展安 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三是要推动经营 部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岗位覆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考评, 确保责任落到实处,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监管、督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管、指导运输企业,特别是小型运输企业 的建章立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抓实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GPS 平台监管等工作,提升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