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梅江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梅江区2023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8·17”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pdf

来源:梅江区·事故调查报告(搜索直采)(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广东省梅州市 发布:2026-04-03 等级:一般 类型:道路交通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1
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8•17”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
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 年 11 月 20 日,梅江区人民政府对《“8•17”一般生产经
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
行了批复,按照《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评估工作的通
知》(粤安办〔2021〕202 号)的有关规定,区安委办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成立“8•17”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
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由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
长罗*秀、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以及工作人员组成评
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调查报告》中
提出的人员处理和整改措施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到事故企业、属
地政府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实地考察,听取了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
况汇报,查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

2
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研究,认为“8•17”一般生产
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一般。
二、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梅州市梅江区喜强运输代理服务部在
事故发生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
查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熟悉掌握岗位专业技能,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梅江区各级政府及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教
训,举一反三要综合运用督查、通报约谈等制度措施,督促辖区
内的道路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
全宣传教育,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公众交通安全文明守
法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
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涉事企业和有关人员行政处罚情况。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建
议给予对事故发生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涉事运输经营者罗*强,梅
州市交通运输局已根据法律法规作出了处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梅江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
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查找工作短板把源头管理工作作为一大工作
抓手,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分工,组织了区有关职能部
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并加强了对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督

3
管理,督促运输单位落实管理责任,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多措并举促进了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落实。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组通过实地走访核查、资料审查以及座谈问询相结合的
方式对“8•17”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认为梅江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
度重视,研究并部署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各类安全事故隐
患整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
为;也针对发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区
安委办提出了以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梅江区交通
运输局要强化“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管理,特别是
加大中小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对
多次违法重点车辆及运输单位进行约谈告诫。要加大安全生产执
法监管力度,督促梅州市梅江区喜强运输代理服务部等运输企业
按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好车辆维护检查,
强化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关键操作岗位员
工和驾驶员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督促从
业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责
任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镇(街道办),
公安交通警察、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
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广泛宣传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开车玩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

4
全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加强警示教育效果。
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