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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梅江区2024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梅江区三角镇“1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pdf

来源:梅江区·事故调查报告(搜索直采)(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广东省梅州市 发布:2026-04-16 等级:一般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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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梅江区三角镇“1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
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 年 4 月 7 日,梅江区人民政府对《梅江区三角镇“12•8”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
行了批复,按照《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评估工作的通
知》(粤安办〔2021〕202 号)的有关规定,区安委办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成立“梅江区三角镇‘1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
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2025 年 12 月 19 日,由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
长蔡*梅、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以及工作人员组成评
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调查报告》中
提出的人员处理和整改措施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到事故涉及企业、
属地政府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了事故发生
后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
定落实情况,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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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研究,认为“梅江
区三角镇‘1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为良好。
二、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梅州市梅江区建海货运店在事故发生
后采取停产整顿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企业
内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员工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
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熟悉掌握岗位专业技
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防事故
再次发生。梅江区各级政府及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事故暴露出来
的问题和教训,举一反三,综合运用督查、通报约谈等制度措施,
督促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
工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施工人员安全文明守法意
识,有效预防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涉事企业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相关部门对责任单
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一)对梅州市君威电梯有限
公司的行政处罚:梅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
民币叁拾万元(¥300,000)的行政处罚。经核查,该公司未按时
缴纳罚款,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对梅州传承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梅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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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
肆万元(¥40,000) 的行政处罚。该单位已按期缴纳罚款,并补
签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三)对深圳市荣森特机电设备工程有
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梅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
肆万元(¥40,000) 的行政处罚。经核查,该公司未按时缴纳罚
款,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有关人员处理情况。
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人员已作出相应检查,全面加
强和改进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批复》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要求,涉事企
业梅州市君威电梯有限公司、梅州传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市荣森特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了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和工作台账的建设,完善了合同中
的安全管理职责的约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承担起辖区电梯安装的安全管理职责,
并将不断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电梯安装工作得到有力、
有效的规范管理。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组通过实地走访核查、资料审查以及座谈问询相结合的
方式,对“梅江区三角镇‘1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梅江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
门高度重视,研究并部署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各类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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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隐患整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但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
区安委办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分中小型电梯安装企业
仍存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培训
效果不显著等问题。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电梯安装单位的资
质动态核查,对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良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二)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合力。住建与市场监管部门尽快建
立衔接机制,建议两部门探索建立电子化信息平台,实现施工进
度、电梯安装进度等数据实时互通,提升监管效能。
(三)持续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建议宣传、住建、市场监管
等部门在媒体、建筑工地、电梯使用场所等定期投放电梯安装作
业安全公益宣传内容,重点宣传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岗等要求,提升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防
范能力。
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