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司前福建汀杭建设工程有限公“1·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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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司前福建汀杭建设工程有限公“1·22”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报告 2024 年 1 月 22 日 16 时 48 分,福建汀杭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员工在新会区司前镇江门市家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旧 厂房二层钢结构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 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40 万元。经调查认定, 新会司前福建汀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2”一般高处坠 落事故是一起建筑领域厂房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 导致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结案后,新会 区安委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广东省生产安 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有关要求,开展 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全面梳理总结了责 任追究、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参照原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情况,区安委办牵头成立了 调查评估组,由区科工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 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会公安分局、区总工会 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通过现场核查、资料查阅、座谈交流 等 方 式 , 梳 理 总 结 新 会 司 前 福 建 汀 杭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 故发生以来,各有关单位均有效落实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 和单位的处理意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实施一 系列整改行动和举措,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管 控与排查治理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方面 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福建 汀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市家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共 2 家企业,对刘**(福建汀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黄**(江门市家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 黄**(江门市家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 人员)共 3 人依法立案调查,予以行政处罚,均已落实。 2.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新会区住房城乡建设 局会同新会区城市管理局就江门市家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未按照要求将旧厂房改造工程资料报送到相关部门申请及 备案的行为对江门市家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相关违法行 为依法立案调查,予以行政处罚,均已落实。 (二)其他处理方面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 1.司前镇人民政府向新会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 查,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已落实处理建议。 2.司前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胡**向司前镇人民 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已落实处理建议。 3.司前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谭**向司前镇人民政府作出 深刻书面检查。已落实处理建议。 4.司前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主任钟**由司前镇委给予诫勉处理。已落实处理建议。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明确部门职责,厘清管理责任。事故发生后,全 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部门“三定”方案,明确各部门、 镇(街)在旧厂房建设改造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安全 监管工作清单,加强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已指导各 镇(街)开展建设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城市管理和综 合执法部门已指导各镇(街)开展违法建设行为的执法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已加大旧厂房改造建设执法检查力度, 及时查处土地和建设违法行为;各村委会已加强村级工业园 区建设的巡查力度,及时向属地镇政府(街道办)报告违法 用地和建设情况。 (二)加强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相关部门、各镇 (街)已建立健全沟通、通报机制,定期对碰巡查执法、监 督管理信息,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形成强大的工作合 力,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开展联合行动予以取缔,不断 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村委会、居委会、 村民小组)作用,调动基层组织负责人积极性,村民小组对 发现有旧厂房改造开工建设的,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 要及时向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及属地规划建设、自然资源、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办)组织相关 职能部门及时跟进处理。 (三)强化巡查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间互动 联合,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高压态势,加强执法 力度,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旧厂房建设改造专项事故隐患排 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 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各类违 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责任制,层级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普法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按照“谁执法谁 普法”的原则,由各部门、镇(街)对实施的法律、法规开 展宣传教育,将农民建房方面的法律法规普法列入每年的普 法计划内容,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 共同遵守相关规定,提高法制意识,做到懂法守法。 (五)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处罚力度。为吸取本次事故 教训, 已由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各镇 (街、区)深入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对在建旧厂房建设改造 进行清查,对存在违建抢建的行为依法查处,加大处罚力度;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严格责令整改,隐患突出的一律整改合 格方可复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