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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4·18”一般气体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发布:2026-05-15 等级:一般 类型:中毒和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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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4·18”一般气体中毒
事故调查报告
南阳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5 年 8 月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2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2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3
1.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 3
2.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八分场 .............................. 3
(三)事故发生经过 ................................................................... 3
(四)事故现场情况 ................................................................... 4
1.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八分场 .............................. 4
2.40-45 号育肥单元端部洗澡间 ............................................5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7
(六)事故发生当日天气情况 ...................................................9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9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9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0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0
1.死亡人员 .............................................................................10
2.中毒人员 .............................................................................11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 11
三、事故原因分析 ........................................................................... 11
(一)直接原因分析 ................................................................. 11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12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 12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
(一)企业存在的问题 ............................................................. 12
1.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合理 ................................................ 12
2.风险分级管控流于形式 .................................................... 13
3.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 ................................................ 13
(二)有关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14
(三)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存在的问题 .....................................14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15
(一)事故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5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15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 15
(四)其他处理建议 ................................................................. 16
1.卧龙区农业农村局 ............................................................ 16
2.卧龙区英庄镇党委、政府 ................................................ 16
六、事故主要教训 ...........................................................................16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6
(二)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17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 17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 17
(二)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 17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18

1
南阳卧龙“4·18”一般气体中毒事故
调查报告
2025 年 4 月 18 日 16 时 40 分,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王
塘庄村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八分场发生一起气体
中毒事故,造成 3 人中毒,其中 2 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23 万元。
事故发生后,南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政府
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
善后工作,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措施,杜
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25 年 4 月 19 日,
经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纪
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卧龙区政府
参加的南阳市人民政府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4·18”
一般气体中毒事故调查组,提级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
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检验检测、资料调阅、人员问询、
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
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相关企业、人员的责任,
查清了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

2
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事故防范及整
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4·18”一
般气体中毒事故是一起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力造成的一般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
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303567276366T,注册资本与
实 缴 资 本 均 为 8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 工 商 注 册 号
411303000004827,登记机关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
分局,注册地址在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二号路 9 号。经营范
围: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供港澳活畜禽经
营;饲料生产;动物无害化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粮食收
购;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
饲料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畜牧养殖。公司现有

3
员工 2130 人,下设生产部、采购部、水电部、猪场运维部、
餐饮部、财务部、销售部、环保后勤部、公共关系部、品控
部、饲料厂以及 23 个养殖分场。
其中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八分场位于南阳市
卧龙区英庄镇王塘庄村,场区分为 2 个分厂,建设于 2014
年,占地 740 亩,现有员工 83 名,规模产值 20 万头,现有
在栏生猪 50766 头,发生事故区域为第八分场二分厂 40-45
育肥单元端部洗澡间。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企业建立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无督促落实措施,制度
流于形式,贯彻执行效果欠佳;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
对员工进行了一定的安全教育,但培训教育内容空泛,形式
单一,员工安全意识不强;未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有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牧原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2.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八分场
未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 1 名兼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统一领
导,执行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
(三)事故发生经过
4 月 18 日 14 时 49 分,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八
分场饲养员杨 XX、樊 X 经洗澡、消毒后进入 40-45 号育肥
单元正常进行饲养工作。16 时 32 分,第八分场一场场长高

4
XX 日常巡检到 40-45 单元,从外部消毒池将手机密封放入
后,经洗澡、消毒进入单元内部,在消毒间与杨 XX 进行交
谈,16 时 45 分,杨 XX 从消毒间走到 43 单元附近呼叫樊 X,
说:“樊 X,场长叫你。”樊 X 遂从 45 单元走到消毒间,
与杨 XX、高 XX 三人在消毒间交谈。16 时 48 分,监控视频
范围内可见 1 人中毒倒地,16 时 50 分,此人挣扎起身,向
出口方向移动,此后视频范围无人员图像。
18 时 36 分,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八分场水电
工徐 XX 在手机“智慧牧原”上接到 40 育肥单元配电箱手自
动旋钮故障报警,遂通过“钉钉”工作群联系饲养员杨 XX,
杨 XX 未回复,拨打杨 XX 和樊 X 二人手机均无人接听,至
19 时 57 分,徐 XX 进入 40-45 单元准备检修配电箱,发现
高 XX、杨 XX、樊 X 三人昏迷在消毒间,遂电话通知水电
工李 XX、办公室生物安全专员吴 XX 等人,众人将昏迷人
员抬出,实施急救,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
(四)事故现场情况
1.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八分场
该养殖场位于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王塘庄村,该养殖场
北侧为英庄镇苏营村,南侧为英庄镇包庄村,西侧为英庄镇
尹营村,东侧为英庄镇王塘庄村。养殖场大门朝北,场内有
多个大型养殖猪舍,养殖场最西侧为一条南北向场内道路,
40-45 号猪舍单元位于该道路中段,单元西端设置端部洗澡
间,功能为进入养殖单元人员及物品的清洁消毒。现场勘查
发现,在门口西侧道路有一 1.5 米×0.25 米血泊,为中毒人

5
员被抬出后在地面留下。
2.40-45 号育肥单元端部洗澡间
该端部洗澡间为板房结构,出入口位于板房南端,板房
门朝西,门外为场区道路,洗澡间内部划分为六个相通的半
独立单间,自南向北分别为换鞋间、脱衣间、洗浴间、洗衣
间、穿衣间、消毒间,位于北端的消毒间向东通向猪舍。脱
鞋间与换衣间之间有一铁皮板门,洗浴间与洗衣间之间设置
带拉锁遮挡门帘,穿衣间与消毒间之间设置带拉锁遮挡门
帘,消毒间与猪舍之间有隔断门,洗浴间西墙上有一排气扇,
事发时处于关闭状态。
昏迷人员均在消毒间内被发现。消毒间容积约 10 立方
米,消毒间西北角有一消毒浸泡池,与外部相连,进入猪舍
的物资需从外部放入浸泡池消毒后从内部取出,浸泡池内有
500 升二氯异氰脲酸钠溶液。浸泡池东侧为四层台阶,自台
阶向东有一过道通向猪舍,与猪舍有门隔断,隔断门处于开
启状态,台阶西北角有一 10 厘米×9 厘米血泊。现场发现有
使用过的“康大农欢二氯异氰脲酸钠粉”、“巨阙二氯异氰
脲酸钠粉”包装袋及未拆封产品。
消毒间地面为条状钢材通铺,钢材之间留有缝隙,钢材
有腐蚀破洞,缝隙有发泡胶封堵痕迹。揭除铺地钢材后发现
消毒间下方有一水泥混凝土池体,容积约 2 立方米,池中有
污水,疑为猪粪尿、洗澡水、消毒剂等混合物,现场有刺鼻
气味。经了解,该池体为 2014 年建场时建设,作为机械干
清粪清污作业时观察井使用,2021 年该养殖场清粪方式改为

6
水泡粪管道排污,此观察井遂废弃,但未做填埋处理。

7

8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 2 人死亡,1 人中毒;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
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
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 323 万元。

9
(六)事故发生当日天气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 08 时—4 月 19 日 08 时,南阳国家气
象站最高气温 31.4℃,最低气温 14.4℃;极大风向东北风,
风速 11.8m/s(6 级);18 日 22 时-19 日 03 时累计降水量 6.1
毫米。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 20 时 43 分,现场人员拨打 120 急救
电话,21 时 05 分,现场人员马孟向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总经理李 XX 电话进行报告,接报后,李 XX 向英庄镇党委
书记高 XX、牧原食品有限公司宛东区域经理鄢 XX 进行了
报告。
2025 年 4 月 18 日 20 时 39 分,卧龙区 110 指挥中心接
到报警,称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八分场发生一起
疑似有害气体致使员工伤亡事件,造成 3 人中毒,中毒人员
已送医院救治。
接报后,卧龙区公安分局向卧龙区委、区政府进行了报
告,卧龙区有关负责同志立即救援力量赶往现场,会同英庄
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卧龙区党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
到现场,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 月 19 日 3 时 50 分,卧龙区委办公室向南阳市委办公
室报告事故情况。
4 月 19 日 3 时 50 分,卧龙区政府办公室向南阳市政府
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于 11 时 15 分进行了续报。

10
4 月 19 日 7 时 40 分,卧龙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区委办和
区政府办通报信息,并于 7 时 46 分向南阳市应急管理局报
告了事故情况。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积极对昏迷员工进行了急救,南
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立即组织抢救。卧龙区党政主要
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有关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
间赶到现场,会同英庄镇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成了事故应
急处置专班,下设事故调查、现场处置、医疗救护、隐患排
查整治等小组,全力以赴进行现场处置工作,救援力量在现
场处置小组统一指挥下,协调调配救护车、专家和卫生应急
队伍、医疗机构等卫生资源开展事故伤员急救转运、救治等
工作,全力对伤员进行救治;区政府办安排工作人员在市第
一人民医院专门对接急诊科,协调医疗救治和送检工作,对
现场进行了封控和检测;英庄镇积极开展善后处置工作,由
镇党委书记牵头,成立了三个善后处置工作专班,分别安排
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做好 3 名中毒人员的救治和家属的安抚
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事故造成现场 3 人中毒。其中 2 人经救治无效于当日死
亡,1 人中毒后经救治脱离危险。详情如下:
1.死亡人员
(1)高 XX,男,30 岁,河南省开封市杞县葛岗镇王庄
村人,4 月 18 日 23 时 11 分,在南石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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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樊 X,男,29 岁,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刘
岗村人,4 月 19 日 00 时 02 分,在南阳市医专一附院救治无
效死亡。
2.中毒人员
杨 XX,男,44 岁,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张旗营
村人,经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后,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
出院。
2025 年 4 月 23 日,事故死亡 2 人善后赔偿工作已全部
完成。2025 年 5 月 12 日,1 名中毒人员经救治已出院。家
属情绪稳定,社会舆论平稳。发生事故的污水池已由企业进
行回填浇筑,科学进行处置,消除安全与环境隐患。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调查评估认为,事故应急处置总体科学有序,处置及时
到位。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
八分场 40-45 育肥单元消毒间建在废弃水池上方,池中猪粪
尿等污物发酵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有毒气体经地面孔隙
进入消毒间,在通风不良空间内集聚,造成现场人员中毒。
(一)直接原因分析
一是经现场勘查,消毒间下方池体中存有猪粪尿、洗澡
水、消毒剂等混合污水,现场有刺鼻气味。
二是 4 月 28 日,调查组组织对消毒间地面破损处进行
了检测,发现现场硫化氢、氨气等有毒气体含量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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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经询问及现场勘查,消毒间内无排风通风设施,洗
浴间西墙上排气扇事发时处于关闭状态;
四是经河南唯实司法鉴定中心对事故死亡人员尸检显
示,高 XX、樊 X 符合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死亡。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4 月 28 日,事故调查组组织卧龙区应急管理、公安等部
门对现场进行复勘,使用艾科思电子科技泵吸式气体检测仪
对事发消毒间地面破损处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硫化氢
含量 13ppm,氨气含量 26.7ppm,有毒气体检测仪报警。
4 月 25 日,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委托河南唯实
司法鉴定中心对死亡人员高 XX、樊 X 尸体进行检测。经检
测,5 月 22 日,受委托单位出具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高 XX 符合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死
亡。(豫唯实司鉴中心[2025]病鉴字第 37 号);
2.被鉴定人樊 X 符合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死亡。
(豫唯实司鉴中心[2025]病鉴字第 38 号)。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通过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检验检测和人员问询,排除
人为作案嫌疑。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存在的问题
1.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合理
牧原食品有限公司实际管理层级繁杂,安全生产条线管
理和片区-子公司-养殖场区块管理交叠,管理力度不足,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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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其下属子公司、养殖场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流于
形式,基层员工执行总部安全制度不到位。各子公司、养殖
场也未结合实际建立本级安全生产制度。
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现有员工 2130 人,未设立
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仅有 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下
属第八养殖场共有员工 83 人,未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仅有 1 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由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
重短缺,且专业素质不高,难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
促管理,难以保证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落实,企业处于依赖
员工自觉的安全管理状态。
2.风险分级管控流于形式
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对各部位环节风险辨识不
全面,仅依赖经验判断,未系统梳理全流程风险点。发生事
故的端部洗澡间地下污物池造成的中毒风险长期存在,却始
终未被排查辨识。风险辨识不到位导致《南阳卧龙牧原养殖
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也未将端部
洗澡间列入中毒和窒息事故可能发生区域进行分析,未在此
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
3.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
企业管理人员漠视隐患,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专业
能力不高,一线员工参与度低,难以进行全面、深入的隐患
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也未能分析根本原因,彻底进行整
[1]《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
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14
治。此次事故发生前,饲养员杨 XX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发现
该区域有刺鼻异味,向分场领导多次汇报后未被重视,仅被
告知自行用胶封堵缝隙,最终酿成惨案发生。[2]
(二)有关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卧龙区农业农村局,未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职
责,对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到位
问题失察漏管,监督检查走过场,虽有安排部署,但未及时
督促指导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3]
(三)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存在的问题
卧龙区英庄镇党委、政府,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够牢固,
统筹发展和安全存在不足,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
位,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不到位。以畜牧企业生物安全管
理要求高为由,从未对属地内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
八分场进行过现场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状不了解,
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失察。[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
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
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
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3]《卧龙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二、主要任务
(五)推动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自查自改安全隐患。指导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屠宰企业切实履
行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十五)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
机制建设。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考核体系,提高全社会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建立风险动态研判和效能评估管理制度,精准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2024年十一月底前分行业制定出台
行业领域双重预防考核标准,2025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规上企业全面实现达标运行,小微企业和新兴行业
领域全覆盖.2026年底前建成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一张网”信息化系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
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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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第八分场场长高 XX 已在事
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
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
“4·18”事故责任追究审查调查组。对有关人员的党政纪
处分和有关单位的处理意见,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李 XX,男,35 岁,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总经
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对
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卧龙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5],依法给
予行政处罚。
2.王 XX,男,27 岁,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安全
专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卧龙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有关规定[6],依法给予行政
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
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
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
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16
处罚。
3.南阳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由卧龙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
定》第十四条有关规定[7],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其他处理建议
1.卧龙区农业农村局
鉴于卧龙区农业农村局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应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持续改进工作,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
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
作要求,建议卧龙区农业农村局向南阳市卧龙区区委、区政
府作出深刻检查。
2.卧龙区英庄镇党委、政府
鉴于卧龙区英庄镇党委、政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
任,应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持续改进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
展理念,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责任。建议卧龙区英庄镇党委、政府向南阳市卧龙区区委、
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六、事故主要教训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足,缺乏对安全生产工作应有的重
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红线意识淡薄、底线思维缺失,未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4号)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
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三)造成 2人死亡,或者 6人以上 1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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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漏洞,缺乏从根源
破解安全生产问题的坚定决心与实际行动。安全管理体系失
效问题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等关键环节未能落实,使潜在风险长期存在并
最终演变成事故。
(二)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对企业双重预
防体系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失察漏管,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
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地方党委政府
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统筹发展和安全不足,属地管理责任
落实不到位,未对属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业问题失察。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卧龙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
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防范化
解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以更大决心、更严要求、更硬举措,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守牢
保安全促发展的底线。要认真总结事故惨痛教训,以案为鉴、
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迅速开展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做到
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措施管控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二)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卧龙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
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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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要将安全发展理念融入到农业农村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制定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措施,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
整治行动,加大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力
度,确保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卧龙区英庄镇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
合乡镇(街道)履职清单梳理工作,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对
履职事项清单中的安全监管相关内容进行细致梳理,将乡镇
能够承担、必须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到各相关工
作岗位,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使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有章可
循、规范有序。要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定期对属地内企
业进行现场检查,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
企业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零检查”、“走过场”现象。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河
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全面加强
企业安全管理,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被动局面,建立起符
合企业现状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履行好行业领头企业应有
的社会责任。
要结合企业管理实际要求,重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
照实际需求建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面建立双重预防机
制,组织全面对公司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辨识,进一步发动职
工群众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鼓励企业员工排查隐患,并
及时整改闭环追踪。
要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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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智能化水平。组织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案进行完善,
并重塑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