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金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1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奉贤金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12·2”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奉贤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6 年 2 月 目 录 一、 事故基本情况 ··········································································································- 2 -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 2 - (二)事故单位安全管理状况 ·················································································- 2 - (三)涉事砂光设备相关情况 ·················································································- 2 - (四)相关作业安排和事发经过 ·············································································- 2 - (五)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 3 - (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 4 - 二、应急处置及评估 ········································································································- 4 -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 4 -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 5 - (三)家属善后情况 ·································································································- 5 -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 5 - 三、事故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 6 - (一)直接原因分析 ·································································································- 6 - (二)事故相关鉴定情况 ·························································································- 6 - (三)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 6 -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 7 - (一)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 7 -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 8 - 五、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 8 -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升隐患排查质量 ·····················································- 8 -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禁止违章作业行为 ·····················································- 9 - (三)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9 - - 1 - 奉贤金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12·2”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12 月 2 日 10 时 30 分许,位于奉贤区光泰路 634 号 1 栋 2 层厂房的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发生一起 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60 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 以及《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 规定》(沪府规〔2023〕5 号)《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评估统计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奉府发〔2024〕 13 号)等规定要求,经奉贤区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区应急 管理局牵头,公安奉贤分局、区总工会、金汇镇人民政府参加的 奉贤金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1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区检 察院参与。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 问和分析论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 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 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以及暴露出的有关问 题,提出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 2 - 经调查认定,奉贤金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12·2”一般物 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因事故单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作业人员操 作不规范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以下简称“于金胜 建材经营部”),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10 日;注册地址:上 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浦星公路 1969 号 1 幢 188 室 3 楼 C8093;实 际经营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光泰路 634 号 1 栋 2 层厂房;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2310112MA1KTDGB28;经营者:于金胜;企业 类型:个体工商户;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登记机关:闵行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建材零售。 (二)事故单位安全管理状况 于金胜建材经营部现有 2 名长期员工,3 名临时雇佣工,于 金胜系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经营部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设 备安全操作规程。 (三)涉事设备相关情况 涉事设备为宽带砂光机;最大加工宽度:100 厘米;制造单 位:青岛帅琳木工机械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于金胜于南通二 手市场购买上述设备,设备交付时未附带检验合格报告。 (四)相关作业安排和事发经过 - 3 - 12 月 1 日 22 时 59 分许,于金胜电话告知临时雇佣工王从 照让他于次日利用砂光机对被客户退回的木板进行砂光作业。12 月 2 日 10 时 20 分许王从照开始作业,由于其 1 人不能完成作业, 王从照叫了经营部油漆工于朋娟协助其将木板搬到砂光机工作 台,因木板的一面已经上过油漆,为保护漆面,王从照将需要砂 光的木板叠放在一块自制的托板上进行作业。10 时 30 分许,在 进行到第三次砂光作业时,木板和托板分离并从砂光机工作台弹 出击中在旁边的王从照胸腹部导致本次事故发生。 (五)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发当天天气以阴天为主,东北风,风力 3 级,气温 4℃至 17℃。事故现场位于奉贤区光泰路 634 号 1 栋 2 层车间北侧。经 现场勘验:事故发生区域为车间北侧宽带砂光机处(图 1),砂 光机长约 1.8 米,宽约 1.55 米,高约 2.3 米,砂光机左上角设有 控制面板;木板和托板卡在砂光机工作台面上,木板长 240 厘米, 宽 60 厘米,厚 1.8 厘米;木板和托板接触面涂有木蜡油,托板 长 240 厘米,宽 66 厘米,托板中间设有凹槽;木板前端被夹于 托板和砂光机导辊之间(图 3);砂光机周围地面堆放了部分需 要加工的木板,进料口北侧地面遗留一只黑色鞋子,地面落有大 量粉尘,黑鞋附近粉尘表面留有多处鞋印(图 4)。 - 4 - 图 1 事故发生地 图 2 半成品木板 图 3 木板前端撞击处 图 4 黑色鞋子 (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信息:王从照,男,55 岁,湖北 省人,系于金胜建材经营部临时雇佣木工。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 核定,本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60 万元。 二、应急处置及评估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 5 - 10 时 30 分许,于朋娟听到异响并发现王从照卧倒在距离砂 光机 2 米左右的地方(头朝北面朝西)没有意识,随即通知经营 部木工颜泽雄和经营部油漆工胡少锋。胡少锋抵达事故现场后拨 打 120 急救电话,颜泽雄致电于金胜上报现场情况,于金胜接电 后赶赴事发现场,并跟车前往医院查看情况。10 时 53 分,区应 急管理局接报区卫健委相关事故情况,随即会同公安奉贤分局、 区总工会、金汇镇人民政府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 调查工作。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2 月 2 日 10 时 34 分许,胡少锋拨打 120 急救电话。10 时 45 分许,120 急救人员到现场对王从照实施急救措施,随后将其 送往奉贤区中心医院进行治疗。后王从照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 无效宣告死亡。 (三)家属善后情况 12 月 8 日,经奉贤区金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于金胜 建材经营部和死者家属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签订人民调解协议 书,善后工作基本完成。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经评估,接到事故报告后,各单位、部门迅速赶赴事发现场, 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得当、安全有序、科学高效;现场相关人员及 时报告事故情况,企业及时稳妥处理善后;未发生衍生事故灾害, 未造成社会影响,应急处置得当。 - 6 - 三、事故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结合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和综合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系王从照砂光作业时将需要砂光的木板叠放在自制托板上一同 放进砂光机进料口,木板弹出击中王从照导致此次事故发生。 (一)直接原因分析 王从照在进行木板砂光作业时擅自将木板与托板叠放同时 放进砂光机进料口,木板叠放于托板凹槽内,木板与托板接触面 漆面涂有木蜡油,木蜡油干燥后会在木板表面形成相对顺滑的保 护膜,降低表面粗糙度,砂光机作业过程中,接触轮带动砂带高 速运转,对木板表面产生水平方向的磨削阻力大于木板漆面与木 托板之间的摩擦力和输送带施加的进料牵引力所形成的合力,导 致木板在作业过程中弹出击中王从照胸腹部致使本次事故发生。 (二)事故相关鉴定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侦查支队出具的居民死亡 确认书(2025-3-002958),判断王从照死亡原因系胸腹部损伤。 (三)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缺项。于金胜建材经营部未能建立健全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缺少相应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制度和相关设备、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缺失。于金胜建材经营部未对从业人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7 - 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培训[2],未能确保王从照具备必要的生产安全 知识,熟知有关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宽带砂光机操作技能。 3.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缺位。于金胜建材经营部未能落实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作业现场未配 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从业人员不规范作业的行为。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1.王从照,男,群众,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于金胜建材经营 部木工。作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不规范,对事 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 任。 2.于金胜,男,群众,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于金胜建材经营 部主要负责人。作为经营部主要负责人,在本起事故中,未能建 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未组织制定并实施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未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5],未能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建立健全并落 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8 - 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奉贤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作为安全生产的责 任主体,未能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未能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 措施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7],未能督促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操作技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奉贤区应急管理局按照 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五、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要切实吸取事故教 训,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警示工作会,及时通报本起事故发生 原因,要研究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同时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风险辨识,坚决遏 制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违章作业行为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要将安全教育培训 摆在重要位置,常态化开展全覆盖、精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聚焦作业流程、设备操作、风险防控、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督促、检查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 9 - 频宣教、典型案例解读等方式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同时要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并 制止从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三)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园区要压实监管责任,强化对园中园、 厂中厂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加强企业准入审查,全面审核入驻企 业资质、安全生产条件等内容,分级分类开展日常监管,要督促 企业及时整改发现的事故隐患,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同时要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力度,关心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时 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困难,从源头上帮助企业提升本质 安全水平。 附件:奉贤金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12·2”一般物体打击 事故调查组名单 奉贤区人民政府调查组 2026 年 1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