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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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奉 贤 区 应 急 管 理 局 文 件 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 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上海市生 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沪安委会〔2024〕 5 号)、《上海市奉贤区 2025 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奉安委办〔2025〕3 号)有关规定,由上海市 奉贤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 公司“1·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 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21 日 15 时 21 分许,位于奉贤区杨像路 58 号 C-3 车间的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维修行车的过程中发生一起一 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死者赔偿费用) 110 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奉贤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奉贤分局、奉 贤区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 司“1·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 政府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奉贤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成评估组,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依 据《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根据事故情况,采取调阅事故 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座谈问询、走访核查区总工会 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 行了综合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了反 馈,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评估组经过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项的规定,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给 予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已 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陈加胜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责任人已在规 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具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1.全面停工整顿:即日起对事故相关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 改未达标前不得复工; 2.强化安全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落 实“一岗双责”; 3.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员安全警示教育,重点培训操作规程、 应急演练及风险辨识; 4.完善监管机制:增加安全巡查频次,配备专职安全员,推行“双 人作业”监督制度。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调阅事故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座谈 问询、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1”一般机 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组一致认为,《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1”一般机械伤害 事故调查报告》的各项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均已落实或已 全部落实。 六、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事故单位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本次评估工作,评估 组提出以下持续改进建议: (一)铝强公司要认真分析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铝强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铝强公司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 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 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从业人员违章作业。 (四)铝强公司要加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力度,配备现场安全监 管人员,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从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严防类似 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件 1、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 名单 2、上海市奉贤区 2025 年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 工作方案 3、事故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资料 4、专业评查专项报告 上海铝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1”一般机械伤害 事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