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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宝屯煤矿“6·11”一般机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来源: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查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2026-07-17 等级:一般 类型:矿山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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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矿山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办法》相关要求,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以下
简称内蒙古局)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对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金宝屯煤矿“6·11”一般机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进行了综合评估。
一、事故概况及调查情况
2025 年 6 月 11 日,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宝屯煤
矿(以下简称金宝屯煤矿)发生一起一般机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 119.89 万元。
6 月 12 日,内蒙古局依法成立了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金宝屯煤矿“6·11”一般机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
查组);7 月 9 日,事故调查组向内蒙古局提交了《辽源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宝屯煤矿“6·11”一般机电事故调查报告》,
7 月 10 日,内蒙古局对该起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对 9 名责任
人给予行政处罚及政务处分,其中 1 名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9
名责任人根据企业制度给予处分,并提出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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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工作过程
2026 年 5 月 27 日,内蒙古局会同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组织科尔沁左翼后旗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成立
了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宝屯煤矿“6·11”一般机电事
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并制定了评估方案。评估组采
用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座谈问询、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相关责任
人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情况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
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内蒙古局共对 9 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政务
处分,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中 5 人给予行政处罚,合计 47.34 万元,
已全部按时缴纳到位。
(二)事故责任单位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内蒙古局对金宝屯煤矿作出行政处罚 100
万元,已全部按时缴纳到位。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落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情况
事故发生后,金宝屯煤矿加大了矿山智能化建设力度,通过
设备升级、工艺优化、系统改造等环节,减少了井下作业人员,
提升了矿井安全保障能力;煤矿还推进了人员精准定位、地面智
能指挥调度于一体的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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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加强机电安全管理情况
金宝屯煤矿针对本次事故暴露的机电管理不精细、制度执行
不严、作业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了机电安全专项整治,完善
了机电设备操作、检修维护、现场管控、零星作业管理等制度;
煤矿执行了机电作业“一工程、一措施、一审批”管理要求,机
电检修、安装及零星作业落实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交底及
现场监护制度;煤矿还落实了机电设备日检、周检、月检闭环机
制,排查了井下机电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整治了设备带病运行、
保护失效等隐患,但煤矿掘进工作面仍存在部分电缆冷补现象,
处理电缆冷补工作正在持续整改中。
(三)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情况
金宝屯煤矿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管理漏洞,构建了常态化、全
覆盖、闭环式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了矿长月度专项检查、科
室专业排查、区队日常排查、班组班前班后排查、安全员动态巡
检的五级排查机制;煤矿针对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顶板管理、
零星作业等关键薄弱环节,开展了专项隐患整治行动,明确了整
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分级处置一般隐患与重大隐患并实行闭环
管理。
(四)落实提升培训教育质效情况
金宝屯煤矿针对全员安全意识薄弱、岗位技能不足、风险辨
识和应急能力欠缺、培训质效不高等短板,企业推行分层分类、
精准化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各岗位、各专业工作实际,分级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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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一线作业人员开展了全员培训;煤矿常
态化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全员复盘“6·11”机电事故开展
了反思自查,通过召开全矿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实操教学、应急
演练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岗位实操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应急
处置水平。
五、综合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定,金宝屯煤矿“6·11”事
故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
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已基本落实。但煤矿仍存在诸多问
题,例如井下存在高低压电缆混挂、电缆和风水管路混挂现象等,
共查出问题 7 条,已责令煤矿企业立即整改,现场反馈至科尔沁
左翼后旗应急管理局督促整改落实。
六、相关工作建议
煤矿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沁源留神峪煤矿“5·22”特别重大瓦斯爆
炸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窗口,认真组
织开展电气火灾、采空区发火等重大灾害的应急演练。煤矿要逐一
落实“八条硬措施”中各项要求,全力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煤
矿还要持续对规程措施补充完善,保证规程措施的可实施性与可操
作性。持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切实提
升从业人员操作技能,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安全知识技能,
助力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