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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8·8”一般跌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乌鲁木齐海关·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发布:2026-10-22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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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8·8”一般跌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8月8日12时30分许,位于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吾悦广场三层,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人员在保洁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跌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经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公安分局、建设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三工街道办事处及相关技术专家共同组成了高新区(新市区)“8·8”跌落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检察院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现场取证、询问有关人员、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经调查认定: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8·8”跌落事故是一起保洁人员使用非本单位且存在缺陷的移动式操作平台,在作业过程中跌落,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概况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5MA****YL2R,法定代表人:郑秀英,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期限:长期,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经营范围: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家政中介咨询服务;物业服务;水电暖维修及售后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老服务;外墙清洗服务。(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乌鲁木齐新城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872P,法定代表人:胡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2.乌鲁木齐高新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T358,法定代表人:胥建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2024年8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经营范围: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等。(三)相关合同签订情况保洁开荒合同:2026年7月1日,乌鲁木齐新城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乌鲁木齐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项目保洁开荒合同,承包范围:商业综合体室内、室外、地面的开荒保洁工作;承包方法:乙方采用全部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服装、包垃圾清运、包设备、包酬金;合同期限: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8月30日。合同约定了双方权利和义务,其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人员的保洁,对乙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提出批评和改正意见;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制度,乙方负责提供保洁员工人身及第三方责任保险,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场地若发生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作业期间应设立明显标志,如有必要,须在该处范围设置安全围栏,如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附件开荒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内容主要有开荒保洁人员不触碰不会或操作不熟悉的所有设备,特别是电源设施;人员要注意头部安全,戴安全帽,特别注意尽量避开高空作业区;高空作业需持有本人高空作业证,且要佩戴安全带,使用人字梯必须2人作业等。(四)事故单位及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1.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无具体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适用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无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荒安全操作规程无开荒作业具体操作流程。隐患排查记录表中自进场作业开始至事故发生共发现擦一层围栏玻璃安全带未挂好、扶梯吸尘未站在地面上、擦消防栓未站在凳子上3条事故隐患。该公司向事故调查组提交的邵彦芳(伤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安全技术交底时间为2026年7月12日,实际邵彦芳(伤者)入场时间为7月28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为建设工程施工内容,且多个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及安全技术交底单接底人签字均为1人代签。结合伤者及其他保洁人员笔录,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未对进入高新吾悦广场进行保洁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仅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秀英及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向保洁人员口头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2.乌鲁木齐新城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该公司组织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秀英,召开了乌鲁木齐高新吾悦开荒保洁沟通会,会议对各方开荒权责进行了划分,由开发公司(乌鲁木齐新城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主责统筹单位,商管公司(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程做好协同配合,开荒作业全部完工后,由商管公司牵头联合开发公司开展开荒质量竣工验收,由开发公司办理开荒保洁费用支付流程。商管公司有权根据现场需求增加开荒每日出勤人数,保洁公司配合商管公司开业环境保障工作。会议纪要附件为器械及物料配备清单,清单中包括脚手架6个,按需配备3m工作梯、4m及6m伸缩杆。综上,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保洁开荒项目由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监管及工作安排,乌鲁木齐新城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统筹协调。3.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保洁开荒作业开始后建立了环境开荒对接群,自2026年7月15日开始,公司商管员多次在微信群中就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作业平台搭设不规范等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保洁公司人员注意安全,但对实际执行情况未进行有效落实,作业过程中事故隐患依然存在。(五)事故经过2026年7月15日起,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进入保洁开荒阶段,项目中标单位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人员进场开始保洁开荒工作。2026年8月8日上午,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保洁人员邵彦芳(伤者)、邵某丽、郭某在高新吾悦广场三层西侧卫生间通道处擦墙面灰尘,因需要擦拭的墙面部分位置较高,邵彦芳(伤者)便将前期装修施工单位遗留在现场的移动式操作平台拉至需要作业的位置,站在移动式操作平台上擦拭较高位置墙面瓷砖,由于该移动式操作平台本身存在缺陷(详见现场勘验),12时30分许,邵彦芳(伤者)在作业过程中踩空后跌落至地面。(六)现场勘验情况1.现场概况:吾悦广场三层各店铺均处于内部装修阶段,事故发生地点位于三层西侧卫生间通道处,通道靠回廊侧中间放置移动式操作平台一个,伤者平躺于移动式操作平台南侧地面,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2.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为前期装修施工单位使用方钢焊接制作,长约2.0m,宽约1.4m,高约1.8m,底部安装有4个脚轮,东南角脚轮未处于制动状态,上部使用铺设木板作为脚手板,且木板未满铺、未固定,操作面无防护。 图:事故现场照片(七)受伤人员情况受伤人员情况邵彦芳:女,群众,身份证号:620*************82,户籍住址:甘肃省清水县,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保洁人员,在本次事故中受伤,经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诊断邵彦芳(伤者)伤情为:腰椎骨折L1、跟骨骨折、跖骨骨折、足舟骨骨折、腰部损伤。根据《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及《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GB6441-2025事故对人身伤害程度分类,该人员受伤情况判定为重伤。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一)信息接报、应急响应及现场应急处置情况邵彦芳(伤者)跌落后,在高新吾悦广场三层巡检的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管员艾某发现有保洁人员躺在地面,立即打电话将事故情况向本单位物业副总监高某晨进行了汇报,并通知了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秀英。随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事故情况向乌鲁木齐新城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汇报。事故区域商户人员见状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到达现场后将邵彦芳(伤者)送至新疆四七四医院。(二)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邵彦芳(伤者)新疆四七四医院初步诊断后,于2026年8月9日转入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治疗,在该院经手术治疗后,于2026年8月25日出院休养。(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事故发生后,现场巡检人员及时通知单位负责人,逐级汇报事故情况,在场人员未对伤者进行盲目施救,120到场后配合救援,相关方单位人员能积极配合伤者医疗救治,未发现应急处置不当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高新区(新市区)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建设局、三工街道及属地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协调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针对该起事故,区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各成员按照职责积极协调处置相关事宜,应急及善后处置得当,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暴露出的其他问题(一)事故直接原因直接原因:保洁人员邵彦芳(伤者)使用存在缺陷的移动式操作平台,未采取防护措施,作业过程中跌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直接原因分析:邵彦芳(伤者)进入高新吾悦广场从事保洁作业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不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预防能力,使用存在缺陷的设备设施,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三)事故间接原因1.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未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保洁开荒作业人员职责不清、无章可循;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2.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造成从业人员不了解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向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四)事故暴露出的其他问题1.乌鲁木齐新城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开荒保洁沟通会确定的责权划分履行主责统筹单位职责,未对保洁开荒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2.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管理范围内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后仅要求整改,未实际落实整改情况,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四、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一)2026年4月3日至事故发生前,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对高新吾悦广场项目进行了6次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于2026年4月22日就质量、安全方面分别对项目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了约谈,履行了行业监管职责。(二)2026年复查复工以来,三工街道、属地社区及辖区民警对高新吾悦广场项目开展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多次发现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等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履行了属地监管职责。五、对事故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一)对事故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1.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2.乌鲁木齐新城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议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乌鲁木齐新城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3.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议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二)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1.邵彦芳(伤者),女,群众,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保洁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内部处理。2.郑秀英,女,群众,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秀英进行行政处罚。六、事故主要教训(一)保洁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不足,造成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未识别自制非标操作平台存在的安全风险,擅自使用不属于本单位、未经检查验收、存在结构缺陷的移动式操作平台开展作业。(二)保洁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未建立作业工具管控相关规定,未明确禁止员工使用现场来历不明、遗留的设施;作业前未对作业环境、作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三)商管公司作为作业过程管理方,未及时排查、清除装修遗留的自制移动式操作平台;未对保洁人员开展作业环境安全技术交底,未告知人员不得擅自取用现场遗留设施作业。(四)商管公司人员安全管控不到位,未对保洁作业行为进行动态监督,现场动态事故隐患未监督整改,未能及时制止保洁人员作业现场各类违章行为。(五)建设单位权责划分存在漏洞,仅纸面约定统筹职责,未落实实质性的统一协调管理。对项目收尾阶段交叉作业、遗留危险设施风险预判不足,未履行建设单位对项目现场的总体安全管控责任。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一)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应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保洁人员开展岗位安全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配齐合格作业工具,统一配备合格移动式操作平台;严禁员工私自使用现场遗留的非标架体、简易设施作业。(二)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同时要开展内部隐患自查,举一反三,排查同类项目保洁作业安全风险。(三)乌鲁木齐新城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认真落实统一统筹管理职责,完善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机制,明确所有外包作业进场前必须完成现场隐患全面排查;要组织项目相关各方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各方人员安全意识。(四)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严格落实作业过程管理职责,建立保洁作业审批制度。要开展全场区域隐患排查,全面清理现场遗留的施工工器具、自制架体、废弃材料;要加强作业期间现场安全巡查,安排安全员巡回检查,及时制止各类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五)三工街道应将高新吾悦广场作为辖区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对其场地内装修、保洁等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六)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应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加大对在建项目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力度;要针对该起事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施工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 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新疆四季如春家政服务 有限公司“8·8”一般跌落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