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饮马鞍隧道“3·14”坍塌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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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饮马鞍隧道“3·14” 坍塌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2023 年 3 月 14 日 18 时 55 分,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饮马鞍隧 道 2 号斜井右线小里程二衬端头处初支出现坍塌,坍塌里程 AK32+810~AK32+783,坍塌长约 27m、宽约 17m、高约 7m,塌方量约 3000m³,封堵了二衬端头至掌子面的通道,导致正在防水板作业区域 施工的 2 名作业人员失联(后经确认死亡)。 事故发生后,殷勇市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困 人员,注意防范次生风险,确保救援人员安全。”14 日23 时 30 分, 李志杰副秘书长、市交通委、市应急局、市救援总队、门头沟区政府 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召开会议,组织调度救援行动,并成立 市交通委牵头、门头沟区、中国中铁股份公司组成的现场救援总指挥 部。15 日 17 时,高朋副市长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要求“救人、救 援、安全同步实现。”门头沟区委书记喻华锋、区委副书记、区长吕 晨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庆兆珅、副区长朱凯等区委、区政府领 导多次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3 月 18 日市安委会下达了《关于 门头沟区“3·14”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京安通【2023】1 号)。 根据市、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有关规定,门头沟区迅速成立事故调 查组。区应急局领导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全力配合现场 救援总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为确保及时了解第一手资料, 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在事发现场持续盯守 14 个昼夜。同时,因事 故原因复杂且专业性极强,区应急局特报请区政府成立了由各相关领 域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专家组。截至目前,调查组相关人员已查阅责 任单位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 9000 余页,调查询问相关人员合计 19人, 并委托北京建筑大学对隧道施工的水泥、锚杆等重要材料进行专门检 测;专家组也采取联席会议、技术论证、现场勘查、数据建模等手段 - 2 - 复原事故发生经过。目前,调查组已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 质,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国道 109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市界段)经门头沟区妙峰山、王 平、雁翅、斋堂、清水,出市界接河北省张涿高速公路,路线全长 65.492 公里。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项目五工区饮马鞍隧道(如图 1 所示) 为双洞分离式隧道,隧道左线长 6572.5m,右线长 6611m,在里程 AK30+950 和 AK33+396 处设置 2 座斜井,斜井长度分别为 138.25m 和 248.25m。饮马鞍隧道开挖标准断面宽 16.96m×高 11.55m,面积约 158.3m2。 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饮马鞍隧道位置图 (二)工程地质条件 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项目五工区(饮马鞍隧道)经过门头沟区 的蒙古高原向华北平原过渡地带,是北京西山核心部分,线路穿越区 整体地貌类型属山地地貌,沿线海拔一般为900~1500m,山坡地形陡 峻,坡度在 20°~50°之间,属于中山区。 工程场地大地构造位置处于燕山台褶带—西山迭拗褶之青白口中 - 3 - 穹褶及门头沟迭陷褶构造单元内及其结合部,主体构造格局由断裂构 造和褶皱构造相互组合而成。高速公路沿线主要发育九龙山—香峪向 斜、髫髻山下伏复式向斜和百花山—庙安岭复式向斜等褶皱构造,并 主要分布 40 条不同规模的断层,其中有 26 条断层分别与在建隧道小 角度相交、斜交或正交。 二、事发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发经过 3 月 14 日 18:40 许,林某泉、李某革及连某科在位于隧道内 AK32+803 处的防水台架处做施工准备。18:44,林某泉安排连某科去 开通风机,连某科随即爬下防水台架并向洞外走去,李某革留在台架 上继续进行准备工作,林某泉在台架下方进行指挥。当连某科走下防 水台架,并走出约 10m 远到达衬砌台车下中间部位时,后方防水作业 台架顶部的初期支护突然坍塌,将李某革,林某泉埋压造成失联。 事发后,由于现场手机无信号,连某科立即骑摩托车到隧道三岔 口处电话告知其劳务队现场负责人高某;高某接报后,随即驱车前往 事发地点,并于 19:00 向项目副经理冯某汇报,此时冯某正与项目经 理刘某平在一起;刘某平接到现场报告后,立即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 人员奔赴现场,于 19:05 到达事发地点,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并 于 19:08 电话上报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 3 月 14 日 21 时 5 分,区应急局接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总包部 报: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五工区饮马鞍隧道发生坍塌,疑似有人被 埋。接报后,区应急局立即会同公安部门赶赴现场处置,同时协调雁 翅镇前往现场协助处置。 (二)应急救援 3 月 15日凌晨,在专家组的论证指导下,现场救援采取直接清渣 方案。3 月 15日 18:07 再次发生大面积坍塌,预估坍塌体 1500m³,已 清出坍体位置全部填满同时将二衬台车向外挤出两米左右,未发生坍 塌的隧道左洞相同位置观测到明显裂纹,为安全起见专家组要求立即 - 4 - 停止清渣作业,并连夜重新研讨应急救援方案。 3 月 16日 01 时17 分,经专家组论证,鉴于坍塌腔体稳定状态恶 化,次生灾害的可控性降低,直接清渣方案已不可行,调整为“大管 棚+导洞”的救援方案,并对左线正洞相邻段加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 采取相应措施。 3 月 16日至 3 月 24 日,右线小里程中导洞累计开挖26m,累计完 成 30 榀型钢拱架安装,累计出渣 31 车,约 350 方。考虑中导洞整体 稳定性等情况停止继续开挖。 3 月 25日,开始采用大口径救援钻机打通坍体。 3 月 26日,中午由2 名救援人员通过套管,携带探照灯和摄像机, 探查坍体前方情况,搜寻后未能发现失联人员,初步判定 2 名失联人员 位于坍体内。 3 月 26 日至 27 日按照搜救犬指示大概位置向两侧开挖横导洞, 左洞进尺 2m,右洞进尺 2.5m 均未发现失联人员。 3 月 27 日 20 时,因现场中导洞拱架有变形情况且过程中仍有坍 塌情况发生,为确保安全,现场救援总指挥部下达指令撤出人员,重 新制定方案。 3 月 28日晚,现场救援指挥部决定转序,采取搜寻失联人员与工 程消险治理相结合的处理方案。方案施工内容包括:中导洞回填封闭, 退出二次衬砌台车,施作止浆墙,坍体注浆固结,施作大管棚,开挖 坍体并搜寻失联人员。 4月27日早上8时55分,在2号斜井右线小里程方向距A1K32+810 二衬端头6.25m、横向距右侧边墙4.3m处发现一名失联人员(已遇难)。 4 月 28 日中午 12 时 50 分,在 2 号斜井右线小里程方向距 A1K32+810 二衬端头6.5m、横向距左侧边墙4.5m 处发现第二名失联人 员(已遇难)。 5 月 1 日开始进行 AK32+806.5~AK32+794.5 段二衬施工,5 月 6 日完成混凝土浇注,确保坍方段稳定。 - 5 - 5 月 9 日上午,组织专家召开饮马鞍隧道工程消险治理坍体第二 段开挖方案评审会,经专家讨论决定施工小导洞作为通道,回填封闭 前方新增小坍腔,加固坍体后再行施作第三序管棚,再继续对坍体进 行开挖支护。 5 月 10 日平整场地后,开始施工 AK32+790.5~AK32+786.5 段小 导洞,探明前方二次坍腔体情况,5 月 14日完成对二次坍腔洞渣及混 凝土回填。 5 月 15日开始管棚钻孔施工,在拱顶120°范围设置超前大管棚, 间距 40cm,管棚采用φ108mm、壁厚 6mm 的无缝钢管,5 月 19 日 8 时 完成 AK32+790.5~AK32+764.5 第三序管棚孔位钻进、注浆施工。 5 月 19日 11 时开始AK32+790~AK32+781.5 段上台阶开挖支护, 5 月 24 日完成。 5 月 24 日开始第四序管棚钻孔施工,在拱顶 120°范围设置超前 大管棚,间距 40cm,管棚采用φ108mm、壁厚 6mm 的无缝钢管,5 月 27 日完成AK32+781.5~AK32+756.5 管棚孔位钻进、注浆施工。 5 月 27日 19 时开始AK32+781.5~AK32+775 开挖及支护,5 月 30 日 18 时坍体上台阶贯通。 5 月 30 日 19 时 10 分开始 AK32+775~AK32+752 初期支护上台阶 换拱,6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完成;5 月 30 日 15 时开始 AK32+793~ AK32+752 下台阶开挖及支护,6 月 16日完成。 6 月 12 日上午 11 时开始第二板二衬施工,6 月 16 日 19 时完成 AK32+794.5~AK32+782.5 段二衬混凝土浇筑。 6 月 17 日开始坍体影响段初支加固,7 月 1 日完成 AK32+752~ AK32+666 段方木竖撑加固、AK32+752~AK32+735 段锁脚加强、径向注 浆,于 7 月9 日开始下台阶施工、仰拱、二衬施工。 截至 7 月 24 日下台阶右侧开挖支护至 AK32+729.6 处;下台阶左 侧开挖支护至 AK32+702.4 处、仰拱施工至 AK32746 处、二衬施工至 AK32+782.5,隧道已恢复正常施工。 - 6 - (三)伤亡人员 死者李某革,男,55 岁,汉族,重庆人;死者林某泉,男,52 岁,汉族,福建人。目前,2 名遇难人员已通过DNA 比对确认了身份, 善后事宜已妥善解决,家属情绪稳定并已离京。 (四)应急救援评估结论 此次事故救援,市、区领导靠前指挥、科学决策,现场指挥部组 织协调全国多家救援专业队伍及知名专家等各方面力量开展科学救 援、安全施救。各方救援力量日夜奋战,现场救援处置措施得当,信 息发布及时,善后工作有序。调查认为,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总体 有力、有序、有效,应急响应程序合法,符合应急处置措施程序及要 求。 三、坍塌原因及事故性质 (一)坍塌原因 1、F16断层以30°倾角沿隧道轴线从大桩号向小桩号展布,且岩 体破碎,隧道顶拱上方闪长玢岩厚度较小且向小桩号逐渐变薄,复杂 地质条件是隧道发生突然坍塌的内在因素。 2、隧道穿越山体地下水量丰富且地下水位较高,地温变化引发的 冻融作用是事故洞段发生坍塌的诱发因素。 3、长期地下水流动造成了较大范围内破碎岩体进一步弱化,使得 围岩破坏逐渐由隧道周边向外发展,初期破坏较为轻微而后期破坏使 其与围岩出现离层,均不易察觉,随着破坏累积导致深层围岩突然性 的大范围垮塌,是引起隧道坍塌的直接原因。 (二)性质认定 综上,此次隧道坍塌属于由地质条件极端复杂、围岩松散破碎且 在冻融诱发作用下的突发灾害事件。 四、主要建议 1、区政府各相关部门、镇街要进一步提升对突发事故、灾害、事 件的认知范围及处置能力。此次突发事件的发生虽然属于在现有条件 - 7 - 下人为难以预见和防控,但此次事件也给予了我们重要的教训和提醒, 各单位要在原有安全监管职责基础上,从“大安全”角度着眼,扩展 安全监管外沿,提升对风险的预见能力,要尽可能地预见自然灾害等 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危害后果等,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同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对 我区安全形势产生的深刻影响,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我区 灾后重建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央管理企业,是国道109新线高 速公路建设的重要力量;但从国道 109 新线建设以来,各类事故时有 发生,包括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及此次灾害突发事件 等,暴露出中国中铁公司作为大型央企,在安全生产管理及应急管理方 面依然存在不足。中国中铁公司要深刻认识到作为央企在落实国家安 全发展理念上所肩负的重要责任,要深刻吸收国道 109 新线建设以来 各类事故的惨痛教训,要进一步提升对风险隐患的识别管控能力;要 在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建设等全方面进行提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水平的进步,全 力扼制事故发生。 3、中铁京西(北京)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次事件 教训,同时结合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对各工区的不利影响, 对 109 新线高速公路工程全线各工区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包括自然灾 害风险等)排查整改工作,并将排查整改工作报区应急局备案。隐患 排查整改工作做到以下要求:一是要对同类型隐患进行排查评估后恢 复施工,并在竣工前进行针对性验收;二是全面分析地层条件下可能 出现的塌方类型、位置及范围;三是锚杆等相关支护参数应当合理, 同时保证施作质量;四是初支形成后及时进行初支背后空洞探测,若 发现接触不良或初支结构渗水情况,应及时进行补充注浆,对变形没 有收敛的位置宜施作径向注浆;五是结合地质勘测结果,在复杂地质 段(不良地质与地质突变段)及时开展地质预报工作,并对可能出现 - 8 - 的工程风险进行预测;六是针对不良地质易于出现塌方的条件,应制 定细致的安全施工方案,并认真落实;七是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 措施的落实。 4、事发饮马鞍隧道所属五工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一是严格落实上述对中铁京西公司 7 点工 作要求;二是对此次出现塌方的点位及周边,进一步深入细致进行地 质探测,在确保地质条件稳固后,方可进行空顶回填及相关工作;三 是对工区所辖全部施工隧道、桥梁进行地质结构稳定性排查及安全隐 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环境整体安全稳定;四是加强 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动态安全管理,随时监测地质条件变化,加强现场 作业安全巡查,确保现场作业环境、机械设备、人员行为等各方因素 安全稳定;五是结合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的不利影响,做好 防范措施,在后续施工过程中严防次生灾害、事故。 5、北京市交通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国道 109 新线高速 公路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督促 109 新线工程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项目安全稳定;同时,建议市交通 委组织协调勘查、设计单位对 109 新线工程的地质条件监测、施工措 施改进等相关工作给予支持帮助。 门头沟区“3·14”事故调查组 2023 年 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