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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打磨厂街2号拆违封堵工程“7·3”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结果公示(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东城区 发布:2026-02-09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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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打磨厂街 2 号拆违封堵工程“7·3”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2024 年 7 月 3 日 15 时 53 分,位于东打磨厂街 2 号的拆违
封堵工程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事故造成一名施工工人死亡,两
名过路行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22 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区委区政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
查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
作的促进作用,督促本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有效落实,
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
估办法》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办法》等法律规定,区应急局会同东城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和崇文门
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崇外街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评估
工作组,并邀请区纪委区监委按照职责视情同步开展工作,同时
聘请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
称北科院城安所)作为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配合评估工作组对东打
磨厂街 2 号拆违封堵工程“7·3”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
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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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做法
评估工作组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启动会研讨制定评估方
案,并依据《东打磨厂街 2 号拆违封堵工程“7·3”一般生产安
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
追究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要求,通过资料审查、查阅文件、座谈
询问、走访核查等方式,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涉
及单位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现状进行了评估,
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首先,评估工作组分别与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崇外街道等相关部门开展座谈,并一同赴事
故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经核实,事故涉及的拆除工程已竣工验收,
评估工作组选取同地区同行业的东打磨厂街 1 号办公楼 5 层平台
拆除工程进行现场走访。
随后,北科院城安所对《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责任单位、
事故涉及有关部门和街道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整改和防范
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分析,并结合前期现场评估情
况,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东打磨厂街 2 号拆违封堵工程
“7·3”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专项评估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评估报告》)。
最终,评估工作组结合《专项评估报告》,起草了《东打磨
厂街 2 号拆违封堵工程“7·3”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
施建议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对被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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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单位落实责任追究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具体举措以及工
作成效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总体评估意见。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区应急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和责任
单位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京六朝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朝松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六朝松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
量权基准》有关规定,建议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六朝松公司五十
万元以上七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核查,区应急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
法对六朝松公司处以人民币五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
罚决定书:(京东)应急罚〔2024〕事故-14 号),并已结案。
(二)六朝松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俊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六朝松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俊,
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 2020 年崇外街道拆违封堵工程项目经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
(三)项、第(五)项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
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建议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韩某俊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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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政处罚。
经核查,区应急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
法对公司法人韩某俊处以人民币三万九千六百元罚款的行政处
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东)应急罚〔2024〕事故-15 号),
并已结案。
(三)北京新森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森智业
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新森智业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建议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新森智业公司
五十万元以上七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核查,区应急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
法对新森智业公司处以人民币五十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
处罚决定书:(京东)应急罚〔2024〕事故-16 号),并已结案。
(四)新森智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梅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新森智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梅,
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建
议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吴某梅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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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经核查,区应急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
法对公司法人吴某梅处以人民币四万八千一百四十四元罚款的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东)应急罚〔2024〕事故-17
号),并已结案。
(五)北京欣达益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达益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欣达益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
《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建议由区应
急局依法给予欣达益公司五十万元以上七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
政处罚。
经核查,区应急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
法对欣达益公司处以人民币五十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
罚决定书:(京东)应急罚〔2024〕事故-18 号),并已结案。
(六)欣达益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某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欣达益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某,作
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建
议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闫某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
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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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区应急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
法对公司法人闫某处以人民币二万五千七百五十元四角四分罚
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东)应急罚〔2024〕事故
-19 号),并已结案。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六朝松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六朝松公司要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
度,严格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
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建筑
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
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
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电梯井口等危
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拆违封
堵工程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采取技术、管理
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经核查,六朝松公司自事故发生后,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关键人员安全意识,公司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参加了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事故警示教育和安
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深入剖析此次事故的直接与间接原因,系
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事故案例等;二是系统构
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对原有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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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修订和完善,重点建立并细化了覆盖全员、全岗位的《安全
生产责任制》,制定了相应的辨识、评估、管控与排查、治理、
销项流程,修订完善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
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等一系列核心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分包单位安全准入
管理,与所有分包单位均依法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明确约定了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措施要求、权利义务以及违约
责任;四是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针对项目现场人员,严格落
实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建立了完整的个人安全教育
档案,对于电工、焊工、脚手架工、起重机械司机等特种作业人
员,除要求持有效操作证外,还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和考
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普法
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法规,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安全演练,并利
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安全知识专题等活动宣传各种安全知识
及安全法规;五是公司及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
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带班检查职责,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综合
性、专项性及日常性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均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并跟踪督
办直至整改完成、复核销项;六是公司对安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和作业队人员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加强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根
据人员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技术素质重新定岗定责等。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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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基本证明六朝松公司已按照整改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二)新森智业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新森智业公司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
方案》;完善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应熟悉掌握与项目
有关的专业知识;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监理具体内容,
审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施工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
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方做好安全技术交
底工作;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对现场人员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行为,应要求其立刻改正,并做好记录。
经核查,新森智业公司自事故发生后,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
二是组织全员积极参与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
所有在监控项目逐一排查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依法依规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
监理方案》,制定监理工作计划;三是公司、各部门、监理部明
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各监理部总监就是安全监理责任人,
逐级签订安全监理责任书,建立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管理
部、经营部、财务部)的安全监督、监管体系,实行总监对监理
部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公司对监理部每季度考核一次;四是对施
工单位报送的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
作证书、专项施工方案等严格落实检查;五是成立公司级专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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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组,重点检查各施工项目监理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特种操
作证审核情况、安全方案的落实情况,安全交底及班前讲话的落
实情况及现场发现的安全问题记录情况;六是对违章作业、违章
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警告制止,并向建设单位出具书面正
式报告等。上述内容基本证明新森智业公司已按照整改要求,落
实了整改措施。
(三)欣达益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欣达益公司要正确履行《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咨询委托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组织专业管理和
技术人员对拆违封堵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确保对拆
违封堵工程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发包方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加大对施工方、监理方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确
保施工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监理方正确履行监理
职责。
经核查,欣达益公司自事故发生后,一是完善公司项目管理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安全事故隐患识别
防治作业指导书、现场巡查作业指导书、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岗位
职责等;二是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了《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
治安全标准》《北京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
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规范的学习培训,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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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平时也加强法律法规的检索,并及
时组织培训;三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所
属工程项目特点、实施周期和内容和项目进展,梳理确定巡查内
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职责情况,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增
加检查频次,并确保当期所有在施点位全覆盖,对发现存在的不
规范行为及质量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和应急处置,并及时向
委托方汇报;同时跟踪整改进展并对整改情况复查;四是开展针
对性管理工作,针对涉及拆除项目的特点,在拆除点位启动前,
与相关方到现场对拟拆除物的实际状况、周边环境等进行现场核
查,讨论拆除方案,确定防护措施,作业前,到现场对施工机具
及人员持证、培训教育情况等进行检查,涉及动火作业,网上申
报;施工前确认电源、水源和气源切断后,再开始拆除设备管线
设施及结构。拆除作业中,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旁站,随时检
查人员、作业机具、防护措施落实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整改等。上述内容基本证明了欣达益公司按照整改要求,落实了
整改措施。
(四)拆违业务主管部门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区城管执法局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
央、国务院以及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增
强安全生产意识。一是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
原则,明确拆违封堵工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落实到具
体工作职责规定中。二是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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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拆违封堵工程施
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汇总梳理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
同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违法建设拆除与违规“开墙
打洞”封堵任务考评工作。三是结合拆违封堵工程实际情况,区
城管执法局履行业务主管职责,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对
拆违封堵工程参照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进行管理,督促属地街道建
立台账,加强工程组织实施和安全监管,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总体
统筹。四是明确全过程管理单位合同签订要求及上报备案制度,
参照《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
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增加项目全过程管理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
的委托业务负总责的表述。
经核查,区城管执法局依据工作职责落实整改工作,主要包
括以下方面,一是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细
化拆违封堵工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在具体工作职责规
定中进行落实,统筹区住建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支队、区交通
支队等部门从专业角度明确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及行为规范形成
《东城区拆除违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并督促指导各街道
(地区)按照《东城区拆除违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施
工作业;二是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
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特别是组织开展拆违封堵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并督促整改,针对拆
违施工安全合规方面内容组织全体培训两次:3 月 24 日,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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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支队、区交通支队等行业部门于区
拆违办开展专题专业培训,督促各街道(地区)加强对新制定的
规范及标准展开深入学习,并在后续拆违工作过程中严格落实到
位;6 月 24 日,组织各街道(地区)2025 年全过程管理单位召
开 2025 年东城区拆违工程安全施工培训会,对全过程单位的前
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培训拆违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并对下一步
工作中需注意的事项进行重点强调;三是结合 2025 年拆违工作
实际情况,建立大中型拆违工程事故隐患台账,并联合区住建委、
区应急局、区消防支队、区交通支队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现场检
查两次;四是研究将违法建设拆除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纳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在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工作中对专项
资金管理办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五是制定全过程管理单位合同
签订要求及上报备案制度明确全过程管理单位对被委托单位的
委托业务负总责。
(五)属地街道办事处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崇外街道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认
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
一是要坚决贯彻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
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统筹发展和
安全理念,构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有
关法律法规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
述,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汇总整理拆违封堵工作、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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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现场管理等文件要求,逐项对照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
能力。三是要切实履行发包方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将拆违封堵工程安全监管作为关
键环节,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化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全面梳理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方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整
改消除。四是要细化管理职责和检查重点,强化对全过程管理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考核,落实拆违封堵工程全过程
监管要求,督促全过程管理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经核查,崇外街道的具体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
强化“党政同责”,统筹辖区发展与安全关系、街道高度重视安
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构建“大平
安”责任体系,明确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书记碰头会、主任
办公会、工委会以及其他相关会议,始终将生产安全工作摆上最
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讨辖区生产安全工作形势,研判潜在的风
险隐患,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和整改意见,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按
照各自责任区划分,统筹属地责任区内各项生产安全工作,带头
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开展拆违施工自查自检专项行动,全面反思
和梳理生产安全尤其是拆违封堵工程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二是
织密责任体系,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街道处级领导班子、副
科级以上干部、社区书记参加,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明确安全责
任,通过上门走访、实地培训、线上交流等方式,全方位指导辖
区单位负责人通过“企安安”系统落实主体责任,树立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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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推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推进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内 684 家企业,部门检查覆盖率 100%,
企业自查检查覆盖率 100%;三是创新“崇文卫士”机制,整合
辖区公安、交通、消防、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平安建设力量,
对接平安责任区下沉社区微网格,高效灵活开展执法检查;四是
街道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
时整改,探索建立定期召开各部门各责任参与的“大平安”建设
联席会议制度;五是全力开展周末大扫除工作,机关全体干部、
社区工作者、物业、属地公安、消防、城管、安全等各类力量共
同参与,畅通“两个通道”,要求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六是对辖区内限额工程施工进行前置指导,崇外街
道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队对辖区内限额以下工程开展检查,重点对
工程登记备案、消防器材配置、施工现场用电规范、安全帽规范
佩戴、高空作业防护网和防护栏设置、施工作业区域护栏围挡设
置、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另外责令现场负责人
要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七是深化宣传教育,街道通过多
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通过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等方
式,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组织安全生产应急
演练,模拟火灾等突发事故场景,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广播等
新媒体平台、党心 E 家,定期推送安全生产知识和警示案例,通
过开展党建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平安建设”主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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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活动,组织宣讲团深入社区、企业宣传平安建设知识,收集群
众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50 场次,发放宣
传资料 1000 余份,组织应急演练 20 次,覆盖群众 40000 余人次;
八是聚焦责任落实,街道层面组织召开了城市管理领域“以案为
鉴”教育警示会,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城市管理领域各工程、服
务外包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第三方严格落实六个“不
开工”要求:即“方案不到位不开工、手续不到位不开工、措施
不到位不开工、人员不到位不开工、整改不到位不开工、保险不
到位不开工”,做到安全第一,从严管理,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
职能深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整改措施和安全施工要求;九是聚
焦风险隐患,针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逐项核
对信息,排查生产安全隐患和漏洞,对于重大或较复杂的拆违点
位,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城管、规划、住建、交通、公路、消防
及水电气热等专业部门进行集体会诊,确保拆违工作的安全有序
实施;十是完善制度机制,健全拆违工作机制,从工程立项、合
同签订、方案审核、安全评估、施工备案、协调消隐、安全培训、
现场管理、日常监管、联合执法、责任追究、验收销账等十二个
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十一是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全面掌握拆违现
场施工进程,由执法队联合安全检查队对施工备案、渣土消纳、
动火作业等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从严项目管理考核。强化对全过
程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考核,与项目合同结算
挂钩;十二是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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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邀请法律专家、行业主管部门对拆违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加强拆违负责人员和执法队员的学习培训,对拆违工作、施工现
场管理等相关法规进行梳理学习逐项对照落实,加强安全检查队
的法规和技能培训,将街道拆违工作和生产安全工作紧密结合,
健全完善生产安全监管机制。
四、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现状情况
经核实,事故现场已经拆除完毕。六朝松公司、新森智业公
司和欣达益公司目前在东城区无相关作业活动,本次评估仅对其
开展安全管理现状的内业资料审查。为了解事故所在地区整改落
实工作成效,现场走访工作选取了同地区同行业的东打磨厂街 1
号办公楼 5 层平台拆除工程,主要评估对象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北京宜美建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美建筑公
司”)。
(一)事故责任单位
六朝松公司提供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证书、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专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统
计台账、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教育培训手册、安全培训
及评价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证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及防护用品/培训费用凭证、安责
险保单、劳动用品领用记录、项目工程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
全技术交底、安全管理协议等文件。新森智业公司提供了项目安
全监理规划、监理工作方案、安全监理细则、安全保证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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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文件。欣达益公司提供了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项目管理人
员安全职责、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识别防治作业指导书、现场
巡查作业指导书、安全管理视频会议纪要等文件。
综上,评估工作组结合上述单位提供的事故发生后的安全工
作相关资料,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安全
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基本证明了各单位安全
现状符合《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要求,但还应继续完善部分专项
安全工作。建议相关单位对照《专项评估报告》中发现的问题,
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改进提升。
(二)事故所在地相关部门、单位
崇外街道在立足前期“侦察哨”机制和综合执法组运行体系
的基础上,狠抓汇聚平台基础工作。以此为架构,整合辖区平安
建设力量,打造“崇文卫士”特色平安品牌,对“大平安”体系
建设进行持续有效地探索和运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
安全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各类安全
隐患早发现、早整改。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增强居民
和企业的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管理的
良好氛围。
区城管执法局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细化拆违封堵工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与
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组织开
展拆违封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建立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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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并督促整改,制定全过程管理单位合同签订要求及上报备案
制度,明确全过程管理单位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负
责收齐 2025 年各街道(地区)全过程管理单位合同,并完成对
合同内容的审核,对于合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已第一时间督促街
道进行修改。
此外,区住建委主动靠前作为,充分发挥联席会办公室的统
筹作用和住建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对街道拆违工作予以全力支持
与配合,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落实联席办职责,共组织召
开 9 次联席会议、16 次培训会议,通报“三率”数据 63 次,专
项工作提示 156 次,传达了限额以下管理相关的工作精神及工作
部署、安全生产形势、典型问题等重点内容;二是组织开展联合
检查,对辖区内在施的 277 项限额以下工程进行联合检查,发现
并督促整改施工安全及消防隐患 400 项,实施行政处罚 27 起,
罚款 3.0 万元;三是部署重要节点保障工作,节假日、重要活动
等关键节点,区住建委对各街道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抽查的形式进
行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四是加强精准培训,通过线上微课堂对施
工现场常见隐患问题进行宣贯(已完成 15 期),通过线下住建
消防组合培训(已覆盖 600 余人),重点解读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行政处罚细则等政策法规,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五
是强拆违活动技术指导和服务依托吹哨报道机制,对街道(地区)
开展常态化帮扶,已累计到崇外街道、东四街道、交道口街道龙
潭街道等开展协调会、技术指导 12 次,重点针对拆违现场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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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研判、方案制定及技术难题,为街道提供精准、有效的技术支
持等。
宜美建筑公司提供了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施工方案/脚手
架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动火作业审批、特种作业人员
证书、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签到表、工程现场影像记录、安
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高处坠落应急预案、建筑
垃圾处置方案备案等文件,目前,该工程现场施工已基本结束。
综上,评估工作组结合上述单位提供的整改落实情况工作总
结及随机抽选的同地区同行业拆除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基
本表明事故涉及地区和有关部门通过落实具体举措,相关工作已
基本取得成效,下一步工作建议详见《专项评估报告》。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未编制专项
施工方案且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造成脚手架结构失效;
间接原因是发包单位,未严格履行发包方安全管理职责,未督促
施工方落实作业审批要求;监理单位未审查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
资质,未对有关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督促施工方
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脚手架搭设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时,仅
进行口头安全提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未正确履行项目管理咨
询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致使发包方、施工方、监理方因信息
沟通不畅造成项目决策失误,对施工方、监理方落实安全管理职
责情况监督检查不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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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此次事故是建筑工程各相关方均未履行和落实职责、
各方问题叠加,最终导致的事故发生。
建议:拆除违建工程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
要体现,是区域更新发展的治理手段。在首都核心区开展拆除工
程,要以影响最小、速度最快、安全最可控、环境最优等方式进
行,这就意味着工程相关单位必须落实各自职责,精确控制施工
过程,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因此,建设单位应合法合规开展招
投标相关工作,列出安全专项资金、危大工程清单、管线和毗邻
建筑资料等;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选定取得
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
拆除顺序、方法、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开工前做好封闭围
挡,对进场作业人员依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确
保施工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要在开工
前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实施
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方案施工或存在重大隐患
的,立即要求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出具《安全
监理工作总结》,对安全控制措施实施效果、隐患整改情况进行
评价;全过程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立项、审核方案、督促施工和监
理单位落实职责、审核竣工验收、整理全过程档案并移交;政府
住建、执法等主管部门负责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开工条
件核查,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进行“双随机”抽查,对有限
空间、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等高危作业重点检查,对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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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备案抽查等。
六、评估工作组综合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工作组依法对东打磨厂街 2 号拆违封堵工程
“7·3”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
行评估后认定:区应急局已依法对六朝松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
新森智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欣达益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
了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已到位。上述各单位已基本落实了事故整
改措施,安全现状基本符合《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