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重庆敦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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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庆万州重庆敦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重庆万州重庆敦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6 年 2 月 — 1 —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2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2 1. 业主单位概况.....................................................................................................................2 2. 监理单位概况.....................................................................................................................2 3. 施工单位概况.....................................................................................................................3 4. 分包单位概况.....................................................................................................................4 (二)合同签订情况..............................................................................................................5 (三)事故现场情况..............................................................................................................6 (四)事故发生经过..............................................................................................................9 (五)人员伤亡情况............................................................................................................10 (六)有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0 1. 敦创建筑公司...................................................................................................................10 2. 万州建工.......................................................................................................................... 12 3. 重庆交通工程监理公司................................................................................................... 12 4. 申万房地产公司...............................................................................................................13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13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13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4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4 1. 医疗救治情况...................................................................................................................14 2. 善后处置情况...................................................................................................................14 — 2 —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14 三、事故原因分析................................................................................................................14 (一)直接原因....................................................................................................................15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15 (三)间接原因....................................................................................................................15 四、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16 五、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管)情况............................................................................ 16 六、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7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7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17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18 (四)其他处理建议............................................................................................................19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20 (一)敦创建筑公司............................................................................................................20 (二)万州建工....................................................................................................................20 (三)重庆交通工程监理公司............................................................................................ 21 (四)申万房地产公司........................................................................................................21 (五)区住房城乡建委........................................................................................................21 — 1 — 重庆万州重庆敦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10 月 30 日 9 时 50 分许,重庆敦创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周某某在万萃城二期 M1 组团项目 2#楼标准层 1 层清 理建渣时,违规使用吊篮上升至标准层 2 层,从吊篮翻越至标准 层 2 层时不慎坠落(坠落高度约 45m),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开展一 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批复》的规定,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 头,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总工会等单 位组成的重庆万州重庆敦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30”一般高处 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区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 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 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 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防 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重庆万州重庆敦创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10·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 — 2 — 主体责任,从业人员违规冒险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 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概况 1. 业主单位概况 绿地集团重庆申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房 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杰;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500101MA5YTQ4J7X;住所:重庆市万州区塘坊街 208 号天城镇政府社保所四楼;注册资本:94737 万元人民币;经 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 物业管理(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监理单位概况 重庆市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交 通工程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莫友平;成立日期:1997 年 7 月 30 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2031741153;住所:重庆市 南岸区江南大道 66 号 2 幢;注册资本:1051.2005 万元人民币。 — 3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 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管理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路工程甲级工程监理、公路机电工 程专项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及推广;承包与其实力、规 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 需的劳务人员(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50009454;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有效期至 2028 年 12 月 11 日。 3. 施工单位概况 重庆万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州建工”);成 立日期:198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 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7116015079;住所:重庆市 万州区王牌路 1108 号;注册资本:8775.91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 表人:阎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 施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 — 4 — 赁,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D150027416;有效期:2028 年 12 月 22 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安全 生产许可证》编号:(渝)JZ 安许证字〔2004〕100111;许可范 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8 年 6 月 25 日。 4. 分包单位概况 重庆敦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创建筑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MAABPHLW3F;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 日期:2021 年 5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张成根;住所:重庆市万 州区龙都街道龙都大道 66 号 2 幢 1-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 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 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 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建材产品销售;五金 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 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保温材料 — 5 — 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环境材料销 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门窗销售;金 属结构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工程机 械与设备租赁;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金属门窗 工程施工;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住宅水电安装 维护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广告制作;城市绿化管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50249980;有效期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资质类别及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渝)JZ 安许证字〔2022〕 020117;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2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6 日。 (二)合同签订情况 1. 2024 年 7 月,申万房地产公司与万州建工签订了《重庆万 萃城 M1 组团二标段 1-5#楼、地下车库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人为万州建工,合同总价为 1.959 亿元,工程总日历天数为 600 天。 2. 2020 年 8 月,申万房地产公司与重庆交通工程监理公司签 订了《绿地万州高铁新城项目四期 M1 地块、五期 R4 地块商业 及高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暂定从 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4 — 6 — 年 1 月 21 日,以项目实际进场时间至工程全部通过竣工验收且保 修期届满之日履行完毕,监理服务费为 666.616 万元。 3. 2025 年 9 月 9 日,万州建工与敦创建筑公司签订了《外墙 保温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将重庆万萃城 M1 组团二标段 1-5#楼、 地下车库工程的 1-5#楼外墙保温(以下简称“万萃城 M1 组团 1-5# 楼外墙保温工程”)专业分包给敦创建筑公司;分包内容为:1-5# 楼外墙保温;专业分包工期:80 日历天;合同价款为 461.6447 万元。 (三)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万州区周家坝街道万萃城二期 M1 组团项目 2 号楼(见图 1),2#号楼为住宅楼,住宅标准层共 25 层,层高为 3m,标准层下方为架空层,架空层总高约为 42m。 — 7 — 图 1 2#楼标准层 1 层采光井上方有一平台(见图 2),平台上有 施工时掉落的水泥砂浆、建筑垃圾以及两把铁锹和一把电钻,平 台上方约 2.4m 处有一台吊篮(见图 3),吊篮内部有一控制箱, 系吊篮开关,吊篮距离标准层 2 层的高度约为 0.6m。 — 8 — 图 2 图 3 — 9 — 坠落处位于 2#楼标准层 2 层空调外机洞口处(见图 4),距 地面高度约为 45m,空调外机洞口尺寸为宽 0.6m、高 1m,吊篮 与墙体的水平距离为 0.27m,空调外机洞口外部有攀爬痕迹。 图 4 坠落点位于 2#楼架空层下方地面,坠落高度约为 45m,地面 有一黄色安全帽。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10 月 30 日 7 时许,敦创建筑公司从业人员周某某、 覃某某、王某某三人开始在万萃城 M1 组团 2#楼标准层 1 层清理 砂浆等建筑垃圾,覃某某负责使用电钻铲除粘在标准层 1 层飘窗 — 10 — 外采光井平台上的砂浆,周某某负责使用铁铲将建筑垃圾从飘窗 外的平台铲到飘窗上,王某某负责使用手推车转运砂浆等建筑垃 圾。9 时 50 分许,周某某从标准层一层飘窗外平台进入吊篮,并 操作吊篮从标准层一层提升至距二层 0.6m 处,从吊篮内攀爬至 标准层二层时不慎坠落,覃某某看见有人坠落后立即告知某某, 王某某随即在微信群中向管理人员报告事故情况,随后公司管理 人员到达 2#楼下方,发现周某某侧躺在 2#楼下方斜坡处,并拨打 了“120”。 (五)人员伤亡情况 周某某,女,汉族,出生于 1968 年 10 月 28 日,公民身份 号码:512***********5549,住址:重庆市万州区。系敦创建筑 公司从业人员,系普通工人,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六)有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 敦创建筑公司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敦创建筑公司由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和 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安全科,由王某某担任安全科科长,颜某 某、何某某担任专职安全员。公司万萃城 M1 组团 1-5#楼外墙保 温工程由李某某担任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管理,颜某某担任 1-3#楼安全员,负责 1-3#楼安全管理,王某某担任 4-5#楼安全员, 负责 4-5#楼安全管理。 — 11 —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敦创建筑公司建立了《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领 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等制度,并制定了《木 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架子工安全 生产操作规程》《高空作业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万萃城二期 (1)M1 组团 1、2、3、4、5 号楼(外墙保温班组)操作规程》 等操作规程。 (3)事故部位及现场管理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街道绿地万萃城 M1 组团 2#楼标准层 2 层。事发当天,敦创建筑公司从业人员在 2#楼标准 层 1 层采光井上方作业平台清理建筑垃圾,从业人员周某某从 2# 楼标准层 1 层将吊篮提升至标准层 2 层后翻越吊篮时发生坠落。 据调查,事故现场的吊篮系敦创建筑公司向重庆市万州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租赁,万州建工负责吊篮的安装 和拆除。吊篮安装完成后由重庆品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高 处作业吊篮批量检测总报告》检测合格,并经项目总包单位、分 包单位、吊篮安拆单位验收后投入使用。吊篮安拆单位负责吊篮 的维修保养,敦创建筑公司负责吊篮的日常使用和管理。 (4)员工教育培训情况 敦创建筑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10 月 18 日对外墙保温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025 — 12 — 年 9 月 7 日对外墙保温班组开展安全技术交底。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8 日,项目部对周某某等从业人员开展入场三级安全教 育培训,并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2. 万州建工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 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配备安全总监 1 名,下设安质部,配 备安质部部长 1 名,专职安全员 6 名,建立以全员安全责任制为 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二是项目制定并下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制度》,按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岗位教育培训和 班前教育培训,建立作业人员“一人一档”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对各班组每月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三是项目制定并下发 《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明确班组日排查、项目周排查和月排查, 对排查的问题下发通报并进行销号闭环管理,共计发现并消除安 全隐患 652 条。四是按照《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对分包单位 进场时公司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等进行核查,与分包队伍签订安 全生产协议,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截至 2025 年 6 月, 共对协作队伍开展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464 人次,日常安全教育培 训 1530 人次。 3. 重庆交通工程监理公司 一是成立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人员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确 保监理人员资质合规。二是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方案,并提 出修改意见,方案审核通过率 100%;审查相关单位专业分包资 — 13 — 质、吊篮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并参与施 工单位组织的吊篮验收,通过第三方进行吊篮专项检测。三是督 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班前安全例会,参加吊篮专项安 全技术交底会。四是截至 10 月 28 日,监理部组织安全检查 9 次, 发现隐患 66 条,下发监理通知单 9 份,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复 查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五是召开监理例会,共形成监理例会纪 要 6 份。 4. 申万房地产公司 一是成立了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组成的联 合监督小组,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统筹协调监督。二是督促总 包单位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项目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易发事故环节进行重点把控。 三是对工程质量、施工过程质量、工程进度等进行监督,确保工 程符合合同要求。四是定期对现场进行巡查,对未按规范要求施 工予以返工处理,对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行为进行处罚。五是 每周四召开质量、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从业人员王某某立即通过微信群向敦创建筑公 司报告事故,随后项目业主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 位相关管理人员到达现场。9 时 59 分许,敦创建筑公司现场管理 人员张某某拨打“120”,并对周某某进行紧急救治。10 时 26 分 — 14 — 许,万州建工副总经理黄某电话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 10 时 36 分许,电话向区住建服务中心报告事故情况,随后向区 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事故情况。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项目业主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 位相关管理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并组织现场人员对伤者周某某进行 救援,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 间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 医疗救治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10 分许,周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 亡。 2. 善后处置情况 周某某死亡后,敦创建筑公司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于 2025 年 11 月 2 日达成一致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向死者家属支 付各项赔偿金 121.6 万元。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先期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救援行动开展 有序,救援过程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无救援人员伤亡,相关部 门反应迅速、响应及时,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得当。现可统计的直 接经济损失为 121.6 万元。 三、事故原因分析 — 15 — (一)直接原因 据调查,从业人员周某某系普通工人,其未经吊篮操作培训, 不具备操作吊篮的专业技能,擅自操作吊篮从标准层 1 层提升至 标准层 2 层,在吊篮悬空时,未系安全带从吊篮攀爬至标准层 2 层过程中发生坠落,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从业人员周某某未经培训擅自操作吊篮从标准层 1 层提升至标准层 2 层,且在吊篮悬空时违规从吊篮攀爬至标准 层 2 层时坠落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5 年 11 月 2 日委托重庆市 鑫道司法鉴定中心对周某某死亡原因进行鉴定。重庆市鑫道司法 鉴定中心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 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渝鑫司鉴〔2025〕法医病理鉴字第 068 号), 鉴定意见:周某某死亡原因符合外伤造成颅脑损伤及胸部损伤等 损伤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三)间接原因 1. 敦创建筑公司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敦 创建筑公司《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中规定吊篮操作人员 必须经专项培训考核合格[1],经调查,从业人员周某某未经吊篮 操作培训,擅自操作吊篮从标准层 1 层提升至标准层 2 层。敦创 建筑公司未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周某某未 [1]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二、作业前准备 1.人员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证,经专项培训考 核合格。 — 16 — 经操作培训擅自操作吊篮,致使其翻越吊篮时发生坠落,导致本 次事故发生。 2. 敦创建筑公司未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经查阅敦创建筑公 司提供的安全管理台账,公司仅与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签订 安全生产责任书,未与普通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且公司仅 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未对普通工人开展安全考核。敦创建 筑公司未与普通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未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 责,并对各个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以至于普通工人周某 某不清楚本岗位安全职责,违规使用吊篮,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 四、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敦创建筑公司作为事故单位,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全员安 全责任制。 (二)敦创建筑公司从业人员周某某未严格遵守公司安全操 作规程,未经培训擅自操作吊篮。 (三)敦创建筑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某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 全操作规程;未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 (四)敦创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某某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 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五、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管)情况 区住房城乡建委作为项目监管单位,履职情况如下:一是为 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组织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 — 17 — 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交底,并开展 质量安全巡查工作。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11 月,累计对项目开 展 29 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二是根据项目特点和检查情况下 达 20 份隐患整改通知书,2 份局部暂停施工令,截至目前,发现 的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对项目进行 3 次简易程序行政处 罚,处罚金额共计 600 元,对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 1 次, 计 6 分,对项目总监违法违规行为记分 1 次,计 3 分。 六、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周某某,女,群众,公民身份号码:512***********5549, 于 2025 年 9 月担任敦创建筑公司从业人员。作为公司从业人员未 经培训擅自操作吊篮,且在吊篮悬空时违规从吊篮攀爬至标准层 2 层,导致其从标准层 2 层坠落至地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 本次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五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 条第一款[3]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但鉴于其在本次事故 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敦创建筑公司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严格督促从 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在本次事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 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18 — 中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4]、第四十四条第一款[5]之规定,建议区应急管 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第(一)项[6]、《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项[7]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第九节 9.1.10[8]之规定,给予敦创建筑公司罚款人民币 51 万元(伍 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 张成根,男,群众,公民身份号码:512***********2970, 于 2024 年 6 月任敦创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公司的管理 工作。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 未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其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 项、第(二)项[9]之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 急措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 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 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7]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 造成 1 人死亡,或者 3 人以上 6 人以下重伤,或者 3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 [8]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第九节 9.1.10:适用条件:死亡人数 1 人、重伤人数 0 人、直接 经济损失不满 300 万元,单位处罚:50—55 万元,主要负责人处罚:上年收入 40%,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处罚: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 23%—27%。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 19 —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10]和《重庆市安 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 9.1.10 之规定,给予 张成根处上一年年度收入(张成根 2024 年年度收入为 11.64 万元) 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4.656 万元(肆万陆 仟伍佰陆拾元)。 2. 李春江,男,群众,公民身份号码:500***********1715, 于 2025 年 9 月担任敦创建筑公司万萃城 M1 组团二标段 1-5#楼、 地下车库工程的 1-5#楼外墙保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 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 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第(六)项[11]之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12]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 9.1.10 的规定,给予李春江处上一年 年度收入(李春江 2024 年年度收入为 5.88 万元)百分之二十五 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1.47 万元(壹万肆仟柒佰元)。 (四)其他处理建议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 四十的罚款。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履行下列职责:(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 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 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 — 20 — 1. 经事故调查组对业主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开展调查,申万房 地产公司的安全管理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建议不 予处理。 2. 经事故调查组对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开展调查,重庆交 通工程监理公司的安全监管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 建议不予处理。 3. 经事故调查组对总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开展调查,万州建 工的安全管理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建议不予处理。 4. 经事故调查组对监管单位履职情况开展调查,未发现区住 房城乡建委在安全监管过程中有不履职和失职、渎职的情况,建 议不予处理。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 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一)敦创建筑公司 应深刻汲取本次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 程,及时发现并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行为。分 析事故原因,针对此次事故暴露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擅自操作吊 篮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与各 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 21 — (二)万州建工 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 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分包单位安全生 产状况。对项目开展全面排查,重点针对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 操作规程等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要严格处理。针 对本次事故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经验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 故再次发生。 (三)重庆交通工程监理公司 切实履行监理职责,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开展监理工作,强化 对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对 事故现场进行整改,对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 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 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保证项目施工活动安全有 序开展。 (四)申万房地产公司 压实业主安全管理首要责任,总结事故教训,组织施工单位 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 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落到实处。督促施工单位对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及时 发现并排除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区住房城乡建委 针对此次事故情况对监管企业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对事故单 — 22 — 位进行通报批评,汲取事故教训。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 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制止 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总结事故教训,加大 宣传教育力度,并切实增强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管理水平, 确保行业的安全形势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