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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事故核查报告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重庆市万州区 发布:2026-05-20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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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事故核查报告
2023 年 9 月 10 日 11 时 30 分许,重庆鸿运船业有限公
司作业人员黎某某在船厂右侧油坊沱附近作业时,不慎摔倒
受伤,公司于 11 时 40 分时许将黎某某送至武陵镇卫生院,
后经武陵镇卫生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区应急管理局在 2023 年 9 月 10 日收到报告后,立即安
排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事故进行核查,
提取了相关证明材料,询问了相关当事人,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
重庆鸿运船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7
626904238;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冉瑞勇;
住所:重庆市万州区武陵镇南都路 111 号;注册日期:2004
年 7 月 14 日;营业期限:2004 年 7 月 14 日至永久;经营范
围:许可项目:船舶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船舶修造二级Ⅱ类;钢
结构安装、管道安装;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电子产品(不
含电子出版物);船舶设计、船舶技术咨询。(须经审批的经
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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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伤亡情况
黎某某,男,68 岁,公民身份号码:512***********5114,
住址:重庆市万州区,系重庆鸿运船业有限公司作业人员,
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二、事发经过
2023 年 9 月 10 日 11 时左右,重庆鸿运船业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冉某某安排黎某某、谭某某和张某某负责将新船下
水下墩使用的气囊拖至岸边,黎某某负责将系在气囊上的绳
子捆扎在装载机上(绳子连接在气囊的一侧已经提前系好),
谭某某负责开动装载机拖动气囊,张某某负责在下方江边等
气囊托至江边后解开绑扎在气囊上的绳子。黎某某将绳子从
上绑扎在装载机料斗上后,站在一旁等待。11 时 30 分时许,
谭某某驾驶装载机一边向后观察一边向后拖动气囊,在向后
拖动了几米后,发现黎某某摔倒在地面,立即通过对讲机向
冉某某汇报并下车查看黎某某情况,几分钟后冉某某等人赶
至现场,将黎某某于 11 时 40 分时许送至武陵镇卫生院,后
经卫生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黎某某死亡后,重庆鸿运船业有限公司将相关情况报告
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妥善处置善后工作,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 65
万元,未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现场勘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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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现场位于重庆鸿运船业有限公司右侧油坊沱附近,
距离长江边约为 35 米,路面呈东西走向,不平整,有碎石
和凸起路面(图一)。事发时,作业人员正使用装载机向后
倒退通过绳索拖动气囊,气囊距事发路面高差约为 4m,水
平距离约为 36m(图二)。
2.装载机位于道路内侧,拖动气囊的绳索绑扎在装载机
料斗右侧(图三),摔倒点位于装载机西侧下方 2.5m,作业
人员安全帽掉落在摔倒点西侧 2.2m 处(图四)。
图 1 事故现场图
地面不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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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气囊及绳索图
图 3 装载机图
气囊
水 平 距
离:36m
绳索捆
扎位置
装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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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摔倒点及安全帽位置图
四、核查情况
根据调查,作业现场只有谭某某和黎某某两人,没有其
他目击证人,事发时谭某某正在操作装载机向后倒退,未观
察到黎某某的摔倒经过,所以事发经过不祥。黎某某死亡后,
重庆鸿运船业有限公司对其死因存疑,认为存在基础疾病和
其他原因导致黎某某死亡的可能,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向区
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对该事故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区应急
管理局在接到申请并征得死者亲属同意后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委托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对黎某某死亡原因进行鉴
定,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得出鉴
定结果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渝鑫病鉴字〔2023〕第
002 号)。
摔倒点摔倒点 安全帽
2.5m 2.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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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渝鑫病
鉴字〔2023〕第 002 号)鉴定意见:1、死者黎某某头皮裂
伤,颅骨骨折未见颅内出血,其损伤不能造成直接死亡;2、
尸体检验见死者尸体及重要组织脏器高度腐败改变,结合病
史资料、尸体检验、病历检验等综合分析,不排除原有潜在
疾病死亡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根据现有证据,死者黎某某摔倒原因无法查
明,司法鉴定其头皮裂伤不能造成其直接死亡,故该事故认
定为生产安全事故证据不足,建议不予立案。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