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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重庆市万州区 发布:2026-05-25 等级:一般 类型:物体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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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重庆万州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25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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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2
(一)事故项目及相关单位概况........................................................................................... 2
1. 事故项目概况...................................................................................................................... 2
2. 建设单位概况...................................................................................................................... 2
3. 监理单位概况...................................................................................................................... 3
4. 施工单位概况...................................................................................................................... 4
(二)合同签订情况............................................................................................................... 5
(三)事故发生经过............................................................................................................... 6
(四)事故现场情况............................................................................................................... 7
(五)人员伤亡及事故伤害程度说明................................................................................. 10
(六)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0
1. 七冶安装公司.................................................................................................................... 10
2. 九龙万博公司.....................................................................................................................11
3. 中冶监理公司.................................................................................................................... 12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13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13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3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3
1.医疗救治情况................................................................................................................... 13
2.善后处置情况................................................................................................................... 13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13
三、事故原因分析................................................................................................................. 14

— 2 —
(一)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14
(二)直接原因..................................................................................................................... 14
(三)间接原因..................................................................................................................... 15
四、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15
五、有关单位监管情况......................................................................................................... 16
(一)万州经开区建设局..................................................................................................... 16
(二)万州经开区应急环保局............................................................................................. 17
六、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7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17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8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8
(四)其他处理建议............................................................................................................. 20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21
(一)七冶安装公司............................................................................................................. 21
(二)九龙万博公司............................................................................................................. 21
(三)中冶监理公司............................................................................................................. 22
(四)万州经开区建设局..................................................................................................... 22
(五)万州经开区应急环保局.............................................................................................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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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29”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4 月 29 日上午 10 时许,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氧化铝智能化升级和产能置换项目作业现场,七冶
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业人员朱某某在货车上整理抱杆时,
失足滑落至地面,被随之滑落的抱杆砸伤,经抢救无效当场死
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开
展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批复》的规定,成立了由区应急管
理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局、区总工会、万州经开区
应急环保局等单位组成的重庆万州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区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
致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
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
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
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重庆万州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4·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未切实落实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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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违规作业所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项目及相关单位概况
1. 事故项目概况
事故项目为【氧化铝智能化升级和产能置换项目】矿浆制
备、溶出稀释、种子分解、综合过滤、培烧包装、综合管网、
公辅设施等区域及甲方指定范围内制作安装和防腐保温工程。
位于重庆市万州经开区九龙园。工程内容为矿浆制备、溶出稀
释、种子分解、综合过滤、培烧包装、综合管网、公辅设施等
区域内钢结构及槽罐的制作安装、防腐、保温,标准设备安装
及非标设备制作安装,电气及仪表安装调试,管道安装,防腐
保温施工等(除土建外)。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约 365 天,合
同价款暂定 18000 万元整。项目于 2024 年 10 月正式动工,截
止 4 月 29 日已完成 2 个脱硅槽罐体的安装,正在进行第 3 个脱
硅槽罐体安装,进度约 70%。
2. 建设单位概况
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万博
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陈国友;公
司住所:重庆市万州区万博路 8 号(万州经开区);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500101MA60NBM62E。注册资本 268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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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耐火材料生产,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批发,新
型陶瓷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批发,其他
化工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3. 监理单位概况
四川省中冶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冶
监理公司),成立日期:1996 年 8 月 29 日;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
1883460B;法定代表人:魏咏佳;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
路四段 20 号;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人民币;经营范围:工程
监理;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代理;
工程造价咨询。(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
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51
004169;有效期:至 2029 年 4 月 25 日;资质范围: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甲级;冶炼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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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单位概况
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冶安装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08 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
人 投 资 或 控 股 的 法 人 独 资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520000680165924Q;法定代表人:张俊;住所:贵州省贵阳
市白云区白云北路 9 号;注册资本:壹亿圆整;经营范围: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
(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
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在全国范围内承揽冶炼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的总承包,
承揽钢结构工程、送变电工程及管道工程的专业承包;承揽压
力管道、起重机械和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以及压力容器
和非标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金属门、窗加工,机
械加工,网络工程,房屋出租,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机电设备
及建材经营;汽车运输、汽车修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汽
车保养;在国家批准范围内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炉窑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
装修与装饰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
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的专业承包及电力设施的承装承修与承
试工程;工业气体制造、物资供销、仓储与运输;提供劳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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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古建筑工程。《建筑业企
业资质证书》编号:D152012390;有效期:2028 年 12 月 28
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冶金工程施
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编号:(黔)JZ 安许证字[2009]011226;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有效期: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7 年 3 月 20 日。2024 年 12
月七冶安装公司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
理人,全面主持七冶安装公司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情况
1. 2024 年 8 月 8 日,九龙万博公司与七冶安装公司就【氧
化铝智能化升级和产能置换项目】矿浆制备、溶出稀释、种子
分解、综合过滤、培烧包装、综合管网、公辅设施等区域及甲
方指定范围内制作安装和防腐保温工程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
合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约 365 天,合同价款暂定 18000
万元整。九龙万博公司与七冶安装公司在《安全协议》中明确
了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2. 2024 年 4 月 15 日,九龙万博公司与中冶监理公司就【氧
化铝智能化升级和产能置换项目】(560 技改)土建及安装工
程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范围为工程子项:原料
堆场、矿浆制备、溶出稀释、沉降压滤、分解过滤、蒸发苛化、
培烧包装、平场、挡墙等各片区所涉及到 560 技改的全部土建
及安装工程。及以上工程子项所配套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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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设备制安、钢结构制安、槽罐制作安装、综合管网、给排
水、电气、仪表及配套工程的制安,防腐、保温,通讯工程,
调试、试车及验收工作。监理酬金暂定 180 万元。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4 月 29 日 7 时 40 分许,钢结构施工队班组长朱某
某、普工徐某某、汽车起重机司机刘某某到达溶出稀释区作业
现场,朱某某组织召开了班前会,并安排徐某某负责在汽车起
重机车尾的抱杆堆放处捆绑抱杆吊绳,刘某某操作汽车起重机
将抱杆从车尾吊运到其车头前方停置的重型仓棚式货车上,朱
某某担任指挥并兼任在重型仓棚式货车上解除捆绑抱杆的吊绳
(非危大工程)。8 时许,重型仓棚式货车司机贺某某将货车
停至作业地点并离开,朱某某、徐某某、刘某某三人开始吊装
作业。开工不久便开始下雨,10 时许,三人已完成 4 根抱杆吊
运、堆放(货车前端堆放 3 根、后端 1 根),正在吊运第 5 根
抱杆,朱某某指挥刘某某操作汽车起重机将第 5 根抱杆放置在
重型仓棚式货车右后端、紧靠已平稳堆码的第 4 根抱杆旁后,
刘某某看见朱某某把吊绳解开、第 5 根抱杆由抱杆尾部焊接的
正方形封板棱角支放在车上,未平稳放置。但刘某某已收到朱
某某的转动手势示意,并开始转动,转动过程中刘某某看到朱
某某站在第 4 根抱杆上,用脚去踢第 5 根抱杆,随后,朱某某
摔落至车下,第 5 根抱杆也紧随滚落下去,刘某某立即按响喇
叭并停车。徐某某在起吊点听见喇叭声,赶到事发现场,看见

— 7 —
朱某某躺在重型仓棚式货车旁地面上,头部及安全帽被抱杆压
住,头朝向汽车起重机,前额有出血伤口。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九龙万博公司氧化铝智能化升级和产能置换
项目作业现场溶出稀释区,溶出稀释区旁的路面上停靠了一辆
汽车起重机和一辆重型仓棚式货车,货车旁地面上有一根抱杆。
汽车起重机用于吊装抱杆,为徐工牌,车牌号为渝 F12698,
整车型号为 XZJ5343JQZ25K,最大额定重起重量×工作幅度为
25000kg×3m,最大允许总质量为 33800kg,外廓尺寸(长×宽×
高)为 13130×2550×3490,整车整备质量为 33670kg。
重型仓棚式货车用于转运抱杆,其在厂区内使用时未悬挂
车牌,该车车厢上的仓棚已被拆除,经询问现场人员其车牌号
为渝 F13851,型号为东风牌 DFL5311CCQAX4,最大载重量为
17t,货车车厢总长为 9.7m。在该货车车厢上分前后两排共有
四根抱杆,靠近车头端有 3 根抱杆,靠近车尾端有 1 根抱杆。
车厢靠近车头端抱杆两侧分别安装了用于稳固抱杆的钢管、立
柱,车厢靠近车尾端抱杆两侧未见稳固抱杆的钢管或立柱。
车厢旁(驾驶室侧)地面有一根抱杆,长度为 4.7m,系滑
落砸伤朱某某的抱杆,抱杆旁地面有血迹和安全帽,抱杆上有
作业人员使用的手套。该抱杆为钢制空心钢管,直径为 35cm,
壁 厚 1cm , 头 部 封 板 尺 寸 为 38cm×38cm , 尾 部 封 板 尺 寸 为
36cm×36cm,吊耳板宽为 37cm、直径为 36cm,重约 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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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图 2
汽车起重机
抱杆
1.52m
事故现场图
货车图
货车
1.2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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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图 4
人员滑落点图
吊耳
地面抱杆图
底座
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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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五)人员伤亡及事故伤害程度说明
朱某某,男,公民身份号码:522************2117,住址:
贵州省贵阳市,系七冶安装公司的钢结构施工队班组长,在本
次事故中死亡。
(六)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 七冶安装公司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七冶安装公司实行项目责任制,成立了九龙万博氧化铝智
能化升级和产能置换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鲁某某负责项目的全
面工作,并成立了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由鲁某某担任组长,
张某某、周某为副组长,李某、何某某、王某某、邱某某、王
手套
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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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为组员。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七冶安装公司在氧化铝智能化升级和产能置换项目上制定
了包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例会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等内容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员工教育培训情况
依据七冶安装公司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2025 年 1 月 21
日至 2 月 6 日,七冶安装公司对朱某某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2
025 年 2 月 19 日,七冶安装公司对朱某某进行了预脱硅槽安装
吊装作业安全事项安全技术交底。
2. 九龙万博公司
九龙万博公司履行了如下管理职责:施工单位入场前,审
核相关资质资料、人员保险、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管理
职责;通过审核单位的作业人员,对其进行入厂风险安全培训
告知,再录入厂区门禁人脸识别系统。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
前,由属地车间对其开展本车间具体风险告知、安全措施、安
全技术交底、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以及车间日常安全管理要
求和考核管理办法等纳入车间统一管理;设备科、工程科等业
务主管科室对其开展日常工作管理,聘请了监理单位(中冶监
理公司)协助对其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监督,组织“日、周、
月”隐患排查工作,召开周、月安全会议;2025 年 1—4 月,

— 12 —
对施工单位安全检查每周一次,每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公司制定了《相关方管理办法》,对于危险作业、风险较大危
大工程按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办理作业票,安排监护
人进行全过程监管。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环保科),由
专人按网格对厂区相应区域日常工作进行安全巡查监督。2025
年 1—4 月,安全环保科对相关方违章处罚 21 次,共计罚款 30
900 元整。
3. 中冶监理公司
中冶监理公司在项目上设立了监理部,并在接到监理任务
后组织安排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实施监理,完善监理规划、细则,
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公司资质、开工报审、施工组织设计及施
工方案等进行审批,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
安全教育,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有效及人证合一,对现
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过程施工质量、安全巡查,
工序、隐蔽验收等,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以口头及书面形式,
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监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组织
现场安全检查及召开监理例会。在工程开工至事发时,监理部
共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21 次,下发安全检查销项清单 21 次,下
发监理通知单 2 份,召开监理例会 10 次。当天抱杆转运作业为
临时性作业,不需要监理旁站,且监理公司按照监理细则等开
展了安全巡视、在微信群下发安全告知、督促班组召开班前例
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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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刘某某立即向七冶安装公司项目
部的调度队长姚某进行了电话报告,姚某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项
目经理鲁某某电话报告;项目部的钢结构施工队长邱某某、安
全科长周某相继接到电话报告。10 时 16 分,周某向九龙万博
公司副厂长谭某某进行了电话报告,随即七冶安装公司项目部
及九龙万博公司相关负责人迅速赶到事发现场。11 时 2 分,区
应急指挥中心收到事故报告。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发后,作业现场附近的副班组长王某某、徐某某及现场
人员合力将朱某某从抱杆底部位置挪移出来,并拨打“120”。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医疗救治情况
2025 年 4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许,“120”救护车到达现场,
对朱某某开展救治,后朱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2.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七冶安装公司与朱某某家属进行协商,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达成协议,七冶安装公司向朱某某家属赔付
一次性赔偿金 158 万元。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救援行动开展有序,救援过程未发生次生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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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事故,无救援人员伤亡,善后处理妥当,未造成社会不稳定
因素。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2025 年 4 月 29 日,事故调查组依法委托重庆市鑫道司法
鉴定中心对朱某某死亡原因进行鉴定。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
心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渝鑫司鉴[2025]
法医病理鉴字第 028 号),分析鉴定:朱某某死亡原因属严重
颅脑挫裂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二)直接原因
1. 朱某某无司索指挥资质,但在抱杆起重吊装作业中,兼
任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起重作业指挥、司索工的工作,违
反《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
质〔2008〕75 号)第三条、第四条[1]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中 3.10.6[2]的相关规定,违规指挥吊车松钩,且不能有效
的对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2. 朱某某违反七冶安装公司《设备运输及吊装安全管理制
度》2.2.19[3]规定,未平稳堆放卸下吊物,并冒险踩在抱杆上用
[1]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 号)第三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
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
业。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
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8 起重吊装 6 作业人员 1)起重机司机应持证上岗,操作证应
与操作机型相符;2)起重机作业应设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一人不得同时兼顾信号指挥和司索作业;3)作
业前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3] 《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运输及吊装安全管理制度》 2.2.19 卸下吊运物体时,要垫好垫木,不规则

— 15 —
脚踢方式摆正抱杆,导致身体失稳摔倒、抱杆失稳滚落下车。
综上所述:朱某某违规作业,冒险用脚去踢正抱杆的不安
全行为,导致其从重型仓棚式货车上摔落至车下,被紧随滚落
下去的抱杆击中头部,并致其死亡,是本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的直接原因。
(三)间接原因
1. 吊装作业现场未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司索人员。根
据调查,朱某某未取得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操作资格证书,其
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公司在吊装作业现场未安排专
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以致无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从业资格
的朱某某在现场同时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司索、指挥作业,并
违规指挥吊车松钩,将卸下吊物不平稳堆放,导致事故发生。
2. 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七冶安装公司在
《施工组织设计》9.5.4[4]中要求“不应在雨中进行高空作业和
吊装作业”,根据调查询问笔录反映,2025 年 4 月 29 日早上 7
时 40 分许朱某某组织召开班前例会、安排了当天作业内容,并
将班前例会视频发至项目微信群报备,8 时许作业现场开始下
雨,但公司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朱某某班组仍在吊装作业的情况,
以至于吊装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导致事故发生。
四、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七冶安装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吊装作业
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体压在电气线路或管道上面,物体堆放要整齐平稳,严禁堵塞通道。
[4] 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组织设计》9.5.4 不应在雨中进行高空作业和吊装作业。

— 16 —
现场未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司索人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七冶安装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某,未通过督促、检
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现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
(三)七冶安装公司项目经理鲁某某,未通过检查该项目
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
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七冶安装公司项目安全负责人周某,未通过检查该
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
及时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七冶安装公司钢结构施工队班组长朱某某,违规在
雨中进行吊装作业,违规堆放卸下的抱杆,并以脚踢方式校正
抱杆摆放角度。
五、有关单位监管情况
(一)万州经开区建设局
万州经开区建设局按规定权限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行政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实际执行时,委托
区住建服务中心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履职情况如下:针对九
龙万博已报建的 2 个在建项目,1—6 月区住建服务中心开展了
6 次安全巡查工作;2 月万州经开区建设局开展了春节复工专项
检查,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开展隐患排

— 17 —
查后方可复工;3 月万州经开区建设局会同万州经开区应急环
保局、区住建服务中心、安全专家开展了综合督查,督促企业
做好安全防护措施;5—6 月,万州经开区建设局两次组织专家
协查督促企业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二)万州经开区应急环保局
万州经开区应急环保局按规定对万州经开区内的建设工程
项目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履职情况如下:2025 年 3 月,万州经
开区应急环保局以万州经开区安委办名义组织开展万州经开区
2025 年一季度建设施工、消防领域综合督查。2025 年 3 月 4
日,万州经开区应急环保局组织万州经开区建设局、区住建服
务中心及区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前往九龙万博氧化铝智能化升级
和产能置换项目在建的赤泥压滤和苛化渣压滤工段开展综合监
督检查,共发现 4 项隐患,由区住建服务中心下达责令限期整
改指令书。
六、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朱某某,男,群众,身份证号码:522************2117,
于 2024 年 12 月担任七冶安装公司钢结构施工队班组长,违规
在雨中进行吊装作业,违规堆放卸下的抱杆,并以脚踢方式校
正抱杆摆放角度。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5]的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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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鉴于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七冶安装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吊装作业现场未
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司索人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在本次事故中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6]、第四十一条第二款[7]
之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8]、《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
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9]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 9.1.10[10]之规定,给予七冶安装公
司罚款人民币 51 万元(伍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 张云胜,男,中共党员,公民身份号码:520*********
***0015,七冶安装公司副总经理,于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5 月期间,经公司授权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作为公司主要负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
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
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
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
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9]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二)造成 1 人死亡,或者 3 人以上 6 人以下重伤,或者 3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 50 万
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参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裁量)
[10]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 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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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未通过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现场落
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其行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
项[11]的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12]、《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 9.1.10 的规定,给予张云胜处上一
年年收入(张云胜 2024 年年度收入为 19.1 万元)40%的罚款
的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7.64 万元(柒万陆仟肆佰元)。
2. 鲁龙希,男,中共党员,公民身份号码:421*********
***0072,于 2024 年 12 月担任七冶安装公司项目经理,作为该
项目主要负责人,未通过检查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
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其行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五)项、第(六)项[13]之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14]、《重庆市安全生产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
责:(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
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
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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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 9.1.10 之规定,给予鲁龙
希处上一年年收入(鲁龙希 2024 年年度收入为 16.29 万元)25%
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4.0725 万元(肆万零柒佰贰拾
伍元)。
3. 周阳,男,群众,公民身份号码:520************0418,
于 2024 年 12 月担任七冶安装公司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项目
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该项目安全负责人,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15]之规定,建议区
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16]、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 9.1.10
之规定,给予周阳处上一年年收入(周阳 2024 年度年收入为
11.3065 万元)25%的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2.826625 万元(贰
万捌仟贰佰陆拾陆元贰角伍分)。
(四)其他处理建议
1. 经调查组对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开展调查,九龙万博
公司按照规定开展了建设单位职责,本次事故与建设单位的安
全管理无因果关系,建议不予处理。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
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参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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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调查组对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开展调查,中冶监理
公司按照规定开展了监理单位管理职责,本次事故的发生与监
理单位的管理无因果关系,建议不予处理。
3. 经调查组对监管单位履职情况开展调查,未发现万州经
开区建设局、万州经开区应急环保局在安全监管过程中有不履
职和失职、渎职的情况,建议不予处理。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
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一)七冶安装公司
应深刻汲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及
时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行为;要严格落实吊
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配备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安排专门
安全管理人员对吊装作业进行管理,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
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
查力度,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
切实落实整改,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九龙万博公司
应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核查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作业现场实施常态化巡查,对高风险作
业环节实施重点管控,及时发现并消除违规堆放、冒险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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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对施工单位人员配置、岗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严禁违
规兼职,确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司索指挥人员到岗履职。要
进一步强化施工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统一组
织高风险作业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规范要求,从源头
防范违规操作。
(三)中冶监理公司
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开展监理工作,
强化对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加强施工过程监理,对参建单位
的施工计划、施工进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情
况进行检查,对违规兼职、冒险操作等行为及时要求整改并进
行考核;严格核查施工单位安全人员配置及资质,对未按规定
配备专职安全员、司索指挥人员的情况,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
单,督促限期整改,未整改合格不得允许施工。
(四)万州经开区建设局
要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督促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管控风险、严
实整治隐患、严肃行政执法,督促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加强对建设项目现场管理的监督,督促加大隐患排
查整改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强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提升行业市场主体安全生产意识、管
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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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州经开区应急环保局
要针对此次事故情况在辖区内监管企业内开展一次警示教
育,切实提高辖区内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管理水平;要
进一步强化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执法
检查效果;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监管,
对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情况进行检查,强化
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整改,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