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沪蓉高速(重庆段)重庆万州“1·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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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 沪蓉高速(重庆段)重庆万州“1·14”一般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G42 沪蓉高速(重庆段)重庆万州“1·14”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5 年 4 月 目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2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2 (二)事故发生经过.............................................................................................................3 (三)事故现场情况.............................................................................................................3 (四)人员伤亡情况.............................................................................................................4 (五)驾驶人情况.................................................................................................................4 (六)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4 (七)其他调查情况.............................................................................................................7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7 (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7 (二)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7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8 三、事故原因分析.................................................................................................................8 (一)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8 (二)事故原因.....................................................................................................................8 四、事故单位及人员存在的问题........................................................................................ 9 五、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管)情况............................................................................ 9 (一)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万州大队............................ 9 (二)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五大队.......................... 10 (三)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10 六、事故责任及处理建议...................................................................................................11 (一)建议追究责任的人员................................................................................................. 11 (二)建议给予相应处理的单位......................................................................................... 11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12 — 1 — G42 沪蓉高速(重庆段)重庆万州“1·14”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1 月 14 日 4 时 11 分许,戴某驾驶渝 D6***8 重型 半挂牵引车/浙 A***6 挂(悬挂)行驶至 G42 沪蓉高速(重庆 段)万州区境内下行方向 1516Km+154m 处第二行车道时,撞 击前方停在应急车道的冀 D8***8 重型半挂牵引车/冀 D***3 挂 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及位于该车道左侧的胡某某(冀 D8***8 重 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造成胡某某死亡、双方车辆受损的道 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开 展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批复》的规定,成立了由万州区应 急管理局牵头,万州区政府办公室、万州区公安局、万州区交 通运输委、万州区总工会、重庆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高速公路 第二支队、重庆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沙坪坝区交 通运输委等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的 G42 沪蓉高速(重庆段)重 庆万州“1·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 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万州区检察院参与事故调 查。 事故调查组在《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 第二支队万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 509200120250000001 — 2 — 号)的基础上,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 致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 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 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 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G42 沪蓉高速(重庆段)重庆万 州“1·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类的道路交通事 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重庆兵语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语运输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CKUBB U6W,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 人:罗开语,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公司住所:重庆市沙坪 坝区覃家岗街道汇泉一路 10 号 5—1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 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 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 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包装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 — 3 — 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运 输企业资质情况: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渝 交运管许可渝字 500106123385 号,业户名称:重庆兵语运输有 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汇泉一路 10 号 5— 15,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证件有效期: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7 年 7 月 3 日。公司设有调度部、安全部、财务处和 机修部 4 个部门,有营运车辆 23 辆,驾驶员 42 名。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1 月 13 日,戴某驾驶渝 D6***8 重型半挂牵引车/ 浙 A***6 挂(悬挂)从浙江望道收费站上高速往四川方向行驶, 1 月 14 日 4 时 11 分许当车行驶至 G42 沪蓉高速(重庆段)万 州区境内下行方向 1516Km+154m 处第二行车道时,撞击前方 停在应急车道的冀 D8***8 重型半挂牵引车/冀 D***3 挂重型仓 栅式半挂车及位于该车道左侧的胡某某(冀 D8***8 重型半挂 牵引车驾驶人,事发时正在第二车道给挂车系遮雨篷布),造 成胡某某死亡、双方车辆受损的事故。 (三)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 G42 沪蓉高速(重庆段)万州区境内下行方 向 1516Km+154m 处,该道路分车道单向行驶,从左至右依次 为第一行车道宽 3.75 米,第二行车道宽 3.75 米,应急车道宽 2.80 米,第一行车道与第二行车道以白色虚线分隔,第二行车 — 4 — 道与应急车道以白色实线分隔,道路可行驶宽度 7.5 米,事发 路段为沥青路面,道路线形平直,事发时为夜间无灯光照明, 天气雨,能见度良好,路面完好,路表潮湿,冀 D8***8 重型 半挂牵引车/冀 D***3 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停驶于事发路段应 急车道。 (四)人员伤亡情况 胡某某,男,汉族,公民身份号码:130***********2417, 住址:河北省邯郸市,系冀 D8***8 重型半挂牵引车/冀 D***3 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人,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五)驾驶人情况 戴某,男,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12***********8310, 住址:重庆市垫江县,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50*****5919, 准驾车型:A2,初次领证日期:2009 年 1 月 22 日,审验有效 期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85 年 1 月 22 日,道路运输从业资格 类别:J—货运,有效期至:2025 年 6 月 11 日,系渝 D6***8 重型半挂牵引车/浙 A***6 挂(悬挂)车驾驶人。 胡某某,男,汉族,公民身份号码:130***********2417, 住址:河北省邯郸市,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130******774, 准驾车型:A2,初次领证日期:2009 年 9 月 17 日,审验有效 期 2015 年 9 月 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系冀 D8***8 重型 半挂牵引车/冀 D***3 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人。 (六)车辆基本情况 — 5 — 1.渝 D6***8 重 型半 挂牵 引车 ,品 牌 型号 :豪 沃牌 / ZZ********HE1;核载人数:2 人,实载人数:2 人;车身颜 色 : 白 ; 发 动 机 号 : 190******277 ; 车 辆 识 别 代 号 : LZZ1*********0118;车辆所有人:重庆兵语运输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汇泉一路 10 号 5-15; 初次登记日期:2019 年 07 月 29 日:检验有效期止:2025 年 07 月 31 日;交强险保单号:1182************0581(中国平 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 12:00 时 止 ; 机 动 车 商 业 保 险 保 险 单 : pdaa**************221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 梁支公司),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21 日 24 时 0 分止。 2. 渝 D6***8 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挂车,无号牌,无车 辆识别代号,无车辆登记信息,无检验信息;悬挂其他车辆号 牌浙 A***6 挂;使用其他车辆识别代号:LA9***********674; 品牌型号:未知;车身颜色:红。 3. 冀 D8***8 重 型半 挂牵 引车 ,品 牌 型号 :欧 曼牌 / BJ*******KB-AP;核载人数:2 人,实载人数:1 人;车身颜 色 : 蓝 ; 发 动 机 号 : 361*****046 ; 车 辆 识 别 代 号 : LRD*********33608;车辆所有人:邯郸市丛台区昀征运输有 限公司;登记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702 号天 琴大厦 2-2-1603;初次登记日期:2019 年 11 月 04 日:检验有 — 6 — 效 期 止 : 2025 年 11 月 30 日 ; 交 强 险 保 单 号 : PDZA**************188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市分公司),有效期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 19 时 0 分止;机 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PDAA**************2768(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有效期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 24 时 0 分止。 4.冀 D***3 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品牌型号:万风牌/ WWX******YE ; 车 身 颜 色 : 绿 ; 车 辆 识 别 代 号 : L A***********S384;车辆所有人:邯郸市永年区成泰汽车运输 有限公司;登记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西苏乡北李固村南; 初次登记日期:2020 年 06 月 02 日;检验有效期止:2025 年 6 月 30 日。 (七)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兵语运输公司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毛某担任组长,毛 某某为成员。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兵语运输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会议 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费用管理制度》《事 故调查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车辆维护制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等安 全管理制度。 — 7 — 3. 员工教育培训情况 兵语运输公司制定了年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 频率为每月开展一次,2024 年采用线下培训的方式,2025 年采 用线上培训。查阅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3 月 7 日至 8 日公 司对戴某开展了 24 小时的三级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但未见 戴某参加日常教育培训签字记录。 (八)其他调查情况 兵语运输公司为方便运输,将浙 A***6 挂号牌悬挂在渝 D 6***8 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无号牌、无车辆识别代号、无车 辆登记信息的挂车上开展运输业务。事故发生后重庆交巡警总 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万州大队已对公司给予罚款 5000 元的行 政处罚。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 队民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执法 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勘查,维护交通秩序,依法 划定事故责任。 (二)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 医疗救治情况 胡某某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经现场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2. 善后处置情况 — 8 — 目前正在保险理赔阶段。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先期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救援行动开 展有序,救援过程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无救援人员伤亡,相 关部门反应迅速、响应及时。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出具《司法 鉴定意见书》(渝鑫技术鉴字〔2025〕第 1004 号),鉴定意见: 渝 D6***8 重型半挂牵引车灯光信号有效;转向有效;行驶系 统、传动系统工况正常无故障;驻车制动有效;行车制动有效。 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出具《司法 鉴定意见书》(渝鑫技术鉴字〔2025〕第 1005 号),鉴定意见: 悬挂号牌的浙 A***6 挂号车灯光信号有效;行车制动有效。 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出具《司法 鉴定书》(渝鑫车速鉴字〔2025〕第 V—038 号),鉴定意见: 渝 D6***8 重型半挂牵引车/浙 A***6 挂(悬挂)号车事发时 行驶速度应为 75km/h。 (二)事故原因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 万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 509200120250000001 号)认定: 1.戴某驾驶渝 D6***8 重型半挂牵引车/浙 A***6 挂(悬挂) — 9 — 事发时观看手机视频分心驾驶,其行为有过错,是导致本次事 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责任。2.胡某 某驾驶冀 D8***8 重型半挂牵引车/冀 D***3 挂重型仓栅式半 挂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且事发时位于第二 行车道,其行为有过错,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 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次要责任。 四、事故单位及人员存在的问题 (一)兵语运输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 位,年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培训频率为每月开展一 次。查阅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未见戴某参加每月安全教育 培训的记录。 (二)兵语运输公司驾驶员戴某驾驶渝 D6***8 重型半挂 牵引车/浙 A***6 挂(悬挂)号车时观看手机视频分心驾驶。 五、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管)情况 (一)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 万州大队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万州大 队作为高速日常检查执法单位,主要履职情况如下:一是 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1 月万州大队查处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 道,未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分心驾驶的违法行为 929 件。二 是 1 月 13 日—14 日万州大队设置在岗警力 26 人,开展执法检 查 16 人次,开展夜间巡逻 1 次,当班人员均按照勤务安排正常 — 10 — 履职,处理简易程序事故 3 起,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40 起, 其中疲劳驾驶 2 起、应急车道违法停 4 起、其他 34 起,录入非 现场违法行为 350,检查登记车辆 111 台。三是在事发路段设 置有禁止占用应急车道的道路标线。 (二)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 队五大队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五大 队作为高速日常检查执法单位,主要履职情况如下:一是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多部门联合检查 共查处货运违法案件 58 起,尺寸超限违法行为 50 起,其他违 法行为 8 起。二是开展专项巡查,每日在辖区开展不少于一次 路面巡查,每月联合其他单位对辖区的附属设施、路面情况开 展一次专项排查。三是 1 月 13 日开展路政巡查时,发现路段隐 患 4 起,联合云阳县市场监管局对云阳服务区开展联合检查 1 次,在天城收费站开展运政检查时,共计检查高频车辆 2 台。 四是 2025 年 1 月 13 日,五大队根据勤务计划安排执法人员向 某、明某、吴某、胡某(协勤)负责大队辖区的路政巡查工作 及天城收费站运政执法检查。 (三)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 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作为兵语运输公司的日常监管单位, 履职情况如下:一是严格车辆准入,确保进入运输市场的营运 车辆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条件。二是持续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 — 11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安全 管理素质水平。三是组织召开新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培训 会,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其中兵语运 输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参加培训)。四是持续开展超限运 输企业警示约谈,严禁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其中兵语运输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参加约谈)。五制定《2024 年道路、水 路运输安全督导工作方案》(沙交服发〔2023〕26 号)下发到 中心各办公室以及辖区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并召开专题会议 进行安排部署。2024 年全年累计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301 家次, 发现隐患 932 条,均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闭环。 六、事故责任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责任的人员 戴阳,男,群众,公民身份号码:512***********8310, 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入职兵语运输公司担任渝 D6***8 重型半挂 牵引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观看手机视频分心驾驶,造成胡某 某死亡,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 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处理结果报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二)建议给予相应处理的单位 兵语运输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但此次事故的发生与兵语运输公司的安全管理无直接的因果关 — 12 — 系,建议由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 报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兵语运输公司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切实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本单位岗位职责,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中强调驾驶 过程中电子设备使用规范,强化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完善相关 资料台账;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制定 有效的措施加以预防,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 万州大队要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 道、未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分心驾驶的违法行为执法力度; 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现场管控、 安全防护、现场勘查、交通组织、协调联动等工作能力;积极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三)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 队五大队要加强对高速公路车辆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认真 落实各项执法检查、路面巡查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运 输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强对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擅自改装 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做好路政巡查、路产保护及应急处突工作, 落实运行管理执法监管;积极开展辖区货运企业法治宣传工作, 引导货运企业安全运输。 — 13 — (四)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要加大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监督 管理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各项安全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到实处,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要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检 查和执法力度,加大运输车辆核查力度,确保进入运输市场的 营运车辆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条件,开展好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治 理,加大对企业存在问题整改环节的检查工作;要针对此次事 故情况在行业领域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对此次事故进行通报, 要求各企业吸取经验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