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十堰市金旭工程有限公司“9·14”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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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十堰市金旭工程有限公司“9·14”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重庆万州十堰市金旭工程有限公司“9·14”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 2024 年 11 月 — 1 —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2 (一)事故项目及相关单位概况.......................................................................................... 2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6 1. 合同签订情况.....................................................................................................................6 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7 3.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7 4. 事故部位及现场管理情况................................................................................................. 8 5. 员工教育培训情况.............................................................................................................8 (三)事故现场情况..............................................................................................................8 (四)事故发生经过............................................................................................................12 (五)人员伤亡情况............................................................................................................12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12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12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2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3 1. 医疗救治情况...................................................................................................................13 2. 善后处置情况...................................................................................................................13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13 三、事故原因分析................................................................................................................14 (一)直接原因....................................................................................................................14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14 — 2 — 四、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15 五、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管)情况............................................................................ 16 (一)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6 (二)成达万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7 (三)区交通运输委............................................................................................................18 六、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8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8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19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19 (四)其他处理建议............................................................................................................21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21 (一)十堰市金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1 (二)中铁三局....................................................................................................................22 (三)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 (四)成达万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3 (五)区交通运输委............................................................................................................23 — 1 — 重庆万州十堰市金旭工程有限公司“9·14”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4 年 9 月 14 日 8 时 50 分许,十堰市金旭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作业人员徐某在操作装载机倒车时,将作业人员黄某某撞伤, 黄某某经万州区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开展一 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批复》的规定,万州区人民政府授权委托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 委、区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重庆万州十堰市金旭工程有限公司 “9·14”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 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万州区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 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 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 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防 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重庆万州十堰市金旭工程有限公司 “9·14”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情 况报告如下。 — 2 —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项目及相关单位概况 1. 事故项目概况 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营山西至万州北段站前工程 CQ WZQ-16 标签约合同价为 25.78131055 亿元,工期 60 个月。新建 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营山西至万州北段站前工程 CQWZQ-16 标一工区主要工程为三隧两桥一横洞一平导,起讫里程为左线 D 2K17+455~D2YK24+200,正线长度 1.189km。隧道三座,正线全 长 7.478km,五福 1 号隧道全长 922.713m,五福 2 号隧道全长 9 65.98m。 2. 业主单位概况 成达万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达万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7 月 26 日;营业期限:2022 年 7 月 26 日至 无固定期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510106MABUPJE446;住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 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 46 号 1 栋 2 单元 4-14 层;注册资本:4142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付国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公共铁路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 3 — 广;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施工单位概况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三局)。成立日期: 1985 年 12 月 25 日;营业期限:1985 年 12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 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104513E;住所:山西省太原市 迎泽区迎泽大街 269 号;注册资本:521399.0675 万人民币;法定 代表人:张民栓;经营范围:建筑施工、建设工程:可承担各种 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建筑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总 承包,以上项目及房地产、资源等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铁路 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爆破作业:设计施 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为准,有效期 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拆除工程;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 预应力工程;建筑装饰装修;技术开发与服务、勘测设计与咨询; 承包工程: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 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物业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铁路运营管理与服务;供应、 代运、货位经租;机械设备经营租赁;机械制造、修理;食品经 营:餐饮;住宿;道路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用);仓储 (不 含危化品、食品);研发和技术服务;铁路运输:铁路货物运输、 — 4 — 装卸;铁路运输业务(安全管理、调度指挥、行车组织、客运组 织、货运组织,机车车辆、线桥隧涵、牵引供电、通信信号、信 息系统的运用以及维修养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其他铁 路运输辅助活动;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检验检测:建设工程及 材料检验检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安防工程; 水环境治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智慧交通工程。(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筑业企业资 质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 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 业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JZ 安许证字〔2011〕 000153-增 14/13;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4. 分包单位概况 十堰市金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旭公司)。成 立日期:2014 年 9 月 18 日;营业期限:2014 年 9 月 18 日至无 固定期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420323316500626D;住所:竹山县城关镇东门社区 南关街 8 号;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世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地质 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 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住宅 — 5 — 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 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 工程;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模板脚手架专 业承包不分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编号:(鄂)JZ 安许证字[2016]014573;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有效期:2025 年 9 月 26 日。 5. 监理单位概况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院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30 日;营业期限:2002 年 7 月 12 日至 无固定期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1101087001959107;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 馆西路 10 号院 9 号楼 1 至 13 层 101 内 9 层 901;注册资本:15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海祥;经营范围:轨道交通及相关工 程(线路、桥梁、隧道、公路、地下及地面建筑、地基处理)的 勘察设计;振动监测仪器制造;噪声监测仪器制造;噪声与振动 控制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 — 6 — 技术咨询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技 术发展;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广告信息咨询服务; 施工、爆破、监理、监测、工程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设备、软 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零售图书、期刊; 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 止 和 限 制 类 项 目 的 经 营 活 动 。 ) 。 监 理 资 质 证 书 编 号 : E111007909;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8 年 12 月 22 日。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 合同签订情况 (1)2022 年 9 月,成达万公司与铁科院公司签订了《成达 万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高速铁路项目监理 9 标段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服务范围为接入既有万州北站, 该标段含站前、四电和铺轨全部监理工作,建设工期为 1826 日历 天,监理服务费为 6100 万元。 (2)2022 年 10 月 10 日,成达万公司与中铁三局签订了《新 建 成 都 至 达 州 至 万 州 铁 路 营 山 西 至 万 州 北 段 站 前 工 程 CDWZQ-16 标施工总价承包合同》,约定承包人为中铁三局,签 — 7 — 约合同价为 25.78131055 亿元,工期 60 个月,并约定了双方的安 全管理责任。 (3)2022 年 12 月 13 日,中铁三局与金旭公司签订了《中 铁三局集团成达万高铁 CQWZQ-16 标五福 1 号、2 号隧道工程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 , 约 定 劳 务 分 包 内 容 为 : 里 程 D2K17+455~D2K18+377.695、D2YK17+412~D2YK18+377.98 范 围洞身开挖、出渣、支护、洞身衬砌、防水与排水、明洞、拱顶 回填、地基处理等施工。总日历工作天数:五福隧道 1 号 396 天, 五福隧道 2 号 473 天;五福隧道 1 号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1 日;五福隧道 2 号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1 日;合同价款为 3620.165759 万元。双方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书》,约定了各自 的安全管理责任。 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金旭公司实行项目责任制,在成达万高铁 CQWZQ-16 标五 福 1 号、2 号隧道工程成立了项目部,负责工程的施工生产、质 量、进度、安全等工作。金旭公司任命石某某为项目经理,负责 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一切工作;任命金某某为安全总监, 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命宋某为现场领工员,负责项目的 施工工作。 3.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中铁三局与金旭公司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要求金旭公司服 从中铁三局的安全管理。金旭公司制定了《机械设备巡回检查制 — 8 — 度》《机械设备购置制度》《评估整修及技术管理制度》等安全 管理制度。 4. 事故部位及现场管理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万州区高梁镇成达万高铁五福隧道渣场与施工 便道交界处。现场道路为水泥路面,道路外沿右侧为堆放渣土形 成的路面(该路段通往渣场)。轮式装载机由渣场向施工便道方 向倒车,倒车时后方停放一辆混凝土泵车(事发后驶离)。 现场有作业人员 2 名,分别为电焊班组作业人员黄某某、机 械班组作业人员徐某。 5. 员工教育培训情况 (1)2024 年 3 月 11 日,中铁三局成达万高速铁路(万州) 工程指挥部一工区对作业人员黄某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12 日 至 16 日,中铁三局成达万高速铁路(万州)工程指挥部一工区对 作业人员黄某某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金旭公司对黄某某进行了 安全技术交底。 (2)2024 年 3 月 23 日,中铁三局成达万高速铁路(万州) 工程指挥部一工区对轮式装载机驾驶员徐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培 训。24 日至 28 日,中铁三局成达万高速铁路(万州)工程指挥 部一工区对轮式装载机驾驶员徐某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金旭公 司对轮式装载机驾驶员徐某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三)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万州区高梁镇成达万高铁五福隧道渣场与施工 — 9 — 便道交界处。现场道路为水泥路面,道路外沿右侧为堆放渣土形 成的路面(该路段通往渣场)。 经轮式装载机驾驶员徐某指认,轮式装载机由渣场向施工便 道方向倒车,倒车时后方停放一辆混凝土泵车(事发后驶离)。 (图一) 图一 徐某驾驶的装载机为轮式装载机,无号牌,机械铭牌完整, 左侧后视镜缺失,右侧后视镜完好。(图二、图三、图四、图五) 事故现场示意图 轮式装载机倒车方向 黄某某行进方向渣土混凝土泵泵车位置 碰撞位置 — 10 — 图二 图三 — 11 — 图四 图五 左侧后视镜缺失 碰撞位置 右侧后视镜完好 — 12 —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24 年 9 月 14 日 7 时许,金旭公司现场领工员宋某安排电 焊班组的黄某某焊接五福 1 号隧道护栏,机械班组的徐某驾驶装 载机在渣场出渣。8 时 30 分许,徐某完成出渣工作,接到现场通 知需进入五福 1 号隧道推架。因渣场路段狭窄,徐某遂驾驶轮式 装载机倒车,准备在施工便道与渣场交界处掉头,再进入五福 1 号隧道推架。8 时 50 分许,黄某某完成焊接工作后步行返回宿舍, 经过施工便道与渣场交界处时从轮式装载机右后侧与混凝土泵车 左前侧的夹缝穿过,徐某未观察到黄某某进入装载机右后侧,在 倒车过程中撞倒黄某某致其受伤。 (五)人员伤亡情况 黄某某,男,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20***********1031, 住址;湖北省阳新县。系金旭公司作业人员,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装载机司机徐某电话向现场领工员宋某报告事 故情况,宋某将事故情况告知安全总监金某某,金某某通过电话 向项目经理石某某报告事故情况。石某某接到报告后向中铁三局 项目经理狄某某报告事故情况,并于 9 月 14 日下午向区应急管理 局书面报告事故情况。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领工员宋某组织车辆将黄某某送往重庆市 — 13 — 万州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接报告后第 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处置。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 医疗救治情况 2024 年 9 月 14 日 10 时 16 分,黄某某被送至重庆市万州区 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15 时 35 分经重庆市万州区第一人民医 院抢救无效死亡。重庆市万州区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高处坠 落伤;右侧 8、11 及 12 肋骨骨折;T11-L5 椎体棘突、L1 及 2 椎 体右侧横突;L3-5 椎体双侧横突骨折;双侧耻骨、坐骨及髋臼、 骶翼及骶正中棘粉碎性骨折;盆腔内出血;直肠出血;腹腔内损 伤?失血性休克;颅脑损伤?2.呼吸衰竭,3.代谢紊乱,4.全身多 处软组织挫伤,5.重度贫血,6.缺血缺氧性脑病,7.继发性血小板 减少,8.营养风险。 2. 善后处置情况 黄某某死亡后,金旭公司与黄某某家属于 2024 年 9 月 17 日 签订一次性工亡赔偿协议,支付各项赔偿金共计 179 万元。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先期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救援行动开展 有序,救援过程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无救援人员伤亡,相关部 门反应迅速、响应及时。经评估,本次事故信息报送及时,应急 处置得当。 — 14 —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黄某某违规进入轮式装载机作业区域;轮式装载机 驾驶员徐某在倒车过程中未注意观察,撞倒作业人员黄某某。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委托重庆市 鑫道司法鉴定中心对黄某某死亡原因、装载机(龙工 LG855N 型) 安全技术性能及事故成因进行鉴定。 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重庆 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渝鑫法委鉴字〔2024〕 第 047 号),鉴定意见:黄某某死亡原因符合外伤造成全身多发 骨折,多处软组织挫裂创及胸腹腔内积血等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重庆 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渝鑫技术鉴字〔2024〕 第 153 号),鉴定意见:1.被鉴定车辆灯光信号不合格(倒车灯); 转向有效;行车制动有效;行走系统、传动系统工况正常无故障。 2.轮式装载机在倒车信号灯不亮,左侧后视镜缺失存在安全隐患 的状态下倒车,加之轮式装载机操作人在倒车时存在视野盲区状 态下倒车,没有注意观察倒车方向的交通情况,导致倒车过程中 发生安全事故。 (三)间接原因 1. 未督促作业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 15 — 人员黄某某、徐某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告知 了二人安全注意事项[1]和作业要求[2],但金旭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 中未对二人进行再教育和培训,也未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作业人 员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纠正,金旭 公司督促作业人员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导 致作业人员黄某某、徐某违规冒险作业,以致本次事故发生。 2. 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金旭公司制定的《机械设 备巡回检查制度》规定操作人员和机管人员均应对机械设备开展 检查,消除隐患并记录[3]。查阅金旭公司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台 账,未见该轮式装载机的安全检查、隐患治理记录。金旭公司未 落实《机械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要求,及时消除轮式装载机的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导致黄某某在进入轮式装载机作业半径时无法 有效观察轮式装载机的作业状态,以致本次事故发生。 四、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旭公司作为事故单位,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 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金旭公司项目经理石某某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 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金旭公司安全总监金某某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1] 《培训记录》:二、8.不准在机械作业半径内行走。 [2] 《装载机安全技术交底》:14.装载机不得在坡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3] 《机械设备巡回检查制度》:15.1 操作人员在班前必须对机械设备的各个部分进行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 采取有效措施,并将情况记入运转记录中。 15.2 机管人员要经常不定期的深入现场巡回检查,随时帮助操作人员排除机械故障,消除隐患。 — 16 — 患;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金旭公司机械班班组长史某某未及时记录轮式装载机 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金旭公司作业人员黄某某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违规进入轮式装载机作业区域。 (六)金旭公司轮式装载机驾驶员徐某未及时记录轮式装载 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倒车过程中未注意 观察,撞倒作业人员黄某某。 五、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管)情况 (一)中铁三局 一是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 备安全总监 1 名、安质部部长 1 名、安全员 12 名,建立了全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定了《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岗位安全教 育培训和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每月对各班组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行日周月排查,对排查的问题 进行销号闭环管理,并按照《安全生产连带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考核。四是管理分包队伍,下发《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在分 包单位进场时审核资质证书;与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要 求其配备专职安全员及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了项目部安全生 产微信群,每日开展班前安全讲话并上传视频资料。截止 2024 — 17 — 年 10 月,对协作队伍开展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393 人/次,开展日 常安全教育培训 1260 人/次。 (二)铁科院公司 一是进行施工质量监督,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进行跟踪检查,保障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二是检查施 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帮助施工单 位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自开工以来 至 2024 年 10 月,共计检查现场 277 次,下发安全质量环保等各 类监理通知单、监理通报、总监及副总监巡视记录共计 277 份, 已全部回复完毕。三是整改事故暴露问题,针对暴露出的施工现 场管理不严、施工单位配合度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与施工 单位的沟通协调和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安全。 (三)成达万公司 一是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安 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可控。 二是监管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计划和进 度安排,定期检查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通过现场检 查、材料检测等方式监控施工质量,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和标准。三是审查施工人员资质,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 上岗,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建立施工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对 施工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记录等进行管理。四是安全生产费用 投入,定期检查、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要求 — 18 — 施工单位足额投入和专款专用。 (四)区交通运输委 区交通运输委依据《铁路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 全监管暂行办法》《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成达万高铁项 目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一是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将成达万高 铁属地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了《重庆 市万州区交通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度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万州交通安办〔2024〕4 号),要求 每月随机抽查一次在建铁路民航项目施工安全。二是开展安全检 查,每月对在建铁路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抽查,每季度、重大 节假日、重要时段组织铁路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召开安全工作专 题会议或现场检查,提醒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2024 年 1—9 月共检查铁路民航在建项目 25 次(成达万高铁项目 4 次), 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36 个(成达万高铁项目 8 个)。三是 日常督促提醒,建立了铁路民航重点项目工作群,提醒施工单位 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和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六、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黄某某,男,群众,公民身份号码:4202***********1031, 于 2024 年 3 月担任金旭公司作业人员。作为公司作业人员未严格 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违规进入轮式装载机作业区域,导致其被轮 式装载机撞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直接 — 19 — 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4] 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但鉴于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 议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金旭公司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切实落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作业人员严 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本次事故中负有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5]、第四十四条第一款[6]之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7]和《生 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8]之规定,给予 金旭公司罚款人民币 51 万元(伍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 石昌全,男,群众,公民身份号码:420***********0813, 于 2024 年 3 月 担 任 金 旭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 负 责 成 达 万 高 铁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 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 急措施。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 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 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8]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 造成 1 人死亡,或者 3 人以上 6 人以下重伤,或者 3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参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裁量) — 20 — CQWZQ-16 标五福 1、2 号隧道的全面工作。作为项目主要负责 人,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其行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 (五)项[9]之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10]的规定,给予石昌全处上一 年年收入(石昌全 2023 年年度收入为 14.5 万元)40%的罚款的 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5.8 万元(伍万捌仟元)。 2. 金德柱,男,群众,公民身份号码:422***********1516, 于 2024 年 3 月 担 任 金 旭 公 司 安 全 总 监 , 负 责 成 达 万 高 铁 CQWZQ-16 标五福 1、2 号隧道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项目安全 管理人员,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 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五)、(六)项[11]之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12]的规定,给予金德柱处上一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 四十的罚款;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履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 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 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 — 21 — 年年收入(金德柱 2023 年年度收入为 12 万元)25%的罚款的行 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3 万元(叁万元)。 (四)其他处理建议 1. 徐真,男,群众,公民身份号码:420***********0815, 于 2024 年 3 月担任金旭公司轮式装载机驾驶员。作为轮式装载机 驾驶员,未及时记录轮式装载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按操作 规程作业,倒车过程中未注意观察,撞倒作业人员黄某某。建议 由金旭公司按照企业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区应急 管理局。 2. 史金成,男,群众,公民身份号码:420***********0870, 于 2024 年 2 月担任金旭公司机械班班组长。作为机械班班组长, 未及时记录轮式装载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议由金旭公司按 照企业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区应急管理局。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 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一)金旭公司 应深刻汲取本次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一是分析事故原因,组织作业人员开展警示安全教育 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作业人员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提高作 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作业区车辆人员通行制度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严格 — 22 — 落实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班前机械设备检查和不定期现 场巡查工作机制,对机械设备开展定期保养和不定期维修。三是 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针对存在倒车盲区的机械设备加装倒车告警 装置及倒车影像,消除同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四是加强现场安 全管理,认真研判作业风险,完善警戒标志标牌,对重点作业区 域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时 制止和纠正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消除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中铁三局 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和考核安 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要建立健全作业区车辆人员通行制度,组 织分包单位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管理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纳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确保分包单位作业 人员能掌握、能执行。二是要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完善警示标志 标牌,安排专人对重点作业区域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消除现场安 全监管盲区,及时制止和纠正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三是要加 强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分包单位开展机械设备保养和维 修,并检查分包单位落实情况,及时消除机械设备的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三)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要加强和提高监理安全的思想认识,强化对施工单位、劳务 单位、从业人员的管理。要加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 — 23 — 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 程,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纠正、考核,并督促整改。要加强机械 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机械设备保养和 维修,保证项目施工活动合法有序开展。 (四)成达万公司 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业主安全管理首要责任。要 总结事故教训,组织参建单位开展一次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参建 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 度,及时纠正现场的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开展考核, 确保参建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施工 安全。 (五)区交通运输委 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分析安全监管短板,聚焦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惩戒,强化部门监管履职。 要针对此次事故情况在行业领域监管企业内开展一次警示教育, 对事故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切实提高行业领域内各项目参建 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管理水平。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监管,严 格管理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提升安 全管理水平。要总结事故教训,结合此次事故特点在行业领域内 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进 行彻底整改,确保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