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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2·19”较大淹溺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陕西省 发布:2026-08-14 等级:较大 类型:淹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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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2·19”
较大淹溺事故调查报告
2026 年2 月 19 日15 时 42分,合阳县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
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54 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渭南
市全力搜救失联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家属安抚、原因调查、舆
情管控、善后处置等工作。省政府分管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省市
文旅、交通等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涉水游览和运输
安全工作再部署,压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
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
志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2026 年 2 月20 日,渭南市人民政府成
立了由渭南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
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参加的合阳县陕西某农业
有限公司“2·19”较大淹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
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参加,对该事故开展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验、询问当
事人、技术鉴定、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
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
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同时,调查组深入剖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
总结事故主要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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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合阳县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2·19”较大淹
溺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 年 8 月11 日,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610000776982****,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注册资金
15200 万元,公司地址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洽川黄河南滩,
经营范围涉及农产品种植及销售、休闲渔业及养殖、旅游观光、
水上娱乐、休闲垂钓等。
(二)证件审批情况。
持有合阳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核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证
书编号:渭合 XK004),批准文号:合交水许字第 04 号;有效
期限:2023 年 12 月15 日至 2028 年 12月 14 日。许可经营范围
为主营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其中旅客运输限定于洽川黄河南滩
(黄河湾)内部水域。
(三)承包关系情况。
2025 年 8 月 9 日,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甲方)与个体经
营者廉某亮(乙方)签订《黄河湾娱乐项目承包合同》。合同约
定:甲方将黄河湾景区内快艇、小画舫、沙滩摩托等娱乐项目经
营权发包给乙方,乙方在承包期内可依规使用上述项目的设施设
备开展经营活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数量和型号的快艇
3 艘、小画舫4 艘、沙滩摩托3 辆、卡丁车双人 2 辆和单人 2 辆
以及救生衣、燃料储存设施等相关配套设备。承包期限自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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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9 日起至 2028 年8 月 8 日止,共计 3 年。
(四)事故船舶及驾驶员情况。
1.事故船舶基本情况。
据事故船舶出厂合格证载明,涉事船舶为530铝合金快艇,
船体规格 5.80m×1.85m×0.80m,生产日期 2024 年 3 月 25日,
检验日期 2024 年 3 月 28 日,产品编号 CNAL2024A099,由常州
澳铝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另据合阳县交通运输局备案资
料,该船舶核载 6 人,总功率 29.2KW。
2.驾驶员基本情况。
事故船舶驾驶员王某功,男,62 岁,持有内河船舶三类驾
驶员适任证书,证件编号为 61213219640505****,适任航区为
除长江干线、珠江水系、黑龙江水系及内河 J 级航区(线)以外
的全国内河水域,证书签发日期为 2023 年 8 月21 日,有效期限
至 2028 年8 月 21 日。
(五)事故发生经过。
2026 年 2 月 19 日 15 时 35 分,8 名乘客穿戴救生衣后,由
码头工作人员引导登上王某功驾驶的快艇。15时 40 分,王某功
驾艇驶离码头,沿游乐航线由北向南行驶至 773 米位置。15 时
42 分,快艇在转弯过程中发生侧翻,侧翻后呈倒扣状态,船上 8
名乘客及驾驶员全部落水。事发后,驾驶员王某功和 1 名乘客自
救上岸,2 名乘客自救扒附于船舷,2 名乘客自救攀爬至船底上
方,剩余 3 名乘客落水失踪。
(六)事故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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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水域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洽川镇,属湿地湖泊平流
水域,水域南北 2.1km,东西 1.3km,面积 2200 亩。船舶航线呈
南北走向,全程 3km,最宽处 127 米,最窄处 19 米。事发地点
距码头773 米,水面宽度31 米,水深1.1 米至 2.0 米。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15 时 54 分,1 名落水乘客用手机向同行在岸的家属电话求
救,家属立即联系码头售票员。
15时 55 分,码头售票员向项目承包人廉某亮电话报告快艇
发生侧翻,廉某亮随即驾驶快艇赶往事发水域,将1 名落水乘客
抬入船舱,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呼吸逐渐稳定后送至码头。
16时 07 分,廉某亮赶往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聂某俊
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聂某俊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开展救援。
16时 12 分,聂某俊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安排廉某亮
与有关人员再次赶往现场,分批将4 名乘客和驾驶员送回码头。
16时 19 分,聂某俊电话向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
执法大队报告事故情况。
16时 40 分,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领导到达事故现场
进行先期处置,并电话向合阳县委办报告事故情况。
17 时 05 分,合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 车 10 人到达现场,开
始搜救其余 3 名落水失踪人员。
17时 14 分,合阳县政府办值班室电话向渭南市政府总值班
室报告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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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时 27 分,搜救出 1 人,经现场抢救后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17时 28 分,合阳县县长及应急、文旅、交通、卫健等相关
部门到达事故现场,成立现场 5 个专项工作组。
17时 56 分和 18时 03 分,分别搜救出 1 人,送至合阳县人
民医院抢救。
18时 23 分,现场救援结束,落水 3 人中 1 人现场确认无生
命体征、2 人送合阳县人民医院抢救。
(二)医疗救治情况。
本次事故共涉险9 人。其中 1 人自行脱险;5 人经送医救治
后出院;1 人在现场经确认已无生命体征;2 人送合阳县人民医
院抢救无效,分别于当日 19 时53 分、20时 05 分宣告死亡。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1.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能够开展先期救援,积极配合消防部
门对失联人员进行搜寻,先期应急处置得当,但也暴露出应急处
置能力不足、准备不充分等问题。
2.政府及相关部门。
120、119 对落水人员进行施救,现场处置规范有序。合阳
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急响应及时,处置措施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驾驶员操作不当、超载超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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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擅自改装船舶。船舶实际动力与设计动力不符(备案总
功率为 40HP,实际动力为 90HP),发动机安装位置偏移,客观
上降低了快艇安全性能,加大了安全风险。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涉事企业对外包业务管理缺
失,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安全培训,未组织应急演练,
救援能力不足。
三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相关部门对复工复产督导检查不
力,隐患排查不深入,未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根据合阳县洽川镇气象站点逐小时气象数据显示,2026 年2
月 19日天气晴,无降水。15时,风向西南风,风力 3 级;16 时,
风向东风,风力 3 级。根据水上航运5 级风以上停运的规定可排
除风、浪引起快艇侧翻的因素。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单位。
1.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
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际控制人未全面履行安全
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组织机构未建立、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
机制建设流于形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无计划、新入职员工三级
安全教育未开展;未将外包项目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
急预案制定不切合实际,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
2.承包方(个体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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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不能按照
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建立规章制度;未对临聘人员开
展岗前培训;应急救援力量不足,人员专业素质低。
(二)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作为洽川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单位,对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生产
工作全面负责,在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方面,没有结合实
际分析研判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节日期间游客剧增,可能存在
超员载客的潜在风险无研究解决措施;日常安全检查不深入、不
细致。
(三)合阳县交通运输局。
作为水上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单位,未严格履行安全监
管职责,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
工作不力;对水上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审核把关不严;对陕西某农
业有限公司水上游乐设施安全监管不到位,日常检查不深入不细
致,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对快艇超速、超载现象失察。
(四)合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为涉旅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
三必须”规定,未严格履行县“假日办”安全防范职责,监督指
导工作不力,对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春节期间举办的两次活动安
全防范工作检查不实,对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开展的旅游观光活
动失察失管。
(五)合阳县农业农村局。
作为涉农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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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须”规定,未严格规范、引导、督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统筹协调安全和发展工作不力,未有效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
(六)合阳县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到位,统筹
发展和安全未落到实处;县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安全生产议题基本
为常规性传达学习,未结合县域实际分析研判安全生产突出风
险、研究解决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成效不明显;
未统筹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
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在行业监管上形成合力。
五、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建议由渭南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对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建议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合阳县农业农村局、合阳
县交通运输局、合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分别向合阳县人民政府作出
书面检查;合阳县人民政府向渭南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议快艇驾驶员和项
目承包人 2 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议陕西某农业
有限公司免去安保负责人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
罚;建议由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对陕西某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处上
一年年收入 6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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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合阳县纪委监委对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1 人给予
政务警告处分、1 人给予诫勉处理,由渭南市纪委监委责令洽川
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1 人做出书面检查。由合阳县纪委监委对
合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 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由合阳县
纪委监委对合阳县交通运输局 2 人给予诫勉处理。由合阳县纪委
监委对合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 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 人给予谈
话提醒处理。由合阳县纪委监委对合阳县农业农村局 1 人给予政
务警告处分、1 人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渭南市纪委监委责令合
阳县人民政府2 名副县长做出书面检查。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紧迫感。旅游旺季期间,涉
水活动及景区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新兴网红水上游乐项目存在
安全评估缺失、设施维护不足等隐患,加之极端天气多发、企业
安全管理薄弱,安全形势严峻。合阳县政府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摒弃麻痹侥幸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涉水及景区安
全监管放在突出位置,以高度责任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夯实工作责任,拧紧监管责任链条。市旅游安全生产
专委会要统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涉水
设备安全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厘清职责、细化分工、
强化联动,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配齐人员、
强化培训演练,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合阳县要进一步落
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涉水及景区安全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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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三)强化执法检查,防控安全风险隐患。各县市区及相关
部门要开展涉水及景区安全专项检查,实现旅游景区、乡村旅游
点、漂流潜水等重点对象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设施设备检测维
护、安全设施配备、警示标识设置、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持
证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对重大隐患坚决
责令停业整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守牢安全底线,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各县市区及相关
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及时发布
信息并督促景区落实关停、限流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
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开展实战化演练,督促景区配齐救生人员
和救援器材。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涉水安全知识,提升游客安全意
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选择正规景区和合法项目。
(五)汲取事故教训,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主
体全面排查船舶船体、救生设施、航行设备等安全隐患,严禁超
员、超速航行;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落
实恶劣天气停航管控;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完善应急预案、
配齐应急物资、开展救援演练,从严落实日常安全管理,严防事
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