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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四川普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2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重庆市万州区 发布:2026-05-25 等级:一般 类型:物体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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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四川普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2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重庆万州四川普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2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24 年 2 月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2
(一)事故项目及相关单位概况........................................................................................... 2
1.事故项目概况.........................................................................................................................2
2.业主单位概况.........................................................................................................................2
3.施工单位概况.........................................................................................................................2
4.劳务分包单位概况................................................................................................................ 3
5.监理单位概况.........................................................................................................................4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5
1.合同签订情况.........................................................................................................................5
2.项目部设置情况.....................................................................................................................7
3.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7
4.事故部位及现场管理情况.................................................................................................... 8
5.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8
(三)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8
(四)事故发生经过............................................................................................................. 11
(五)人员伤亡情况............................................................................................................. 12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12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12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2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3
1.医疗救治情况.......................................................................................................................13

2.善后处置情况.......................................................................................................................13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13
三、事故原因分析................................................................................................................. 13
(一)直接原因......................................................................................................................13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13
(三)间接原因......................................................................................................................14
四、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14
五、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管)情况............................................................................. 15
(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5
(二)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6
(三)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16
(四)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17
六、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8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18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8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9
(四)建议由企业给予内部问责处理的人员..................................................................... 20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20
(一)普锋建设公司............................................................................................................. 20
(二)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
(三)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1
(四)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21
(五)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1

— 1 —
重庆万州四川普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2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 12 月 20 日 9 时 40 分许,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
中心一期项目 2 号楼施工现场,5 号塔机在吊装作业时吊装物脱
落,将 2 号楼 12 楼层顶的作业人员冉某某砸伤,后经重庆大学附
属三峡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 22 时 14 分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开展一
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批复》的规定,万州区人民政府授权委托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由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总工会
等部门组成的重庆万州四川普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20”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
作,同时邀请区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
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
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
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防
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重庆万州四川普锋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12·2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
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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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项目及相关单位概况
1.事故项目概况
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系市、区级重大项目,项目位
于重庆市万州区高铁片区,定位为集医、教、研一体,国内一流
的高水平研究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对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
期 项 目 审 发 《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 , 施 工 许 可 证 编 号 :
500101202302160101;建设地址:天城组团Ⅰ、Ⅱ管理单元南部,
西临龙溪河,东靠都历大道;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 328321 平方
米;合同工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价
格:133250 万元。
2.业主单位概况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 165 号、
万州区北山大道 1666 号、万州区江南新区江南大道 297 号、万州
区新城路 388 号、万州区天台路 366 号、万州区北山大道 862 号、
万州区新城路 67 号、万州区北山大道 268 号;法定代表人:张先
祥;登记号:560001500101310111;有效期限:2016 年 4 月 29
日至 2031 年 4 月 28 日。
3.施工单位概况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29 日;法
定代表人:陈卫国;住所:武汉市关山路 552 号;公司类型:有
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

— 3 —
代码:91420000757013137P;注册资本:壹佰伍拾叁亿壹仟捌佰
万圆人民币;经营范围: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建
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路桥建设、建筑工程、人防
工程设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批发;园林绿化工程;爆破作业
设计施工(四级,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21 日);建筑材料(设
备)销售;机电设备销售;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及环保设备销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
(鄂)JZ 安许证字[2005]000115,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
至:2025 年 9 月 16 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
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42002084,有效期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期限:2022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
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
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家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
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
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起
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
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4.劳务分包单位概况
四川普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锋建设公司),
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何万莉;公司住所: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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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 51 号 3 栋 14 楼 27 号;营业期限:2016
年 6 月 6 日至永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W3QA96。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
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电子
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
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河湖整
治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桥
梁工程、隧道工程、铁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
包;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都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川
劳备 510105173 号;有效期 2026 年 11 月 22 日;资质类别及等级: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2021-11-22)。公司有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JZ 安许证字〔2016〕
001816;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5
年 7 月 13 日。
5.监理单位概况
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2 月 25 日,法定
代表人:何文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
伍仟万元整;营业期限:1996 年 12 月 25 日至永久;住所:重庆
市江北区五简路 2 号重庆咨询大厦 B 座 4 层;经营范围:许可项
目: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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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监理(乙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工程造价咨询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设备工程及技术咨询;环境污染治理;环境工程咨询;环保设备
销售;招标、投标技术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工程监理资质
证书》,证书编号:E250001405;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
资质等级:机电安装监理工程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水
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通信工程监理乙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
技术咨询等业务。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合同签订情况
(1)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
体牵头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总承包
合同》,项目名称为: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及规模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
5479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896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
积 158300 平方米;包含门诊及门诊综合医技建筑楼建筑面积
41377.78 平方米,地上 4 层;医技楼建筑面积 50190.7 平方米,
地上 3 层;住院及住院医技楼建筑面积 247063.84 平方米,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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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层;科研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 50500 平方米,地上 23 层;地
下室建筑面积 158154.48 平方米,地下 3 层;液氧站建筑面积 57.6
平方米,地上 1 层;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 358.38 平方米,地上 1
层;门卫房及消防水池建筑面积 199.22 平方米,地上 1 层,地下
1 层;配套建设院内道路、院内绿化、院内停车场、地面公共空
间(广场、步道、景观等)等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工程(含精装
修和医疗特装);工程费约为 45.9 亿元。工程详细地址为:天城
组团Ⅰ、Ⅱ管理单元南部,西临龙溪河,东靠都历大道。计划工
期:42 个月,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78 天。
(2)2022 年 6 月 22 日,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与重庆市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工
程名称: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工程地点:天城组团Ⅰ、Ⅱ管理单元南部,西临龙溪河,东靠都
历大道;全过程工程咨询范围为:完成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
中心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从招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
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直至结算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
作,全过程工作咨询服务包括:建设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
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 BIM
技术咨询一体化任务,对本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工程管理
咨询服务。
(3)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普锋建设
公司签订《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
目主体工程三标段劳务分包合同》,对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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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的主体劳务工程进行分包,合同约
定项目名称: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
项目;工程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麻柳村;建筑面积:
328321.00m2,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工程分包范围包括:模板工
程、钢筋工程、砼工程、脚手架工程、预埋件工程、预留洞口工
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开工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完
工日期:2023 年 7 月 16 日,合同工期:381 个日历天;合同价格
形式:综合单价包干;合同总价:33843786.19 元人民币。
2.项目部设置情况
普锋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下发项目经理授权书和项目
人员任职书,任命袁某某为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并负
责处理项目一切事务;任命赵某某为项目生产经理,负责项目管
理工作,处理项目一切事务;任命兰某某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负
责人,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处理项目安全管理的一切事
务;任命万某某为项目施工员,负责项目生产管理工作;任命贺
某某为项目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处理项目安全
管理事务;任命杨某担任项目质检员,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处理
项目质量的一切事务。
3.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普锋建设公司制定了《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
检查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班前教育制度》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机械及人员进场管理制度》《项目安全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塔吊司机

— 8 —
安全管理制度》《塔吊指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塔吊安全管理
制度》《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施工项
目部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制度。
4.事故部位及现场管理情况
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各分包单位在同一区
域作业的情况由分包单位自行协调,各分包单位无法协调的由工
区长统一协调。事故现场位于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
工程 2 号住院楼 12 层顶面,事发时,普锋建设公司正进行吊装作
业,四川川科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进行水电安装,相关工作安
排在开工前已在微信群进行通报,普锋建设公司司索信号工罗某
某在吊装作业前已对吊装作业范围内的作业人员清场,准备进行
装卸作业,四川川科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冉某某系在清场后进入
吊装作业范围。
5.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经查阅相关安全管理资料,普锋建设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对塔吊司机、指挥进行塔吊日常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对 5 号塔
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要求起吊前检查吊
具有无损坏,吊物必须捆绑牢固方可起吊等。冉某某所属公司对
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要避让大型机械及塔吊吊装
物,遵守指挥人员指令等。
(三)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项目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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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该楼为框架结构,目前正进行 12 层楼顶模板安装施工。2 号
楼西南侧为 5 号塔机,吊臂及吊钩已收回,吊钩上挂有一根吊索
(钢丝绳),事发时该塔机正从 2 号楼 4 层平台吊运模板至 12
层顶楼作业现场。
事发地点为 2 号楼 12 层顶楼电梯井旁,地面为混凝土浇筑地
面,上有多处条状压痕,部分压痕有棕色漆印,系从吊钩上脱落
的模板击打所致。电梯井护栏上挂有一根钢丝绳,地面上放置有
一个锁具,为事发时从 5 号塔机吊装模板时使用的钢丝绳和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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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旁有一条绿色尼龙绳,为事发时吊运的模板绑扎带。
事发现场东北处堆放有三堆模板,其中一堆模板有部分损坏,
共有 14 块,在部分模板上可见事发时死者遗留在模板上的血迹。

— 11 —
起吊点位于 2 号楼 4 层平台,该平台堆放有数堆未开封的模
板,模板由尼龙绳捆扎,模板长截面有三道尼龙绳捆扎,部分模
板短截面无尼龙绳捆扎。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23 年 12 月 20 日,普锋建设公司在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
学中心一期项目 2 号楼第 12 层顶施工。上午 9 时许,因 12 楼施
工需要使用模板,木工班组长张某某使用对讲机让木工邓某某到
2 号楼 4 楼平台吊运模板。随后邓某某到 4 楼,见 4 楼地面有零
散的模板,准备通过 5 号塔机吊运模板到 12 楼楼顶。邓某某绑扎
好模板后,4 楼司索信号工周某某检查后通过对讲机让塔吊司机
冉某某将模板吊运至 12 楼楼顶,同时通知 12 楼司索信号工罗某
某有模板要吊运到 12 楼楼顶。上午 9 时 40 分许,罗某某对吊运
区域完成清场后,当模板吊运至 12 楼上方距楼顶顶面 6 米左右时,

— 12 —
模板突然滑落,将罗某某身后的四川川科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
人冉某某砸中,施工员万某某见状后立即给生产经理赵某某和安
全总监兰某某拨打电话报告,随后项目相关管理人员赶至现场,
并拨打“120”。“120”到达现场后,将伤者冉某某送至重庆大学附
属三峡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 22 时 14 分死亡。
(五)人员伤亡情况
冉某某,男,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12************0036,
住址:重庆市万州区。系四川川科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业人员,
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施工员万某某立即向事故单位生产经
理赵某某和安全总监兰某某报告,赵某某随即向总包单位中建三
局安全总监谭某某报告了事故情况,中建三局管理人员接到报告
后将事故情况报告了区住房城乡建委及区应急管理局。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施工员万某某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并
组织疏散工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谭某某拨打了
“120”,随后普锋建设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人员
到达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处置工作。“120”抵达现场后,对冉某某进
行急救后送往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救治。区住房城乡建委、区
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接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处置。

— 13 —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医疗救治情况
2023 年 12 月 20 日,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对冉某某进行了
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日 22 时 14 分死亡。
2.善后处置情况
冉某某死亡后,普锋建设公司与冉某某家属进行协商并签订
了协议书,向冉某某家属赔偿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费、供养亲
属抚恤金等共计 120 万元整。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先期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救援行动开展
有序,救援过程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无救援人员伤亡,相关部
门反应迅速、响应及时。经评估,本次事故信息报送及时,未出
现迟报、漏报、瞒报的情况,事故应急处置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冉某某违规进入吊装作业区域
①
,吊装物在吊装过程
中滑落,砸中在吊装作业区内作业人员冉某某是导致本次事故发
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委托重庆市
万州司法鉴定所对冉某某死亡原因进行鉴定,重庆市万州司法鉴
①《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4.1.17:起重机作业时,应在臂长的水平投影覆盖范围外设
置警戒区域,并应有监护措施;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 14 —
定所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出具《重庆市万州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
意见书》(万司鉴[2023]法医鉴字第 426 号),鉴定意见:冉某
某死亡原因属外伤造成重型颅脑损伤、多处骨折等致呼吸循环功
能衰竭死亡。
(三)间接原因
1.未督促从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普锋建设公司未
督促从业人员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②
,吊装物捆绑不牢,以致吊
装物在吊装过程中滑落。
2.吊装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经查,事发
当天普锋建设公司在进行吊装作业时未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规范安
排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以致冉某某在吊装作业清场后违规
进入吊装作业区域。
四、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锋建设公司作为事故项目的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吊装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
督促从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二)四川川科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冉某某,未遵
守指挥人员指令,在完成清场后违规进入吊装作业区域。
(三)普锋建设公司司索信号工周某某,起吊作业前未检查
出吊装物未捆绑牢固。
(四)普锋建设公司项目经理袁某某,未严格督促实施本单
② 操作规程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
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 30 度。

— 15 —
位操作规程,督促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五、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管)情况
(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主要履职情
况如下:一是项目开工编制安全策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使用,
核查分包单位资质、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进行现场安全
总交底。二是组建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安全监管部门,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三是对入场工人进行三
级安全教育,建立一人一档资料体系,办理入场资料 2045 份;施
工作业前分工种对工人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每月定期开展两次全
员安全交底活动,共计开展交底 247 次,覆盖 13352 人,每月对
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两次安全技术交底、一次安全教育大会,开展
交底 24 次,覆盖 1232 人,教育大会 12 次,覆盖 630 人;每月组
织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大会,共开展 12 次,教育 6270 人,每日组
织班前安全教育,不定期组织工人安全培训,共开展培训 23 次,
培训 860 人。四是开展日周月安全检查,共开展周安全检查 48
次,下发整改 956 条,月检查 12 次,下发整改 82 条;监督分包
单位开展自纠自查 122 次,纠查隐患 652 条;每周组织吊具吊索
专项检查,检查 48 次,查处问题 55 条;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28
次,下发整改 497 条;对大型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定期组织大型
设备第三方检测,已开展 4 次。五是每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分
包单位开展周安全例会,共开展 48 次;不定期组织安全宣贯 15

— 16 —
次;每日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早班会共 338 次。六是对危
大工程施工前方案严格审核审批,超危大工程组织专家论证,严
格按照方案施工,设置专人旁站,过程中开展验收。
(二)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监理单位,主要履职情
况如下:一是组建项目监理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
完善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塔吊安拆监理实施细则、塔
吊(群塔作业)监理实施细则等 46 份监理实施细则。二是作业前
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工作交底、监理工作交底等,定期组织建设
单位、EPC 总承包单位召开监理例会,开展日、周、月安全检查。
三是监督 EPC 总承包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使用,审核施工单位提
交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专项方案,参加相
关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特种人员资质、施工作业设备资料等。四是按时、
如实记录监理日志。五是开工至今共发出通知单 34 份、督促施工
单位整改回复监理通知单 34 份、监理联系单 6 份、工程停工令 3
份、监理月报 20 份、组织监理例会 106 次、专题会议 4 次、安全
周检 106 份、安全月检 20 份、审核施工方案 74 份、审核特种人
员资质 14 份、特种作业设备资料 8 份、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5 份、
每日防高坠检查记录 620 份、日常专项巡检记录 512 份、旁站记
录 611 份。
(三)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作为该事故项目的业主单位,主要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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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情况如下:一是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相关安全管理人
员。二是组织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常规性月度安全检查及特
殊节点非定期安全检查,制定、下发整改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
三是协同监理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
案、特种人员资质等工程技术安全资料,2023 年度责成监理单位
下发监理通知单 34 份、监理联系单 6 份、工程停工令 3 份、监理
月报 12 份,督促监理开展监理例会 45 次、专题会议 4 次,并督
促监理开展安全周检、月检。四是事故发生后,迅速成立事故专
班,要求施工单位开展全场安全大检查并进行整改,组织参建单
位进行复查。
(四)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作为三峡国际健康城
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安全监管单位,主要履职情况如下:一是
该工程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到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
中心进行质量安全报监,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审查该项目施工安全前提条件、项目经理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
等相关资料,派遣监督员对项目开展安全监督事务性工作。二是
2022 年 7 月和 10 月为该工程办理了提前介入延期手续,2023 年
2 月 16 日为该项目完善了施工许可证。三是 2022 年 4 月 8 日,
组织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质量安全技术
交底,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12 月期间,对项目进行了 23 次施
工安全监督抽查,下达 7 份隐患整改通知书,3 份局部暂停施工
指令,进行 5 次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 2900 元,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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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经理扣分 1 次,计 3 分,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
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四是事故发生后,重庆市万州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脚手架、支模架、塔机
及施工升降机等进行了安全检查,根据施工现场存在隐患下达局
部暂停施工令,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六、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冉某某,男,群众,公民身份号码:512***********0036,
于 2023 年 8 月任职四川川科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担任项目作业
人员。作为项目作业人员未遵守指挥人员指令,在完成清场后违
规进入吊装作业区域,被吊运的模板砸中,致其本人死亡。其行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
③
的规定,涉
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但鉴于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
刑事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普锋建设公司作为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的
劳务分包单位,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吊装作业未安排
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督促从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普锋建设公司在本次事故中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④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⑤
之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
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
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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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鉴于此次事故发生后,普锋建设公司主动报告事故情况,
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推进事故隐患整改,及时处理事故善后,没
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⑥
和《重庆市规范
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⑦
之规定,给予
普锋建设公司罚款人民币 40 万元(肆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袁昌建,男,中共党员,公民身份号码:512***********3612。
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担任普锋建设公司项目经理,负责三峡国际健
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主体工程三标段的
全面工作。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未严格督促实施本单位操作规
程,督促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
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
一款第(二)项
⑧
之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⑨
的规定,给予袁昌
建处上一年年收入(袁昌建 2022 年度收入为 10.1 万元)百分之
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
及事故应急措施。
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
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
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⑦ 《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参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试行)》)
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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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4.04 万元(肆万零肆佰元)。
(四)建议由企业给予内部问责处理的人员
周丽琼,女,群众,公民身份号码:512***********5122,
于 2023 年 1 月担任普锋建设公司司索信号工,负责 5#塔吊司索
指挥工作。作为司索信号工,起吊作业前未检查出吊装物未捆绑
牢固,致使吊装物在吊装过程中滑落,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相
关规定,在事故中负有责任。建议由普锋建设公司按照企业规章
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区应急管理局。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
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一)普锋建设公司
应深刻汲取本次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要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及时纠正从业人员未
按操作规程作业的行为,确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有效
落实;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
排查,建立台账;要加强现场管理,针对吊装等危险作业要切实
按照有关规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合理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类似
事故再次发生。
(二)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要加强对项目分包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督促分包单位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强化分包单位及现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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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要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
治力度,对现场安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严格督促分包单位按照
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发现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严格处理。
(三)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开展监理工作,要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及操作规程;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予以纠正,下达监理
指令,并督促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无法保证安全的,
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直至达到安全条件,方可恢复作
业。
(四)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要压实业主安全管理首要责任,总结事故教训,组织参建单
位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到实处。
(五)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要针对此次事故情况在行业领域监管企业内开展一次警示教
育,对事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进一步加大建设领域的执法监
管力度,加强对各类参建单位的安全监管;要结合此次事故特点
在行业领域内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
促相关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同时要总结事故教训,加大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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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度,并切实提高行业领域内各项目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
管理水平,确保行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