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2·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丹东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丹东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发布:2026-02-11 等级:一般 类型:机械伤害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 1 -
 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2·12”
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2月12日22时33分,位于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的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曲轴四分厂车间发生一起机
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5年3月28日,合作区管委会批复同意并印发了事故调
查组《关于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2·12”一般机械伤
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丹合管发 [2025]18号),同意事故
结案。
依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
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合作区管委会于2026
年1月8日,组成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2·12”一般
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
成《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2·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合作区管委会成立了由区安监局、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区分
局、合作区党群工作部、市纪委监委驻合作区派驻组等部门、
有关专家组成事故评估组。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文件资料、调
阅原始档案、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 2 -
(一)评估组成员
合作区安监局负责人为评估组组长;评估组成员分别为合
作区安监局班子成员、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区分局民警;监督组
由合作区党群工作部科长与市纪委监委驻合作区派驻组组成;
邀请一位安全生产专家共同参与该项工作。
(二)评估内容
1.事故归档及公布的情况;
2.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3.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4.事故责任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评估方法
1.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工作的目标、任务、方
法、步骤、时限和要求;
2.抽查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现状;
3.调阅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
况;
4.收集、整理有关见证材料,起草评估报告。
二、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安监局按要求对事故案卷进行了归
档,共分5卷、543页;于2025年10月27日在丹东市人民政府官
方网站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全文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 3 -
事故调查报告共对1个单位、4名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
现已全部执行到位。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1.免于行政处罚人员(共1人)
季某某。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2·12”一般机械
伤害事故中的主要责任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2.给予行政处罚人员(共1人)
周某某。五一八公司曲轴四分厂主要负责人,未督促、检
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
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
(五)项 [1]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
十五条第(一)项 [2]由合作区安监局予以行政处罚 。周某某已
于2025年5月28日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人民币贰万壹仟贰佰
玖拾贰(¥21292.00)元罚款。2025年5月28日,案件办结。
3.给予企业内部处罚人员(共2人)
邵某某。五一八公司曲轴四分厂数控班组班长,作为班组
负责人,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的违章作业行为,对事故发生
负有管理责任,五一八公司按照《五一八公司奖惩办法》给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
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
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 4 -
处理,扣除6个月绩效工资,2025年2月20日将处理结果报送
至合作区安监局。
李某某。五一八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安全生产全面工
作,对曲轴四分厂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由五一
八公司按照《五一八公司奖惩办法》给予处理,扣除3个月绩
效工资,2025年2月20日将处理结果报送至合作区安监局。
(二)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曲四分厂因管理培训不
到位,导致员工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对事故负有责任,该
公司已按《五一八公司奖惩办法》对曲四分厂作出罚款人民币
壹万(¥10000.00)元的处理,并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将处理结
果报送至合作区安监局;同时,该公司存在未落实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
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作区
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
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
(¥5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足
额缴纳罚款,案件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办结。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发生事故后,该单位进行了深刻反思,查找不足,举一反
三,制定改进措施。从全公司各分厂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

- 5 -
管理,按照要求规范排查机械安全漏洞;对作业现场进行经常
性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整治存在的违章、违纪行为、事故隐
患,杜绝因违章、违纪行为导致发生事故。
(一)加强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管理维护
一是加强了机械设备全流程管理,同步做好设备安装规范
和日常维护工作。规范了设备安装调试流程,明确机械设备安
装、调试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严格按照
机械安装安全标准操作,严禁违规施工;全面排查厂区所有旋
转、传动部件,对缺失、损坏的防护设施及时补装、维修,确
保防护到位;对压力机、冲床等危险设备,加装双手操作按钮
或光栅保护装置,并设置安全联锁,从源头避免误操作,同时
清理设备运动部件周边杂物、废料,防止人员磕碰、卷入事故
发生。
二是强化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建立定期维保制度。对所
有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清洁和润滑,清除设备表面及内部油污、
碎屑,防止部件打滑、卡阻;安排专业人员逐台检查传动皮
带、齿轮、链条、刀具等关键部件,对磨损、变形、开裂、松
动的部件及时修复或更换,同时加固所有防护设施,在设备关
键部位、危险区域增设安全警示标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从
根源上消除机械安全隐患。
(二)完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了详细的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明确检查周

- 6 -
期、内容和标准,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备
操作人员在机械设备管理中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到人、落实
到位。以此次事故整改为契机,加强各分厂作业现场安全管
理,严格按照要求排查机械安全隐患,定期开展作业现场安全
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操作、安全装置失效、作业环境不良等隐
患,坚决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一是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机械安全操作培训。讲解夹伤、卷
入、切割等机械伤害事故的危害和预防方法,提升员工安全意
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机械操作人员开展专项技能和安全规程
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设备正确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及紧
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二是结合事故案例制作警示展板,张贴在车间显眼位置。
组织员工观看机械伤害事故警示教育片,邀请安全专家分析事
故原因,让员工深刻认识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安全
操作规程。
(四)提升员工机械伤害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员工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培训,教会员工在发生机
械伤害事故时,如何立即停机、安全施救、进行创伤急救等技
能,确保员工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正确应对,最大限
度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五、监管部门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 7 -
事故发生后,合作区安监局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并落地执行,扎实推进行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通过安全生产
宣传告知,向辖区工贸企业明确机械作业相关安全要求,与此
同时,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的机械设备
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排查。以本次事故为警示,我区深入剖析事
故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机械领域各类安全隐患并逐一整
治,增加辖区工业企业机械设备执法巡查的频次,重点查处人
员违规操作等相关问题,督促各相关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保障工贸行业生产安全稳定。
六、对评估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无
七、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2·12”一般机
械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
“2·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