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4·24”泉州湾石湖港航道施工船“博围工32号”船员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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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4·24”泉州湾石湖港航道施工船“博围工32号”船员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狮安监〔2013〕59号)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查组对本起事故的原因分析及性质的认定; 二、同意调查组对本起事故的责任认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三、同意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四、请你局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尽快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监管,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以便结案。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