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碣“2•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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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石碣“2·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 年 2 月 15 日 0 时 47 分许,在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同 富路蟠桃路路口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自行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 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 110 万元。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 调查工作,并于 2025 年 9 月批复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东莞石碣 “2·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 报告》)。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要求,强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和责 任追究工作,根据《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 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粤安办〔2023〕79 号)(以 下简称《评估工作方案》)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以下简称《评估指引》),东莞市应 急管理局石碣分局牵头对涉事相关单位及人员事故责任追究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成立评估组 2026 年 7 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石碣分局牵头成立评估组, -2- 评估组依据《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指引》等相关文件,开展相 关评估工作。 (二)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深入事故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通过调阅事故原始档 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 任追究是否落实、防范与整改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开展了系统评 估。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各有关部门落实该事故整改工作情况等相 关文件、资料,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及责 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表: (一)行政处罚建议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 和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东莞市金 凯瑞汽车 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 定,建议属地交通运输部门依 法对其进行处罚。 2025 年 10 月 14 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 城分局已依法对东莞 市金凯瑞汽车销售服 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 卢* 驾驶灯光系统不符合相关技术 要求项的机动车超速行驶且行 经路口没有减速,违反《中华 石碣交管大队对卢*合 并处罚人民币 1100.00 元(壹仟壹佰元整)的 -3-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 交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 罚。 行政处罚。 3 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第一项之规定,建议交管部门 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石碣交管大队于 2025 年 3 月对雷*处罚人民 币 200.00 元(贰佰元 整)的行政处罚。 4 万*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第二项之规定,建议交管部门 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石碣交管大队于 2025 年 3 月对万*处罚人民 币 200.00 元(贰佰元 整)的行政处罚。 -4- (二)其他处理建议 序号 责任单位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东莞市金 凯瑞汽车 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 建议由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东城分局约谈东莞市金凯 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企业 要加强车辆的安全隐患排 查频次,全面深入排查车辆 的安全隐患。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东 莞市交通运输局东城分 局已约谈企业负责人,责 令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如实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大 车辆安全隐患排查频次, 全面排查整治车辆安全 风险。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持续强化 镇交通、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网约车、汽车租赁企业的安 全监管力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督促企业健全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车辆动态监控、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 质审核,严格落实 “一线三排” 工作机制。对辖区运输企业开 展常态化抽查检查,督促企业全面排查车辆安全隐患,强化从业 人员安全培训,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对安全管理不 到位的企业依法督促整改。 -5- (二)违法停车整治与道路通行秩序不断规范 镇交管、交通、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 对事故路段及辖区重点路口、路段加大巡查管控与执法力度,依 法严查违规停车、占道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长期违停、占用 消防通道与人行道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拖离。结合道路实际优 化完善交通设施,在同富路蟠桃路路口增设斑马线、移动红绿灯, 加装照明路灯,清理遮挡视线障碍物,规范标志标线,合理规划 停车区域,增设停车提示与禁停标识,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三)酒驾醉驾及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常态长效 镇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 “夜查”“零点行动”,在 餐饮集中区、重点路段设卡严查酒后驾驶、醉酒骑行、超速、不 按规定让行等突出违法行为。 四、存在问题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确认相关单位在事故责任追究与整改措 施落实方面未发现明显问题,各项要求已基本执行到位。 五、工作建议 (一)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镇交通要强化网约车平台、汽 车租赁企业日常监管,督促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车辆动态监控、 驾驶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大抽查频次,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 范企业依法从严处理,坚决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6- (二)深化重点路段精准治理。镇交管要持续加强同富路蟠桃 路路口等事故易发点段管控,完善信号灯、照明、禁停标线、减 速设施等;保持违停整治高压态势,规范停车秩序,常态化开展 道路隐患 “回头看”,严防风险反弹。 (三)强化重点违法严查严处。镇交管要持续开展酒驾醉驾、 超速、不按规定让行、违规占道等专项整治,加大重点时段、重 点路段执法力度,运用科技设备提升执法效能,强化典型案例曝 光,形成有效震慑。 (四)健全部门协同长效机制。推动交通、交管、城管、社区 等联勤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强化风险研判与应急处置; 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全面提升群众 安全意识,从源头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